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倉鼠cLOcK
利用自己的精神病殺人屬於原因自由行為,導致其沒有責任能力的原因是可控的,故意或過失導致自己陷入無責任能力狀態從而犯罪的,應當付刑事責任。
2樓:癲兔桑
當然要的。
雖然是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但這種狀態畢竟是這個人故意、過失導致的,仍需對陷入無刑事責任能力後的危害行為負責。這種情形在法律上被稱作原因自由行為。
典型的例子:
①明知道自己吸毒會產生幻覺而吸毒,借這種失去認識能力的狀態去殺人,會觸犯故意殺人罪。
②吸毒的新手在吸毒後產生幻覺,錯認為旁邊的人在追殺他而將其殺死,會觸犯過失致人死亡罪。
3樓:wsxmi
這個事情,他自己說了不算。是不是精神病認定起來很麻煩。
見過殺了人,被抓後,在看守所天天吃屎裝精神病的人,還是大學生。
最後這人是真的精神病還是假的精神病我估計他自己都不知道了。
就說結果,拖了三年半,死刑照樣執行。
4樓:黃大壯
需要精神病並不是不負刑事責任,只是在精神病發作的過程中不負刑事責任或者減輕刑事責任。
雖然把自己搞成了精神病,還能記得去殺別人,說明目的動機很明確,要負刑事責任。
不要試圖從技術上鑽法律的空子,法律留下的空子都是為了用來玩兒你的。
很多搞法律搞久了的人覺得自己可以玩兒的過法律,但是大多數都被法律玩兒了。
如果乙個人,先把你推到坑里,又把你拉了上來,你是否應該感激他?
煙雨散人 其實我覺得,每個人都是孤獨的行者,哪怕是愛人和親人,也只是如遙遙兩盞漁燈般相互溫暖罷了,有人在你的獨行路上與你發生接觸,這就完善你的人格,豐富了你的閱歷,鍛鍊了你的應變能力,這更像一種恩賜。所以回到問題,仔細想想,沒有什麼是不可以感激的。 那個大螺絲 但是現實生活中這種坑太多,而且推你進坑...
如果乙個人
全世界 當每一天的太陽射進窗戶時,我快樂 當經過一番冥思苦想後攻克難題時,我快樂 當看到別人因為我的幫助而露出笑臉時,我快樂。我是乙個愛創造快樂的人,快樂,會因為我或者你而流動,而傳播。 跟中文幸福最接近的英文詞是well being。A general term for the 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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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豆豆QAQ 我就是經常乙個人,而且當跟著朋友一起的時候,也不會覺得乙個人吃飯的人就很怪,沒有人會那麼在乎乙個不熟的人,也不會去評價他。每個人都是為自己活著的,包括你看到的成雙成對的。 三分四離 不知道題主學校情況,但在我們學校是常態,每個人有不同的目標,各自朝著不同的路前進,沒有誰真的永遠和你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