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樣做極限對嗎?

時間 2021-06-01 22:09:51

1樓:「已登出」

其實在這種諸如此類的極限運算題中,如果你弄不明白什麼時候可以用等價代換,就盡可能的把它們都整合在乙個分式上面。儘量減少加減的運算,增加乘除的運算。其實這樣的東西是有原理的。

加減屬於線性運算,乘除屬於非線性運算。對於等價無窮小的代換這方面來說,我們更加傾向於對他的乘除運算,而非加減運算。因為加減運算,比如說乙個數加上乙個無窮小,相當於沒有什麼變化。

我建議你將其通分之後再進行代換,比如說畫成麥克勞林公式都可以。不要這樣運算。

2樓:free光陰似箭

我來答這題,我算的也是π,過程如下

但是不推薦題主這麼寫的原因如下。我們取極限時應具有同時性原則,即所有的含x的變數同時取極限。就題主提供的思路而言,明顯的違背了這一原則。

題主先拆後面的極限,變成三項極限,先前兩項等價無窮小題主一看,顯然是0,再看最後一項,顯然是π,所以大筆一揮直接寫結果π。

我這麼一講,題主實際上做取了兩次極限,但是是分了前後順序了,就這樣一分順序求,很容易出岔子。這題的階數低或者運氣好,要不然很容易出錯。

其實本題的極限是個∞-∞的未定式,正確的做法是先通分再等價無窮小替換,泰勒展開,洛必達法則等一系列操作。而不是先等價無窮小,如果這樣在將來很容易丟高階無窮小量,甚至影響最後結果,

數列極限題 請問這樣做為什麼錯

無窮個無窮小想加未必為無窮小,n個1 n相加了解下。可以看看無窮小性質,有限個無窮小的和是無窮小,如果要拆開分別求極限要確定拆開之後每一項都有極限 你可以這樣理解 無限個0相加不一定是0。這樣的說法雖然不準確,但做題夠用了。只有個數確定且有限 並且每個極限都存在的極限才能相加,也就是 如果 個數 本...

請問這樣合法嗎?

已重置 認為措辭很溫和的,學校很貼心了。學校不同於校外培訓機構,制度比較健全,起碼在你權益受損害的時候,你可以去教委舉報,有救濟途徑。至於是否合法,我認為檔案是缺少法律支撐的,操作不當的話,是會違法的,但作為受教育的學生和家長,還是要遵守學校制度,珍惜學習的時光。 csj 合不合法的,都熬過來了也無...

請問這樣做對嗎?下次遇到我該怎樣做?

sh Hu 我也有過這樣的狀態 別人的交往互動中,請客買單,有他們的親疏基礎我看到的時候,單純的羨慕,所以也學他們大方,但他們的回應,我期望的關係並沒有達到,必然的,我心有不甘 別勉強自己,多想一下,多撤一步,但凡有猶豫的事,可以先不做。真要是忍不住做了,也別急著去補,容易一錯再錯。至於他是什麼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