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律師對法律的解釋往往傾向於有利於公民,法官對法律的解釋往往傾向於有利於國家機關?

時間 2021-11-05 16:54:59

1樓:

寫材料寫的頭昏腦漲,看到此題目,也斗膽寫上幾筆。

話說,咱們國家,那都是以為人民服務為目標的。人民與公民,看似一字之差,其隱含的交鋒可能大書特書好幾卷。

發展的過程從來不會是一帆風順,所以過程之中有反覆,有曲折,有不當之處,拿出來,總會向著整體向好的方向。而這個好,自然也是要站在整體的人民立場上去判定。

我作為乙個小小律師,其實真不能為人民作出很多,我只能盡我所能為我的當事人爭取合法的權益,永不言棄,始終如一。我想這也是我去探求法律解釋,去理解法律適用的基本準則。但是,一切都不能超越合法的大前提。

我們可以在證據、在程式、在思路上下功夫,在理解、在解釋上做文章,但不會妄圖扭曲人民的意志。

所以,法律的解釋是有傾向性的麼?或許是問題本身有了傾向性吧。

2樓:律法人生

因為你說的這幾個主體,沒有乙個是中立的(雖然其中有乙個自稱中立),都帶著自己法律本身之外的立場(律師代表當事人的立場,天然就不能是中立的——這本就無可厚非),當然會「屁股決定腦袋」——向著自己一方說話。只有真正中立的角色,才會站法律的立場,從法律本意作出解釋。by the way,從這裡,你可以清晰地看出,到底誰和誰是一夥的。

3樓:黃香竅律師

這得從雙方維護的利益的不同來思考。法官固然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則,但法官也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可避免地需要考慮個案對社會的影響。而律師則受客戶委託,核心目標是維護客戶的個體利益。

4樓:我們的

一方是公民,一方是國家機關,這個題目定死了是行政訴訟啊。(雖然刑事案件中公訴人代表國家)。

行政案件其實很少需要解釋法律,法院只審被告的合法性。

5樓:律政老男孩

可能是因為律師來自百姓而發官代表的是公權力。官民有別歷來如此,只不過是有的發官在有些事情上暴露得太明顯了。當然,也會有人噴出來律師為了騙當事人的錢,發官是維護國家利益等等等等。

律師對法律援助的案件通常是什麼態度?

韓冰律師 律師對待法律援助案件的態度,主要分三種情況。第一種是剛入行的新人。缺乏案源的青年律師往往對法律援助的案件都是比較上心的,雖然錢少,但蒼蠅再小也是肉,更何況大多數青年律師沒什麼案子,閒著也是閒著,反而會十分重視手裡為數不多的案件。法援案件一般都有固定的質量要求,年輕律師按著要求來辦,再加上年...

為什麼法律的頒布時間和實施時間往往不同?

每天只能看半小時電視,看完立刻去寫作業!從明天開始,聽到了沒有?此時乙個聰明的小孩會利用今晚了解最喜歡的節目什麼時候播出,然後制定計畫,明天之後要放學早早回家不要貪玩吃飯快一點不然趕不上看喜羊羊了,從而適應新的法律。 竭誠為您服務 考慮到人們對新法還比較生疏,需要通過一段時間的宣傳 教育,便於廣大人...

為什麼學法律的叫律師不叫法師

律雁 上帝創造法律行業的時候,把審判員和辯護人都叫去抓鬮,目的是確定不同職業的稱呼。審判員先抓到 法 字,所以叫法官,而辯護人抓到的就是剩下的 律 字了 僅供娛樂 龍舊路 我想給自己網名改做法師,過了法考就改。我喜歡的乙個up主也叫法師 靜電小法師 她是學法律的但是在市監局工作。從法律圈來說,學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