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求男朋友房產證加我的名字,過不過分?

時間 2021-05-11 21:13:44

1樓:nili親故

跟你遇到了一模一樣的問題,陪嫁是房裝修好的和車外加兩萬元,房子是我的名字,以後租金可以兩人共用,要求男友在他的房子上加名字,他不同意,分手了

2樓:熹茗月芸

房子加不加名字的矛盾其實都是互相之間缺乏信任導致的,就怕被另一方無端拋棄導致經濟損失或情感傷害。如果很信任對方,很愛對方,就不會出現這個問題

3樓:Citrus楊

現在身邊好幾個朋友都是這類問題,所以不請自來。

對房產證加誰的名字,每個家庭經濟能力不同,以及思維想法也不同,很難一概而言。

經濟實力雄厚的,你這樣要求,對方或許不覺得過分,經濟實力一般或者薄弱的,就會慎重考慮你的要求了,畢竟房子對於他們而言是個較大的資產,不願意輕易與人分享。

如果你男票家庭條件一般,比較在意房子歸屬的問題,那麼可以折中解決,比方說按照你佔房屋所有權的百分比折算出價值,然後你將這部分價值在結婚的其他開支上去承擔出去,相信男票家人也會考慮你的意見,畢竟婚姻也是遵循公平與平等的吶。

而且如果感情很好,為什麼不去相信愛情呢,他愛你,他有房,也是你有房,放手去愛吧。愛情,還是需要去信任的。沒有信任,房子的意義也與愛情無關了。

4樓:公子羽

你們倆這還叫感情好?

你怕是對「感情好」三個字有誤解吧!

如果你真的愛你男友,根本就不會提這個要求!

你就是想通過結婚然後離婚來發一筆財而已,跟搶錢沒本質區別!

你這麼做,明擺著就是為了圖你男朋友家的房產,還談什麼愛情!

5樓:

根據婚姻法對方在婚前已經買了房子要求加名也沒用啊。如果是談戀愛前對方早就買了,女方後來要加名顯然是女方過分,不合法不合理。「父母覺得現在結婚,幾乎婚房都是兩個人的名,沒有什麼商量的」,父母的看法也有問題,當然可以和對方商量一起買房並且在房產證上面約定出資比例。

這樣比較和諧。

出裝修、家電錢能差不多是房款的一半?這個在1-2線城市感覺完全不可能吧,差不多是貸款的一半還比較現實。個人感覺女方父母心機很重。勿噴。

6樓:染夕

我覺得不過分。如果你的支出都已達房款的一半了,加個名簡直是理所應當。可能男方覺得房子會公升值吧。

最近身邊同事,談戀愛女方要求男方必須買房,男方因為沒有戶口買不了,想讓女方買,日後彩禮錢的形式還回去,也是類似你這情況,女方不同意,認為那樣就不算男方買房。後來他硬生生放棄家裡的宅基地,遷了戶口。你們沒談成可能感情還不夠好吧!

7樓:

分享一篇文章,是關於這方面的。

8樓:zhangjicsq

我現在也面臨這問題,區別是我老婆,不是女朋友。要求不加我父母名字,讓我父母出50萬及後續還貸。只加我和她的名字。我已經分不清是她的主意還是她父母的了。

9樓:

其實真心覺得很多女的要求房本加名啊啥的挺沒必要的。當然男方死氣白咧想給你加那就加。誰的錢都不是白掙的你怕離婚分不到財產那人家也怕啊!

當然共同還貸的肯定要加上名字。要是人家全款的房還要加名那真說不過去。我同學女生家裡400萬的房子,男方家裡800萬的房子。

人都是婚前買的,各買各的。所以啊,安全感是自己給的呀。還有,真的別讓父母出裝修錢,那都是貶值的專案,沒用。

10樓:土土合一

既然女方出錢裝修陪嫁車子什麼的,都能夠達到一半的房款了,那為什麼兩家不能好好商量,男方女方各付一半房款,產權合占50%,這樣雙方都有家的感覺,萬一離婚,房產增值部分也是各佔一半。

11樓:橘子小姐

你倆根本不是乙個房子加名的問題,而是既目光短淺又根本就不愛對方。

1.你們的人生中就只能有這一套房子麼?結婚幾年之後,孩子大點兒了,房子住不開了,賣掉這個填點錢買個更大的不好麼?

2.你男友家想要強勢控制你們的房子、婚姻和你男友的人生,這種家庭不去也罷。

你父母跟你男友家一樣強勢,甚至可以為了一些可以解決的小事犧牲你的幸福。你以後的婚戀歷程中還是盡量別讓你爸媽摻合,不然再過十年你也結不了婚,結了也過不好。

3.如果你男友夠愛你,在你提出加名以後一定會給你乙個讓你滿意的說法,可以是婚後加名,可以是下次買房子寫你自己名,可以是給你寫個保證書,可以是任何讓你舒心的話。

如果你夠愛你男友,你根本就不會提出加名這件事。兩個人處地好好的,幹嘛非找這種麻煩呢?

另外實名反對各種說「你出錢自己買個房子」

房價這麼高你們這些單純可愛的小朋友也出了乙份力吧?家裡弄那麼些個小房子有意思麼?要麼婚前錢放一塊合力買個比雙方想買的房子更大的。

要麼婚後過幾年兩個人都穩定了賣掉婚房女孩添點錢買個更大的。

我特別好奇你們要買那麼多房子是要幹嘛用?

12樓:江天

本質上,你們更像做生意。既然雙方談不攏,那就散,很正確,過去的也算了。那麼以後怎麼做呢?

首先,你得對兩個在一起的結果是結婚還是成親有個基本的認識。結婚,有婚姻法的調整,最終可以用金錢量化的,重財產輕感情。你持這種想法的話,就應該堅持,千萬別被人說幾句什麼物質女拜金女就慫了,你的生活你做主,你的選擇你本心。

另外的你得搞清楚,是你嫁人,是你要組成家庭,而非你父母,你的想法別冠父母的想法之名。如果你對兩個人在一起是成親的認識,那就是成為親人,目前中國沒有親人法,親人,重感情輕財產。你要考慮的就是我們的感情是否深厚到我們要一輩子走下去的信念,雖然結果不強人意。

但還沒發生,不去想,只要現在雙方有這樣的念頭就足夠了。

13樓:

這種事自己提出來就沒意思了、真正愛你的人會主動想辦法加你名字的,另外從男方父母角度講,人家肯定是護兒子的心態,你會把自己給兒子買的房子沒結婚前寫兒媳婦名字麼,換位思考一下。

14樓:

女兒尚未問世。急匆匆買了房子..

之前還跟媳婦說咱就這麼租房也挺好的. ( 在魔都買不起大房子,但是可以借的起大一點的房子)

再也不擔心娃說房子的問題了. ( 女兒嫁到那就把房子買到那 ) 吵架就讓男人掃地出門.

15樓:

你們倆之間真正的尷尬是你開口去要,而不是他心甘情願給。

我家的三棟樓,兩畝多地,產權證上全寫的我媽的名字。家裡的企業法人代表是我弟弟。我爸名下什麼財產都沒有。

他有這種自信,一家人不是靠財產聯絡在一起的,而是靠愛。就算他有窮困潦倒的一天,我們也不會離散,因為我們本來就從一無所有一路走到今天。

在我看來,你倆的分手是自然的事,雙方都像防賊一樣防對方。你說你對他有感情,是的,但這感情在利益面前不堪一擊。他也如此。

不過不要難過,你們不結合是正確的選擇。彼此還沒到愛的地步,只打算湊合在一起過日子,但最後雙方價碼沒談攏崩掉了。你們互相覺得對方不值那個價。

而我希望姑娘你遇到那樣乙個人,你不在乎他有錢沒錢,不在乎他的財產上有沒有刻上你的名字。你只知道你們互相擁有,就有勇氣對抗這世間的一切苦難。不要對愛和婚姻失去信心,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16樓:貓古力

我是搞不明白既然你家有錢幹嘛不另外買一套,寫自己的名字。

因為其實可怕的根本不是吵架後被說一句「你從我家滾出去!」,而是被說「你從我家滾出去!」之後連去的地方都沒有。

分都分了說這些貌似也沒什麼卵用。

不過這個世界上有一種男人,無論雙方怎麼吵架都不會說出那句「滾出去」。而題主男朋友及其家人在女方堅持出錢再寫名字的情況下,不尋求協調解決的辦法,直接說分手,那此男吵架後必定會讓題主滾出去。Σ(Δ )

這個時候在下不得不說一句,分得好。

17樓:葡萄

題主,男方父母很通情達理了,結果不要你們出錢,還全款買房,你可以不用出裝修錢什麼的,那些錢自己婚前買個單身公寓什麼的都比出裝修錢好。你覺得呢?買車算是你的嫁妝,父母陪嫁什麼的由父母說了算.

買了不也是你用麼?我不建議房子加你名字,婚前買房,加不加名字離婚都沒你份。如果感情好,不離婚一輩子,那加不加有什麼區別?

18樓:兩情相悅的藝術

如果覺得冒犯就刪了。

從人情世故上說,你父母有些不明事理。

1、在整個事件中,沒有考慮女兒的切身幸福。房子大還是女兒的婚姻幸福大?男生如果不適合自己的女兒,當然要分手。如果適合,為半套房的署名分手,女兒就不值半套房嗎?

2、擔心女婿罵「你從我家滾回娘家」,要話語權,也挺荒誕。還沒有過日子呢,先存了鬧糾紛的心。為什麼不琢磨琢磨女婿是不是能說這話的人?

是,就是房產證寫女兒乙個人的名字也不能嫁。不是,那就不要操這個心,容易誤導女兒,激化以後的矛盾。而且,這樣的思維,以後兩口子鬧矛盾,父母的干預是必然的。

會給兒女添很大的麻煩。

3、婆家買房取媳婦,是他們份內的事。寫上媳婦的名字,是人情,不寫,是本分。媳婦不應該爭。

娘家嫁女兒出嫁妝,不管多少,都是娘家份內的事,不能因為價值等於一半房價就要求婆家如何。其實這筆帳不對等,因為你們提供的裝修、汽車是易耗品,而房子是保值甚至增值的。

4、能被房產證上署名拆散,說明你們的情感並不牢靠。比如顯然不是「只圖人」,因此分手也沒什麼可惜的。更大可能是雙方家長也不看好你們的將來,但是又沒辦法,所以就用這個事來施壓。

比如從你爸媽的擔心,以及你沒提到分手後雙方有任何的挽救動作,可以看出來。另外從你的語氣看,還是糾結在房產證上,而不是惋惜失去了一樁好婚姻。

5、從你表述看,對方家庭是精明務實的,應該不會為房產證耽誤兒子的婚事,更可能是對你不滿意,而拿房子說事。

19樓:不語逐光

1.男方不加名不夠誠意。

2,女方堅持加名有什麼實際好處嗎,沒有。法律上來說,就算加了你的名字,離婚了你廁所也分不到。

3.女方有錢搭在裝修家電買車上又糾結房子的都是傻,離婚了牆面家電破車你都帶走,有啥用?有這個錢還不如重新買個房(買個廁所說不定也能公升值啊喂!)

20樓:

第一,啥破房子,裝修和家電錢就差不多一半啦?第二,為了這破房子就分,你倆根本沒啥感情,分就分了唄,本來就是討價還價沒談攏,不用包裝在感情上呀

21樓:

如果是我的話,女方不出錢也想寫女方的名字,本來就是一家人上乙個戶口乙個結婚證自然也應該上乙個房產證,退一萬步講如果以後發生意外或者離婚,那也希望有這樣一種牽扯吧,或者說也給一部分保障。所以我覺得這並不關乎女方出不出錢,出多少錢,房子增值錢貶值等等的問題。

22樓:

題主,不知道你現在年紀多大。從你的問題描述中應該年紀比較小。

我直說從你的問題描述,問題描述,問題描述中得到結論。

你和你的男朋友在關於兩個家庭如何相處的這件事情上是兩個完完全全的廢物,兩個笨蛋。

如果你稍微聰明一點,你能想到一萬種理由讓你的父母覺得不加上你的名字也沒什麼。

如果你的男朋友聰明一點,他能想到一萬種理由讓他的父母把你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

如果你倆都聰明一點,你們兩家絕對可以心平氣和的坐下來聊一聊。

分了也就分了,別太糾結於是不是過分了。但是希望你能想想,以後如何面對和解決兩個家庭的事情。

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情,是兩個家庭,兩個家庭,兩個家庭的結合。

而你和你那朋友在這個結合的過程中沒有起到潤滑油的作用,反而起到了手剎的作用。

我該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寫上我的名字麼?為什麼?

huahua 你越想靠乙個人,就越會發現這人靠不住。這是人性的弱點,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所以關鍵一,不是房產證上要不要加你的名字,而是你自己究竟有沒有本事靠自己。是你不理智,不能怪男友太理性。你自己不懂人情世故,不要用天真這種純潔的字眼來道德綁架他人的理智行為。所以關鍵二,不要對理性懷有偏見,更不要...

我應該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嗎?

無力吐槽 你想加是你的想法,他想不想加是他的做法 你說證明他愛你就要求他加名,他可以證明你愛他要求你家房子加他名,你願意嗎?你願意你說出來,告訴他,你加他名,他肯定也願意加你名,你要不願意,你也沒法強迫他加你名 你在回答裡說了,相當於人家婚前全款房加你名,你知道這個道理,那我也不知道你為什麼會有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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