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我媽一定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怎麼辦?

時間 2021-05-07 03:46:54

1樓:多龍多

目前女方一分錢沒出,就要婚前加名字擁有一半產權,如果到時候女方不結婚了,男方的權益誰來保障?何況目前銀行是不允許有貸款的房子婚前加名的。

題主其實是很通情達理的,希望你不要受媽媽干擾,如果判斷男方是真的愛你,會對你好,就安心的結婚吧,新的婚姻法即使沒有加名字也會保護你應有的權益的。

2樓:卑微少年

最好的肯定是婚後買房。

婚後不管是夫妻倆出資還是父母出資,房產證寫的都是兩個人的名字,預設是夫妻共同財產的。

如果說是已經在婚前買好了婚房,那也是有兩個辦法:

1,房產證上把另乙個人的名字加上去。

2,寫乙份婚前協議並找律師見證有效,協議上寫明房子首付已經由某一方付清,婚後共同還貸,但如果婚後夫妻感情無法繼續選擇離婚,房子一人一半。

最好不要同意「我出首付你出裝修」「我出首付一起還貸」這種,能一起出的錢就一起出。

3樓:好人壞

想要公平,不坑人也不被坑,有且僅有以下三種方式。

1.女生不加名且不參與還貸

2.女生自己買一套房自己供

3.首付一人出一半且共同還貸然後婚前加名字。

一人出一半錢加名的我現實中遇到的沒有離婚的,一人出全部首付給另一人免費加名的超過一半5年都熬不過去!因為這就是埋下了禍根。不平等的開始,必定迎來悲劇的結束,因果報應。

同樣,不給女生加名卻要女生還貸,也是非常不公平,不要做。

最後,女生實在糾結,可以選擇不結婚,去找更合適的男人,而不是逼迫男方改變,成年人真的改變不了。

4樓:鑽石糖糖

小姐姐聽我的如果你真心要跟他結婚的話一定要加上你的名字 !一定要!!! 這對你以後是個保障你媽媽讓加名字是對的千萬要聽你媽媽的話她是真心為你好的現在沒結婚之前什麼都好說結完婚有些東西就不一樣了

5樓:

樓上答得很好,說真的,題主你是被愛情沖昏了頭腦。不聽,你會後悔的。

這個房子必須有你的名,否則,你根本算不上是女主人,最多就是個同居的罷了。以後家裡沒什麼地位,不得不看婆婆臉色也怨不得別人了。

不要勸你媽了,勸你男友去吧。

6樓:

你媽媽的顧慮是對的,是你不懂事,沒理解新婚姻法給你帶來的風險。

婚前你沒加名字,婚後肯定是共同還貸,萬一離婚,你是沒有房子產權的,婚姻法規定了共同還貸的你有取得補償款的權利。這個表面上對雙方是公平的。

但實際上對你的風險很大,因為房產不容易轉移,現金款是很容易轉移的。辛辛苦苦供樓,你沒房子產權,補償款也被對方轉移掉了,對方耍賴就是不補償,你啥都沒有,白辛苦數年淨身出戶。

不要以為情況不會那麼壞,雙方感情破裂了,多狠毒的事都有人做。你媽媽不了解你男朋友,所以她是為你好。

所以還是你說服你男朋友,趁早加上你名字,並趁早更改貸款手續,如果手續都辦完了要改就比較麻煩了,但即使麻煩也是加名字好。當然你也別讓他爸覺得你故意佔男方便宜,最好主動提出加名的同時承擔一半首付。如果你暫時沒那麼多錢,那和男朋友說好,婚前加了名也不會白拿他爸的錢,他爸的錢就當作兩夫妻借的,婚後一起攢錢還給他爸,並保留還款證據。

好好與男友溝通,你男朋友看到你已經表了態,你不是乙個貪心的女人,只是想要個平等。這樣,正常的男生都會同意加名的。

如果你已經充分表達了誠意,自己也不貪心,如果你男友仍然不同意加名,那你就要考慮一下他的人品和結婚的誠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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