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到了給不了另一半幸福,應該放手嗎

時間 2021-06-05 12:23:09

1樓:Jerusalem

所謂的幸福,我都不知道強調了多少遍了。

只要過的比以前好都叫幸福,

什麼叫給不了另一半幸福?

乙個人過的再好都不叫幸福,那叫不幸沒有福。

幸福的基數兩人以上,夫妻、家庭、企業、國家。

乙個人沒有可對比的過去,沒有可炫耀的物件叫幸福?

所以,如果她只是因為你一無所有覺得你給不了她幸福,那麼你們真的不合適在一起。

從古至今代表幸福的東西都是成雙成對,乙個人不會不要說什麼幸福。

她不願意和你吃苦受累,也就不配擁有你可以給她的幸福。

幸福是需要創造的,千萬別說什麼給不給的了別人。

如果說你有了幸福,那麼你需要給別人嗎?

大家都在偷換概念,你不要陷進去。

2樓:

你對幸福的感受和另一半可能不一樣,可以問問她,是否願意跟你一起努力,如果她跟你想法一樣,在一起不幸福那就放手,如果願意跟你拼那就堅持。

剛好在看人類簡史,也許能給你啟發:

很多時候男人在窮的時候認為給不了女孩幸福,逼她離開,等到醒悟過來,痛苦萬分,錢有了,而把他弄丟了,你這一生可能都在後悔,而且她離開你不一定就能找到幸福,也許她的幸福僅僅只與你相關呢。

其實人生有很多種可能,盡人事聽天命吧。

3樓:微笑

幸福是每個人自己的內心的感受,取決於自己的內心而不是外在事物,本來就不是其他人可以給予的。你所說的「幸福」,應該是物質條件吧。

該不該放手,取決於相互之間能不能滿足對方的需要。如果你不能滿足對方的需要,對方自然會對你不滿、疏遠,不管你想不想放手都一樣。

對方需要什麼呢?每個人的需要都是不一樣的。有的人重視物質,有的人重視外表,有的人重視情感交流,有的人重視精神共鳴,重視程度也不相同。

對方如果對物質條件的需要不強烈,那麼你的物質條件是好是壞影響就不大。物質條件差一些,如果在其他方面能夠充分滿足對方的需要,也可能能夠彌補。

你是否滿足了對方的需要?這需要你自己通過觀察、交流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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