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財務作假,事先沒有簽訂合同,可以退股嗎?

時間 2021-06-02 22:17:31

1樓:

沒有簽合同,等於沒有退出機制,退股是最壞的下策。

現在你最好的處理方式是用積極合作的態度先穩住對方,然後借此事做文章把財務流程正規起來。

你上了船,船都離岸了,你現在怎麼下船?

努力到對岸再說吧。

趕緊把錢賺回來,有盈利的時候將退出機制以協議形式簽死,要麼對方退出,要麼給你連本帶利吐出來。

2樓:卡歆財務

肯定是要退股的啊,不同意就走法律途徑好了。

合夥做生意除了看重專案,已經合夥人的人能力,最重要的就是人品。你不可能時刻監督賬單收益,也不能派個跟班24小時跟隨,現在生意都沒開始吶,就已經在裝修各個方面下手做假賬了,那日後有了收益,誰都說不准還會有多少這樣的事情發生。

乙個人如果連基本的品質都沒了,你合夥起來也沒勁不是。有這個資金成本還不如資金單獨做個小生意。提早整理相應的證據,訴訟走法律途徑好了。

3樓:燕律

說實話,你說的資訊十分有限,並且任何乙個細節都會導致結果的不同。首先,火鍋店的性質,是個體工商還是有限責任公司?如果是個體工商,那就沒有退股這種概念。

第二,有無工商登記,有你的名字沒?第三,投入15萬,錢付到哪了,雙方溝通記錄是什麼?

反正怎麼說呢,總體上我是感覺有點困難,或者說沒有那麼容易吧。我們概括來講,

1、你投錢是想和對方一起來開店,15萬也是用來開店,現在火鍋店已經開起來了呀,除非說你投了15萬,結果開出來乙個超市,那你說要退錢可以。

2、對於你說對方造假賬,那你追究他假賬的責任就行了

3、嚴格意義來說,他造假賬,侵犯的是火鍋店的利益,並不是你個人的,雖然你是合夥人或者股東

4樓:晴唄

可以退股,但過程實在繁瑣。

花點錢請個專業職業會計,重新做賬。他既然承認假賬,就是證明還想合作。把假賬重新做好了,讓火鍋店繼續經營,大家都好。

和氣生財!

一環境:裝修布置古色古香,採用了簡約古樸與現代時尚審美情趣相結合的裝修風格,在不經意間營造了一種輕鬆自然、舒適怡情的就餐氛圍。同時店內所用的餐具和鍋具也頗具味道,高檔的火鍋爐具和粗瓷碗、碟、杯、勺錯落搭配,堪稱其雅;鍋具除了常見的子母鍋外,還有四格分檔的「不求人鍋」、上下雙層的紫銅「尊者鍋」、獨自享用的「景泰藍鍋」。

讓人在享受美食的同時,也能享受到視覺的愉悅。

二菜品:我們的火鍋店,有南京滋奇的先例,它的底鍋在網上被不少網友點評為「味道好,而且吃完後還沒有一身火鍋味」,這些也是我們現在的標準。另外店內主菜所選材料都必須精挑細選,調料都是從麥德龍買來的,主菜都是選最好的,很多菜還是自己做的,如醬牛肉、肉丸、蛋餃等。

三服務:我們的服務是體現在細節上的。點菜時服務人員會適當地提醒顧客並為顧客刪減菜品以適應所需,同時告知點的菜端上桌面是不退的。

之所以不給退菜,首先是對顧客負責,其次是我們火鍋店的自律。顧客多點的菜可以帶走,也可以推入火鍋處理。

5樓:樊志方

能夠證明股東身份的條件有工商登記、股東名冊、出資證明、公司章程或者股東協議,其中出資是最重要的,前面列舉的個人猜測題主都沒有,而且轉賬記錄備註的是訂金。也就說實際上你並不一定算是公司股東,建議諮詢專業律師能否按個人借款或者訂金退還。

6樓:股權律師-張文遠

不是退股的理由。因為退股意味著減少註冊資本,就影響到其他債權人的利益。你可以要求公司起訴這些合夥人,或者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與朋友合夥開店,沒有簽訂合同,也沒有任何書面檔案,這種情況可以退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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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訂合同,交了租金。沒到日期。讓搬出去。這事情如何處理?

你的描述太過簡單,我只能略作分析,具體問題還是在當地尋求法律幫助吧。網上提問遠水不解近渴,只能滿足答題者的表現慾。首先,即使沒有按照約定或者法定訂立合同,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所以即使你們沒有訂立書面合同,但你作為承租方,已經履行了付款義務,房東業已接受,因而合同已成立...

工作了三個多月,沒有簽訂合同,但有日常工作匯報 打卡記錄和聯絡歷史等,可以作為證據申請補償嗎?

當然可以,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合同,但是要證明勞動關係,可以提交以下證據 1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例如 工資單 社會保險記錄單 住房公積金單等記錄。2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 登記表 報名表 等招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