如何評價《奇葩說》第七季第二十期?

時間 2021-05-05 23:00:18

1樓:掠過

懂事的孩子,是委屈的孩子。八歲的哥哥在父母眼裡總是大人,八十歲的弟弟在父母眼裡總是孩子。一開了頭,讓就是解決糾紛最便捷的辦法,也是讓哥哥永遠委屈,讓弟弟永遠或者虧欠,或者心安理得不感恩的辦法。

不要讓,要讓孩子去爭取。讓是委屈,是討好,是不敢爭取,是無可奈何,是真的沒有辦法。不要讓老大變成這樣。

社會競爭如此激烈,被讓是被關照,但也是被瞧不上,也是你「爭不到」,你是在利用特權或者哥哥姐姐的情感,是懶散,是不被讓以後的抱怨。不要讓弟弟變成這樣。

不要讓。讓無止境,也永遠不會有邊界。畢竟,你說你在讓,那你就是在突破你的想要,是你在突破你的原則和底線。

突破一次就會有下一次。突破一厘公尺就會有下一公尺。第一次主動的讓出,就會有之後無盡的「被掠奪」。

不要讓。親情是:我愛你,所以我願意給你。是:我愛你,所以我不能掠奪。如果我出於親情讓給你,那你怎麼好出於親情接受我的讓渡,讓我難過?

2樓:獅大塞耳煩

一場表演賽而已…………

反方事先已經拿到了正方的發言稿,由胡漸彪等大師為三位口齒伶俐的演說家打好底稿,並精心培訓了臨場應對法則一二三,包括不直接回覆陳銘的詢問、以各種非辯論手段阻礙對方發言等等。

陳銘唱了個黑臉,正面硬槓;執中唱了個白臉,發言時有意偏離主題,開槓時躲在後邊旁觀;踩鈴則唱了個花臉,來了個坐地炮…………

結局符合節目組的預期,表演算是獲得了成功。

3樓:愛吃不胖是夢想

我看你們能把誰投成BBking

剩的這八個人,第七季選bbking,如果不是陳銘,換成另外任何乙個人,就是在侮辱前面的六個bbking

4樓:雲端織星船

不請自來

黃執中真就時代的眼淚!!!

現在奇葩說越來越綜藝化了,正經辯手越來越少。並不是說一定要老奇葩贏比賽,但是看著老奇葩認真準備有深度的稿子被乙個乙個淘汰,反而綜藝感強的選手一次比一次人氣高,不免悲傷。並且不是很懂外場賽的設立動機是什麼,我看奇葩說就是為了看辯論,現在……

我直接淚了

不管怎麼樣執中永遠最棒!!!!!

5樓:一一

我不同意單純用觀眾低趣味來解釋黃執中的淘汰,同樣也認為陳銘的98票能只能說明觀眾還沒有厭倦他而已。

肖驍王者歸來,彈幕上多少溢美之詞,

但是我記得去年一整季他被瘋狂辱罵得有多慘,馬薇薇離開以後的每一季多少人懷念她,

但她在的時候那麼多人憎惡她。

肖驍說「有一樣我們真的比不過他們,就是新鮮感」,黃執中不是真的從神壇跌落,只是觀眾已經厭倦了他一直在神壇上坐著。

同一場比賽,選手表現滿分100分,新奇葩拿到90分就會被瘋狂誇獎,陳銘得拿到130分,黃執中要拿到150分,

這就是所有老奇葩的壓力和困境。

我還蠻期待看到黃執中和陳銘繼續參加下去,

我想知道已經被厭倦的黃執中能不能為老奇葩開闢一條生路,也想知道還被觀眾喜愛的陳銘能不能不要重演這種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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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這個回答的時候還沒看到《無聊齋》的訪談,看了某個知友的推薦去聽了一下劉暘教主對黃執中淘汰後的採訪,全長168分鐘,聽到了很多,

本來我作為喜歡黃執中的觀眾對淘汰還是有些耿耿於懷的,但是執中學長本人對這件事反而很坦然,

在採訪中看到了乙個和台上有些不一樣的黃執中,很開心我的某些想法和期待居然能和學長的想法不謀而合,黃執中說他不在乎名譽不在乎掌聲,他早就可以功成身退,但是他想堅持下去看看從來沒有人走過的前方是什麼樣子(大意,學長愛辯論為此付出一切代價的心非常感動我)

還爆料了黃執中對奇葩說的3個「貢獻」:最早提出建議要把「奇葩說」做成辯論賽;建議不要專業評委換成觀眾投票,勝負由「跑票」數決定;建議增加「槓桶」。

對此有興趣的可以去聽一聽,全程很有趣,執中學長和教主對話非常搞笑。

6樓:火心火心

最近幾期黃執中的發揮極佳,不能說是場場全場最佳,也絕對是大魔王水準。

知道節目要推新人,要維持幾個的段子手一辯。

但他被淘汰,我不太服。

7樓:evergreen

執中學長永遠都是那麼紳士,愛了愛了。每次踩玲起身都護在身邊,這一期自由交火階段都完全沒有發言,看樣子是確實不想繼續下去了。整個第七季,執中學長的發言都沒有執著於輸贏或者為了獲得更多票數,而是堅持傳達一些重要的觀念,所以有時候聽起來好像與辯題沒有那麼相關,但經常看學長微博的粉絲一定知道,這很像學長解決粉絲困惑時的回答。

如晶這一季整體狀態都很放鬆,表現雖然稱不上驚豔,但給人的感覺是放下了得失心,真正開始享受比賽了。

陳銘老師仍然是一貫的優秀,無懈可擊。

踩玲和小鹿怎麼說呢?歡笑很多,但是聽完以後腦子空空蕩蕩,沒太留下記憶

8樓:小木子

那個時代可能真的要過去了

那場粉紅色的雪也已經下過了

奇葩說要迎來乙個新時代

段子夾雜一點觀點來討好觀眾

也不是說不好

還是喜歡那個觀點密集熠熠生輝的幾季

9樓:maxdeath

本來沒啥可說的,但是其他回答真的看不下去。

這其實就是一場辯論的勝利,或者說是詭辯的勝利,然後我發現竟然還真有人信了正方的鬼話。

正如劉擎所說,「教」的範圍太大了,以至於正方基本上可以隨意論述。但其實這並不代表正方站在不敗之地,實際上詭辯之所以是詭辯,就是因為當你指出它是詭辯的時候,他的觀點就不攻自破了。但問題就在於,反方並沒有人能夠快速地指出對方的邏輯謬誤。

反方裡,謝楠表現得很好,但胡可最後的論點其實放棄了正面反駁對方詭辯的機會,而選擇了乙個非常弱的,漏洞百出的論點——「謙讓這種品質可以自己養成」。而這其實反而論證了正方的論點,因為大家都見過沒教養的孩子,而有教養這種品質一定是優秀的家長以身作則潛移默化地影響到了孩子,而正方一直在說,這也都是它們「教」的一部分。而這是導致大比分失敗的原因。

總結一下,正方詭辯的邏輯是這樣的:

「哥哥讓弟弟是讓-->讓是美德-->家長應該教美德-->家長應該教哥哥讓弟弟-->教的過程中導致的不好後果全都是教的方式不對。」

這裡面有兩個邏輯謬誤:

第一,是以偏概全。正方採用了這麼乙個類似三段論的邏輯:a,「哥哥讓弟弟」是不是一種美德?

是!因為讓是一種美德,「哥哥讓弟弟」是讓的一種,因此,「哥哥讓弟弟」也是一種美德。b,家長要不要教美德?

要!因為美德是好的,而孩子天性肯定是自私的,所以你肯定得教。至於方法,只要他之前不會,後來會了,那麼就是你教了。

於是,a+b=,家長該教「哥哥讓弟弟」。

然後,正方又解釋這個邏輯其實一點也不荒謬,因為題目如此——你看題目沒有說「只教」,也沒有說這種情況發生的情景,也沒有規定什麼叫「教」。所以,只要孩子會了,就一定是家長教的,而且,我們還會教他各種情況,比如我們可以也同時教「在某些情況下,弟弟也該讓哥哥」。

這邏輯乍看上去問題不大,但接著你會發現以上這邏輯適合所有問題:

按照這種說法,任何論點都可以得出同樣的結論。比如,該不該教孩子遇到犯罪分子與之搏鬥?勇敢是種美德,在某種情況下上前搏鬥是最好的方案,那麼我們該教,只是我們在教的時候要同時解釋清楚適用的情況,而且還要教他什麼時候不應該上前搏鬥而是採用別的方法。

甚至,推而廣之,如果題目是「該不該教孩子撒謊」,那麼正方還是可以用這個邏輯——首先,a,有謊言是善意的,有謊言的結果是好的,那麼撒謊在某些情況下是有正面結果的,有的時候善意的謊言甚至是唯一最好的解決方案,有的時候說這種善意的謊言也是一種美德;b,這些事情孩子是不會的,所以我們該教;a+b=,我們該教孩子說謊,只不過,我們應該同時教他什麼時候不說謊,只有在……的情況下才應該說謊。

正方的論點的問題就在於此——如果你去咬文嚼字從定義上說的話,沒錯a的情況確實在某種限定條件下可能導致好的結果,b的邏輯也沒問題,畢竟原來不會後面會了而中間所有的部分都可以定義為我們教了,那麼a+b確實能推論出「我們教」。但問題在於,如果一句話本身不帶任何限定條件的時候,大家可以僅憑直覺就得出乙個結論,然後有人一定要加上一堆限定條件才能得出相反的結論的時候,比如「太陽從東邊出來」,這個時候有人也可以說,「不一定啊,你又沒說是地球,在某個星球太陽也可能從西邊,從南邊,從北邊出來啊!」這種明明題目中沒有限定條件,卻非要加一堆限定條件的行為,我們一般叫做抬槓,而這種人,我們一般叫做槓精。

而這個結論,一般都不是什麼正確的結論。

而正方其實就是在做這個——反方說:「我們不教」,正方這個時候就說:「我們教,但是我們也同時教弟弟讓哥哥」,「我們教,但是我們也要教什麼是公平」,「我們教,但是我們要告訴他們不能無底線的讓」,「我們教,但是我們要保證他是發自真心的而不是受委屈的」。

實際上,雖然抬槓的話一點錯誤都沒有,但是,加限定條件這件事本身,就已經表明了正方從心底也是不認同這句話的。

正方的第二個邏輯謬誤是訴諸結果。按照正方的邏輯,所謂的教哥哥讓弟弟是以結果定義的:只要最終發生了「哥哥處於愛和美德自願把某些東西讓給了弟弟並且沒有不滿」的事情,都叫「教哥哥讓弟弟」。

換句話說,哪怕你從來沒教過這件事,你只是以身作則做乙個謙讓的人,然後孩子某一天學會了謙讓並且自願地把某個東西讓給了弟弟,正方都會跳出來說,你看,你教了吧。你說我沒有,正方就會說你看這就是教育方法的問題——言傳身教,潛移默化,潤物無聲,你自己都沒有感覺到就教會了,這不正說明你教的好嗎!這邏輯簡直就是「你都沒開槍,我就倒了,這不正說明你槍法準嗎?

」相反,只要結果不是這個,比如哥哥讓弟弟了但是心存不滿,覺得愛被剝奪了,或者未來成了各不知道拒絕,總被人欺負的人,只要出現這些情況。那一定就是你教得不好,方式不對,問題不在「教哥哥讓弟弟」而在於你教育的方式上。你說你做的沒錯啊,陳銘說不能懲罰只能獎勵,那麼我的的確確沒有懲罰過啊!

那正方會說不對,一定是你還是沒做好,你表面上沒懲罰,但是心裡不滿了——小孩子是很敏感的,你心理不滿他會看出來的!

更有甚者,如果某個孩子成了巨嬰,不知道謙讓,那麼正方全都歸因於「你看,都是因為你沒教哥哥讓弟弟」。

以上的邏輯,是不是很眼熟?邪教也是這樣的——不靈是因為你信得不夠,信的方法有問題,不夠虔誠。別人出的不幸的問題,都是不信的緣故。

這個事,本質上是訴諸結果謬誤。但正方做得還更巧妙一些——他們直接用結果來定義了「教哥哥讓弟弟」這件事。但凡是好的事情,無論是學會了謙讓也好,學會了底線也好,學會了為他人著想也好,都叫「教哥哥讓弟弟」或者「教哥哥讓弟弟」的過程中學會的;而但凡結果不好,那就叫「方法不對的教哥哥讓弟弟」,錯的不是「教哥哥讓弟弟」,錯的永遠是方法。

換言之,正方直接把「教哥哥讓弟弟」定義換成了正面的,然後把所有負面的東西全都排除在定義之外,那麼無論後面怎麼推理,「教哥哥讓弟弟」只可能是好的,不可能是壞的。

對付這種偷換概念,也需要直接指出來這種定義上的荒謬性:

根據這個邏輯,正方已經自己得出了乙個很荒謬的結論,這件事其實黃執中和陳銘幾乎都說出來了——在正方的口中,幾乎什麼教育都可以是「教哥哥讓弟弟」,唯獨「教哥哥讓弟弟」不算。這個時候,反方就應該質問:「我跟哥哥說,你是哥哥,要讓著弟弟,這件事,算不算教哥哥讓弟弟」。

正方要是說算,那麼這是句家長說出來的話,請問怎麼說才能讓孩子覺得這不是強制性的?如果不算或者正方顧左右而言它,那麼正方實際上就在說,什麼都能算作「教哥哥讓弟弟」,唯獨說出這句話不算。請問教什麼東西是什麼都能做唯獨不能宣之於口的?

這其實就說明一件事,就只正方知道這事是不該教的。

其實兩個漏洞加起來就已經說明了這道題真正的答案已經很清晰了——連陳銘和黃執中都只能用詭辯的方法來論證正方,這已經完全能說明問題了不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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