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方故意挑釁引起的故意傷害?

時間 2021-06-03 02:16:58

1樓:合肥律師蘇義飛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可以根據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傷害後果、傷殘等級、手段的殘忍程度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2樓:

如果你僅有毆打意圖,目的在造成被害人暫時的肉體疼痛或輕微神經刺激,就不能認定你具有傷害的故意,你造成被害人輕傷,也不認定為故意傷害罪,但是如果是重傷,你說你沒有傷害的故意,怕也沒有人信。

3樓:

請他吃頓飯,平常多拍他馬屁,交個朋友,和平相處,減少麻煩,這是社會關係學的專家說的。當然交朋友是假裝的,這種人值不值得交要看他後續表現以及你們利益關係發展。

4樓:桃夭夭

如前所述,對方率先挑釁可以作為減輕情節,但事情的走向取決於傷害結果。傷情鑑定結果輕傷二級及以上,則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以下構成行政案件的則有可能面臨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理。再次之,僅民事責任,等對方管自己主張賠償費就好。

5樓:潛歡

你可以告他侮辱他人名譽。

你動手打他是防衛過度。要看你打傷的程度,如果是重傷就是刑事責任咯,他言語挑釁只能算是減輕刑罰的情節。如果是輕傷,就民事糾紛,可能調解,可能行政拘留。具體情節還要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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