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發生交通事故時,鞋子飛了人就沒救了?

時間 2021-06-03 11:33:44

1樓:ZHENG

有一定經驗上的道理。

1.你有沒有這種經驗,不管是滑倒、絆倒,還是踏空跌倒,被人撞倒,一般下半身的非正常的運動幅度相對小,而正常運動下,鞋是不會掉的。鞋掉了說明受衝擊太大,下半身非正常運動幅度大。

2.人體應對意外狀況時的本能反應是保持身體重心相對穩定,一般是優先下肢貼近地面,保證大腦這個最精密部位遠離地面。下肢近地的情況下,鞋是不容易脫落的。

而鞋脫落表明下肢在空中的擺動幅度相當大了,這種情況下人體完全失去重心穩定,頭部受地面撞擊概率很大。

3.重創後下肢抽搐腳部繃直抖動會導致鞋脫落。

4.事故不大,即使鞋掉了,輕傷員的大多也會先穿上鞋,以逃離現場或處理事故或等待救援。鞋掉了沒穿上的,說明自主意識已經沒有,傷情重。

2樓:

這只是針對整個人撞飛在空中翻滾的情況,其他都是玩梗。足以把鞋子甩飛的情況下,就算軀幹不重傷,落地的時候也很大概率撞到腦袋或頸部

3樓:王子恆

我不同意其他答主的看法,儘管他們說的有點道理。

首先要說鞋為什麼會掉,很簡單,人受到了衝擊,或者獲得了超越鞋子附著力的動能。那麼在不考慮鞋子種類和穿著方式的情況下(假設所有鞋子與腳結合力度一樣),衝擊越大,鞋子掉落的可能性越大,注意,是概率。

再說鞋子的種類,有人會說靴子的緊固程度比拖鞋高多了。然而通常說的鞋掉了,並沒有固定考察某一種鞋,人們穿著的選擇是正態分佈的,可能會有地域差異,但是從大樣本來說,每種鞋都會有人穿。熱帶地區拖鞋較多,高緯度地區靴子偏多。

但是我們說的車禍是大範圍的,沒有規定必須是泰國,還是俄羅斯。所以鞋子的緊固不應作為衡量標準。畢竟人走路的時候,鞋子還是要有一定附著力的,不然你走一步鞋掉一次你必定發瘋。

所以鞋子掉落,反推可以認為受害者收到了相對較大的衝擊。那麼當人受到的衝擊力越大,死亡的概率也就越高。

這時候就要說其他答主的觀點了,有些人14公里每小時也會摔死,有些人80公里每小時也活過來了。這些叫做個案。不具備普適意義。

就好像說有人在水下屏氣15分鐘也不會死一樣,請問這位答主你敢在水下屏氣10分鐘麼?

所以鞋掉了,只是一種死亡概率描述,並不具備絕對意義。不是說掉了就一定死,不掉就不會死,而是如果掉了,死亡可能性更大。

就好像溺水一樣,大部分人掉到海浬都會溺亡,然而電影裡的主角總能在海灘上醒過來。

4樓:李偉東

不好意思,我沒聽過這種說法。

補充一下:因為人要是活著會自己再把拖鞋穿上,或者活著昏迷也會有人撿給傷者。

只有死了的不會去撿。

5樓:HP10

是一種以點概面的誤解

人被碰撞時獲得乙個加速度,以轎車為例,轎車很快的話,人上半身砸在發動機罩上,然後又撞向前風擋處,自然因為慣性,人體會以受力點為圓心發生旋轉翻滾,那麼處於末端的腳會有乙個突然間的,很大的角速度,如果此時鞋比較松,就可能被甩飛。這確實也是交通事故中時常出現的情況。

但是其他的情況也很多,例如被撞出落地後滑行,行人鞋因為與地面的摩擦而脫離,甚至連褲子因滑行摩擦被褪到腳踝處的,褪到屁股的佔大多數。行人被拖帶而摩擦導致鞋掉,行人乾脆鞋就沒繫緊,自己都會掉。平頭貨車碰撞將人推出,鞋與地面接觸有摩擦阻力,使鞋與腳脫離,行人下肢被碾軋等等的情況。

撞飛脫離的情況確實有,但實際上只佔一小部分,並且速度低把鞋甩飛的情況和速度高鞋依然留在腳上的情況都有(你穿雙靴子看看)。

平常人經歷的事故少,親身的可能一生連一次都沒有,看過的可能兩隻手都數得過來,並且還不全都是死亡事故。誠然車輛速度高,行人的死亡概率更大,不過不能用鞋在不在腳上作為依據。10-30公里速度的死亡事故也比比皆是,自行車自己撞死自己的事故我也見過(14km/h),6-80km/h速度存活下來的人也有。

普通人因為不懂交通事故的規律和死亡原因,就以自己的個人經驗作判斷,這是通常的做法,不過自然是不科學的!所以才會說出個鞋掉了人肯定死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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