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的內部規定可以大過法律嗎?

時間 2021-05-30 22:29:50

1樓:楊帆

金融民工回答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法律一定大於內部規定毋容置疑;其次,掛失補辦是乙個高風險業務,如果存摺裡面有大額存款自不必說,即使沒有也有盜用身份進行詐騙或洗錢的可能,而臨時身份證沒有晶元和聯網核查的功能,如果被盜用會給被盜用者帶來很多麻煩,因此銀行在臨時身份證外還需要其他的證明進行控制,其本質目的也是為了風險控制與儲戶資金的安全;最後,如果人人都能多乙份理解,這個世界會更加美麗。

2樓: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1,我沒聽過臨時身份證還要輔助證明的,至少我們銀行不需要,2輔助證明就是駕照,戶口本,護照,等等,3不過銀行確實有規定,無法判別客戶資訊的時候有可以要求客戶出具輔助證明材料,4總體而言也是保護你資金安全,對你沒啥壞處,雖然卡里可能沒有幾個錢

3樓:盧拾捌

我覺得臨時身份證有同等效力是驗證身份這方面,但是進行擴充套件像銀行賬戶這種業務時不行是手續流程導致的,基於安全性的考慮需要更加正式的證件,臨時身份證是臨時的身份證明吧,就是辦什麼急事,比如搭動車住宿需要用,對於像賬戶這種長期性的東西,臨時的可能不在銀行的考慮範圍

4樓:濤濤妹妹3

出示臨時身份證需要佐證,因為臨時身份證沒有晶元,無法通過電子認證以辨真假,並且臨時身份證無法辦理任何電子銀行業務,確實麻煩了些,但銀行這是為客戶賬戶安全著想,工作人員也是按章辦事,不要把火發他們身上了,正式身份證可以加急辦理,乙個星期辦好給你寄到指定位置。

5樓:WINTERAIR

我發現這個問題,前面的回答基本上就沒乙個回答對了,雖然答案都有道理。

正確答案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在本事件中,銀行內部規定並沒有大於法律規定!

問的人覺得臨時身份證是法定有效證件,所以拿臨時身份證,銀行不給辦業務就是違法?大錯特錯!

臨時身份證是法定有效身份證件,和你拿給銀行的臨時身份證是有效證件一點關係沒有,因為銀行有權要求你必須證明你拿的證件是真的!證明方式,非臨時的有晶元,聯網驗證了,臨時的不能這樣驗證,所以要求提供輔助驗證的材料,沒有任何問題。

所以,從這題的問答可以看出,大眾對法律的認識還是非常淺薄的,也正如此,知乎也才會經常問為啥法律有明確規定,還需要律師?因為你需要證明你的這個事,要和法律規定的情形是相符的嘛!

6樓:小魚仙倌

別的我不知道,臨時身份證就是有效證件,讀不出來就手工錄入。換人複核授權,影印身份證,需要錄臨時身份證到期日,臨時身份證到期後所有憑證不能使用。

7樓:楊家有子初長成

大不過法律這是肯定的。但入行時,培訓老師說過一句話每一條操蛋的條令制度後都有血淋淋的事故。櫃員這麼做一是保護客戶的財產,二是保護自己的切身利益。

見過太多翻臉不認人的客戶後,就會明白這些規章的必要性了。

8樓:公尺可

哪家的業務規章制度在設立時,都肯定不會是以難為客戶為初衷,只要你能認同這一句話,這件事其實並不難理解。金融業務在風險和合規方面必須要拿捏的死死地!客戶的資金安全的重要性,要遠超銀行對於利潤的追逐。

為什麼?因為銀行存在的基礎,就是信譽,是客戶對銀行的信任!銀行會破產,大多也是因為剛兌,其根本就是喪失了大多數客戶的信任!

臨時身份證太容易仿製了,最主要的就是缺失最關鍵的晶元這個鑑別手段。銀行發現這個風險,為了避免更多客戶因此遭受損失,才制定了看似不太近人情的的業務規定。說實在的,與其投訴銀行,不如去投訴公安局製證為什麼不加個臨時晶元?

這樣住賓館,刷卡進站等等就都不是問題了。您說呢?

9樓:ppjerry

農行就是這個樣子,這是他們的內部規定,櫃員也得遵守,沒有辦法,正常來說臨時身份證是可以操作這些業務的,就是走護照辦卡的那個程式就可以,其實也不需要輔助證件,就算是要的話駕駛證、護照都可以,然後臨時身份證過期之前更新證件就可以了。反正宇宙行是可以辦的。

10樓:

這個問題是很有意思的,之所以這麼問,多半是被這麼對待過也有無可奈何的員工吧

北京銀行西安分行就拿內部制度高於一切法律使用用內部制度排除你的法定權利

只要是貴行的人,就二話不說上收護照並限制出入境一般就只能乖乖服從,他們知道你也不能把他們怎麼樣勞動局管起來太慢,銀保監局管不上,法院還有前置程式但是大部分事情是不是執行制度,只取決於,你有沒有和他們對話的資本,否則…呵呵

11樓:aaaaa

看到這個問題,想到前幾天我遇到的乙個事情。

一客戶被大堂領來說密碼重置。遇到這種情況我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卡內餘額超10萬,需要先辦密碼掛失7天,7天之後再進行重置。

這位客戶說那我取點錢出來,不就不超了麼,取點錢出來。我???您要是轉出來不就知道密碼了嘛,知道密碼還重置什麼啊它在這個問題上糾結了好半天。

然後它開始不認可掛失7天再重置了,認為是我糊弄他(我:???)我說這是要求,我們也是按要求執行。它就要看檔案,給它看了檔案,它還在那不依不饒的,說誰給你們銀行制定法律的權利??

我就在想我們也沒制定法律啊,這是我們銀行業務的業務辦理要求啊。你們單位沒有什麼規章制度麼?我當時就特別想問它,請您回頭在單位犯事了按規定處理了之後問問你們領導誰給你們單位制定法律的權利這客戶還說要自己去上網查,查不到要拿我是問。

我:???我們都拿出來檔案了啊!我們主管後來說不行給它走特批,想今天解掛今天去批,得等會,要不就第二天再來給他審批完解掛,最後這客戶選擇了等7天走的時候還不依不饒的

我心好累啊,我又招誰惹誰了?我不可能不按規定給它違規辦理業務吧?讓我吃單位飯砸單位碗?不可能的。

難道要客戶說啥就是啥麼?要是你不想遵守相關規定,那就不要跟這家銀行有客戶關係好了,主動權不也在你手上麼。

12樓:銀行生活圖鑑

這個問題確實是個bug,但不是農行一家這樣要求,以我的了解,大多數銀行尤其是在辦理掛失補卡這種高風險業務時,都要求除了臨時身份證以外,必須提供其他輔助證件。

原因是,銀行辦理需要提供身份證的業務時,需要將身份證放在聯網核查機上,讀磁後,身份證資訊將與公安系統裡的居民身份證資訊進行比對,以確認是真實有效的,而且是最新的身份證。

掛失補卡是乙個非常高風險的業務,如果客戶卡里餘額很多,這個風險自然不必多說。即使卡里沒什麼錢,那麼如果被人冒名掛失補卡,後果和冒名開卡實際上是一樣的,冒名開卡一般都是犯罪分子用於洗錢、詐騙等違法交易。

臨時身份證因為無法像身份證那樣讀磁,所以少了最關鍵的一步甄別要點,另外臨時身份證製作工藝相對簡單,櫃面上確實遇到過假的臨時身份證。輔助證件就是為了通過要求客戶多提供乙個證件,來交叉印證客戶就是卡主本人。

對於櫃員來說,這筆業務的辦理標準就是這樣,如果是臨時身份證,那麼除了辦理業務的單據,還需要臨時身份證影印件和輔助證件影印件,否則這筆業務是辦理錯誤的,要記差錯,扣錢,然後櫃員要去找客戶要到客戶的輔助證件,把輔助證件影印件附到票裡,完成這筆業務的整改。

所以說,我建議您不要投訴,因為這個小小的營業網點也無法解決銀行規章制度問題,這種規定都是總行制定的。而總行這樣規定,也絕對不是為了為難客戶,給客戶添麻煩。掛失補卡持臨時身份證要求提供輔助證件,一是為了保證客戶資金安全,二是為了防止客戶被冒名開卡,最終銀行卡被冒名開卡的人用來從事犯罪交易。

說起來,銀行每乙個制度背後都有許多實際的案例,每一條制度都是為了防範風險點。就像為什麼列印流水必須本人,因為這種看似不起眼的業務都曾因為不是本人列印最終引發刑事案件。

銀行的制度太多了,而且隨著實際發生的風險或者預計會產生的風險,制度也在不斷的修正和增加。我們不斷的組織員工學檔案、組織各種培訓和考試,也是為了讓制度和風險的理念深入每乙個員工的內心。

因為保證客戶資金安全,這是銀行最最基本的職責。

多一分理解,金融環境也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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