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車道變一車道,直行車輛和變道車輛發生剮蹭,且變道車輛是超寬的三輪電單車,請問責任在誰?

時間 2021-05-06 19:35:45

1樓:小雷鋒

@道路Master 我的情況跟這類似,高架道路匝道往左進主道。匝道有紅綠燈,綠燈放行我就正常變道進入主道了,結果主路上與匝道盡頭出來的變道車刮擦。交警按我變道影響正常通行判我全責。

浙A是我車

2樓:殘夜

車道變少,在車多的時候是依次通行,輪到誰誰的路權最大。

車少的時候誰先進入誰的路權大,但是實際交警會判定為同責,因為他可以說你們行車都沒注意安全,都沒有互相禮讓。和稀泥是交警的必備技能,你總不能為了乙個小剮蹭上法庭吧。

3樓:道路Master

首先,超寬三輪車是什麼概念?是電動三輪車還是邊三輪電單車?超寬是改裝還是裝載貨物了?這個不理解。

說路權,兩根車道並一根車道並不是看誰對準就有優先通行權。通行規定應當是依次通行,即如果車輛較多情況下,左邊車道走一輛右邊車道有一輛,呈拉鍊式通行。所以如果車輛多,大家都是排隊過程中,那麼之前一輛車是左側車道通過的,那麼這次就是右側車道走,反之亦然。

但如果前面沒有排隊,沒有任何車輛,那麼進入這裡的時候,誰在前,誰就優先通過。這裡並道不屬於變道行為。

當然,這個事故中,如你所述的話,還要考慮超寬的因素,但這個是實際情況而言,你說的沒有明確到底是什麼問題。

4樓:執念

如果事發地沒有監控,也沒有行車記錄儀,按照碰撞痕跡判斷,一般判車頭位置靠後的全責。

如果靠後的是三輪車,可能會判同等責任,就是這麼神奇

5樓:ScoLoki

都有責任,三輪責任更大。

這種右排二並一,右側的人有等同於普通並道的責任,不干擾直行,死角不能有別人。

但是相比起普通路,左排車道多了乙個需要注意右側車道,調整自己的速度使得右側車道的人順利並道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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