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委會已經給合同到期的物業下達解聘通知,物業賴著不走繼續收物業費,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時間 2021-12-20 18:32:13

1樓:鄧方根

對於不配合退出小區及交接工作的前物業公司,《民法典》第949條規定了對前物業公司不利的法律後果。

《民法典》第949規定: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原物業服務人應當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物業服務區域,將物業服務用房、相關設施、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等交還給業主委員會、決定自行管理的業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業服務人做好交接工作,並如實告知物業的使用和管理狀況。

原物業服務人違反前款規定的,不得請求業主支付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後的物業費;造成業主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案例】寧波市江東區某小區籌建第二屆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法定程式要求成立了新的業主委員會並通過解聘原物業公司的決議。後向原物業公司發出解除物業服務合同的函件,該物業公司拒絕退出並繼續占有使用相關的物業資料。後該小區業主委員會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相關合同,並要求其移交相關物業資料以及承擔相應損失。

法院支援了業主委員會的訴求,物業公司在法院判決書的既判力下退出了小區。

除訴訟的途徑外,業主們還可以通過向綜合執法鉅等相關行政部門反映物業公司拒不退出的違法行為,由行政部門出具相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面對罰款以及滯納金,物業公司也是會難以抵抗這個壓力而選擇撤出小區。

2樓:我想吃橘子

首先要明確你們小區是否召開業主大會並對解聘物業公司做出表決,並符合民法典雙三分之二的規定,如果沒有,業委會無權解聘物業公司,即使合同到期如果業主要讓物業退場也需要經過表決。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條物業服務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物業服務人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原物業服務合同繼續有效,但是服務期限為不定期。

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不定期物業服務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對方。

3樓:有棗沒棗打三桿子

分情況看,如果業委會和物業公司的合同確實到期,那麼物業公司按理來說應當撤場,但是要考慮到業委會是如何通知的,還有物業撤場後的手續和移交工作怎麼進行下去,如果光是業委會口頭告知,而且對於後續物業公司移交資料和其他工作沒有明確說明的話,新物業進不來,老物業想走也走不了。(簽訂的物業合同裡面一定會有合同到期時關於撤場的相關約定,你們好好看看,是不是執行到位了)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物業合同期限內欠費的事了,物業公司完成了自身履約工作,作為業主沒有履行繳納物業費的義務,物業公司怎麼可能走人?說白了就是把欠我的前給我結清了我才走,這點基本上是完全收到支援的

勞動合同只簽一年,合同到期失業的風險有多大?

木木 合同籤幾年和是否失業之間的必然聯絡並沒有那麼大。首先,每個企業的風格不同,有的開始就籤三年,也有些是先簽一年,都是從企業利益的角度出發考慮出來的結果,並不意味著到期就要不續簽之類的。其次,換人對企業來說也是個成本很大的事,所以如果你做的還不錯,企業不太會主動換人。最後,一年會發生很多事,很有可...

勞務派遣的教師,合同到期會被辭退嗎,或者會在若干年後突然被辭退嗎

妖帝 合同在有些時候只是乙個形式,如果你在教覺上非常突出,就算合同到期,對方也會留你,就算是勞務派遣的。現在的社會最缺的是什麼,人才,只要你是人才,就無需擔心這些。至於你所說的若干年,只能說你太能想也太多想了,若干年的事誰說得清呢,我覺得你現在要做的就是認真教學,拿出你的技能,其他的無需多想,也無需...

請問一年租賃合同到期之後不簽訂合同的續租算是自動續約一年嗎

女饞死官 蟹妖。我之前的租賃合同裡是寫明如果我沒有在規定時間退房,那麼就預設續租,所以想問問你的合同是怎麼寫的呢?如果沒有寫明預設續租等條例,那麼在法律上應當是預設續租,但租期不定期,可以隨時退房。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