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必要為了別人去做自己不願意的事嗎?

時間 2021-05-05 20:05:56

1樓:孫香玉

看這個人值不值得,看你到底有多不願意。

如果做完之後會後悔那就不要,如果做完之後會慶幸那就做,如果做完之後無所謂,那就做不做都可,看心情吧。

2樓:回首往事

重要的人,有責任去做,也就是必要。

不重要的人,

--如果有利可圖,我認為有必要

--如果只是情分,我認為完全沒有必要。

如果總是犧牲自己為了他人,而且是不甘願的,那就別做了。長時間會抑鬱。如果是自己願意做的,那麼有這種精神的人,就是我們口中的有奉獻精神的人。

但是你既然這麼問了,估計你本意是不想做,所以看情況吧。

3樓:

這是不是得分情況考慮。

一、利人利己的事,便自己不願做也努力去做。比如疫情期間,有人覺的捂的慌,不帶口罩。說輕了說叫害人害己,說重了叫違法亂紀。

二、利己損人的事,自己不願意做就不用勉強了。

三、利人損己的事。又得分情況

(一)真損己。現在損,以後也損,而且看不到任何利益,那堅決不做了。

(二)假損己。這只能自行判斷了。為別人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有時候對自己是有好處的,比如好的人際關係,更能得到領導認可、鍛鍊自己的能力等等。

中中國人講究中庸之道,凡事有度,有些人忍耐力強、福報大,助人為樂自己覺得快樂,有些人忍耐力差些,福報小,一有付出就會報怨。自己根據自己的性子修煉,把握去吧。

4樓:芒果童鞋

5樓:相信自己

如果是父母至親癱瘓在床,不願意也必須得去照顧,良心上就過不去。如果是上司領導吩咐的事情,不願意做就不做那很可能會丟掉飯碗,這個得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己衡量能不能承受的了那樣的結果。如果是最要好的朋友,實在不願意做的可以明白的告訴他,應該都會理解。

至於普通的泛泛之交我覺得完全可以跟著自己的心走,不願意就直接拒絕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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