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70年到了以後會怎樣?

時間 2021-06-01 10:26:48

1樓:吉家網

房屋產權指的是房產的所有者依照國家法律所規定享有的權利,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房屋的產權一般可以通過顧客購買、建設、受贈、抵押、繼承取得而來。下面就為你們講講住房7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房屋產權到期該怎麼辦?

一、住房7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1、一般來說,房屋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後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2、房屋70年產權是從開發商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時候算起的,而且房產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那麼什麼是房屋所有權證呢?其實所謂所有權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

3、產權70年指的是對土地有70年的使用權。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重新獲得土地的使用權。

二、房屋產權到期該怎麼辦?

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土地使用70年到期後,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

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由於國家沒有出台過明確的政策和操作方法,不少買主擔心買了房子以後會遇到土地使用權問題。其實目前產權到期預設的解決方法就是繳納一部分土地有償使用費,但是具體的繳納標準和細則並未出台。因此具體的做法還得看各地的規定而視

2樓:毅力

70年產權!哈哈!!70年後,你的房子可以繼續居住續繳費用!

但是,你的房子失去了商業性質了!不能轉售,不能再辦理70年產權證書!不能貸款,不能交易,還要支付國家土地使用費用,或者國家拆除你的房子土地重新規劃後你收益變小,試想70年後,誰家會沒房子?

還交易什麼啊,還能貸款,70年後房子就是自己私下交易好了,反正不值太多錢,過戶業務產權費,但是土地稅還是要交,交易稅照交不誤。

3樓:黨兆鑫

目前為止國家並沒有相關規定,改革開放後,深圳是率先開始商品房買賣的,當時的產權是40年,其實也快到期限,目前專家及相關書籍的介紹是,居住用地滿70年自動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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