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歲了,到底要和不愛的人結婚還是繼續等待那個相愛且合適的人?

時間 2021-05-31 00:19:09

1樓:歸園田居

我感覺能超過你的收入的太少了,是你的一半也不少了,我是個普通人,可能思想有限,但是,如果在找個頭婚的話。。你這要求不太好滿足。我沒什麼建議。看你自己吧,你心裡早有了答案。

2樓:是狗吧

還是找個相愛的吧!人生還長著呢!!你這種心情可以理解,我25歲之前就想著一定要找乙個自己喜歡的,可是到了27就想著乙個人過得太久了,很多時候很孤獨很無聊,想找個人搭伙過日子,可是反過來看看身邊的朋友,湊合著結婚的每乙個過得舒心的,還是默默的決定找個相愛合適的才是正理!

3樓:西昆侖

樓主條件其實很優越了,試著去更多的圈子參加一些活動,讀書會,戶外徒步,從自己的興趣愛好出發去認識一些志趣相投的人,情感建立在共同語言上,再熟悉對方的觀念和思想邏輯,不要為了結婚而做選擇,與三觀不合的人勉強在一起產生的不是煩惱,是痛苦……

4樓:

三觀不合的人,還怕錯過?要真是結了婚,才是痛苦的開始。

太高不算是缺點,但你自信心較弱才是個缺點。

30歲還真是不太急,抓住後面3年的時光,擦亮眼睛好好的找乙個物件吧,不要將就,也不要錯過真正合適的人。

男人三十歲了還單身正常嗎?

32歲的時候經人介紹認識了奔著結婚去的前任,結果談了一年半,被她和她家裡人各種嫌棄,可能還是各方面都滿足不了她和她家人吧,畢竟她家裡人還想著她可以找乙個有權有勢的,要不然別人會看不起她家人。後面被分手了,可恨的是揹著我出去相親,遇到她滿意的了才回來跟我提分手。還說從一開始就沒有做著跟我打算結婚的準備...

三十歲了自己能掙錢還該給爸媽要錢嗎?

橙生活 個人認為原則不該要,還該倒拿。遇到自己實在解決不了了,應該從借的角度去找父母要。有借,才有還。不能拿了就認為是自己的。做為等價交換去說你不給我就不孝順你之類的話或者這樣的事,很傷父母的心。並且小心犯法。法律有明文規定的,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義務是行為不得不做,責任是心...

三十歲了不想結婚不想談戀愛,這心理怎麼調節?

我25。不想結婚。不想談物件。當然,我人很胖對自己不自信有一定的原因。不過最主要的原因是。談物件結婚影響我學習 你不想結婚可能是因為現在的你沒有遇到那個想要去結婚的人。調節?首先不想結婚不想戀愛只是某個階段性的狀態,狀態是流動的,不想結婚不想戀愛並不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更不是心裡障礙。應當認清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