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該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寫上我的名字麼?為什麼?

時間 2021-05-30 14:36:37

1樓:huahua

你越想靠乙個人,就越會發現這人靠不住。這是人性的弱點,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所以關鍵一,不是房產證上要不要加你的名字,而是你自己究竟有沒有本事靠自己

是你不理智,不能怪男友太理性你自己不懂人情世故,不要用天真這種純潔的字眼來道德綁架他人的理智行為。

所以關鍵二,不要對理性懷有偏見,更不要對理性的男人懷有偏見

人的本性都是自利。自私不可取,自利不可無

所以關鍵三,不要放棄為自己合理爭取利益的機會

愛情和婚姻沒有保質期,說壞就壞了。只有真正為婚姻愛情注入新的靈魂,才是維持兩人關係的不二法門。

所以關鍵四,愛是一種能力,需要兩人不斷學習精進

除了婚姻,人生還有很多重要的東西。多多感受,多多體驗,把時間空間留點給自己,順便發展幾個愛好。你會發現,自己乙個人也能過得很好

所以關鍵五,我不是非你不可。只是因為和你一起,我們都變得更好

2樓:瑪麗蘇

關於要不要再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我認真思考了下,覺得可以不加。如果這個不加能換來婚後的不約束,責任內的自由,換言之,婚後能夠不對彼此的工作過多干涉,有孩子一起帶,帶不過來找保姆,公婆能不插手小兩口的日子,我覺得無所謂。可能因為原生家庭的關係吧,我對家沒有太過強烈的歸屬感,在我的排列內,先是自己,再是家,只要我自己好,房子只是乙個房子。

我今年24,我一直以來的規劃都是希望30歲前能存夠買公寓的錢(因為公寓便宜現在已經存了一輛車的首付,爭取25歲之前能沒有負債的買車。因為這個規劃,我對我的另一半並不要求房車,但是一定要有自己乙個規劃,能讓我知道他的每個階段大概得樣子,讓我對未來不會太過迷茫,我覺得這是比房產證上加名字要給我安全感,當然,真的沒辦法在這個年代靠自己買房也沒關係,兩個人一起總是會成功的。其實我覺得現在很多能自己掙錢的女生鏈結婚慾望都不大,知乎上不知道為什麼把男女關係劃分的這麼敏感,男生和女生互相推諉,想加就說,不願意加就提,如果沒辦法在大事情上達成共識其實婚後也很難生活下去,這其實也是乙個檢驗你們三觀是否吻合的乙個契機,能很好的解決其實在以後無論任何類似的大事情上都有一套解決邏輯,但是類似相互亮底牌,揭傷疤,道德綁架就總覺得很搞笑。

人和人的感情我一直覺得很珍貴,所以不敢輕易涉足,但能走到結婚這步的總歸是有感情做基礎的,既然都是帶著善意而來,無論今後能否相伴也請和平得面對每一件事。

3樓:

即將面臨這個問題。

我的想法是,加名字,婚後一起還房貸,財產一起用,共同付出共同承受風險。

不加名字,不還房貸,孩子什麼時候生自己決定,我無法把自己和孩子放在乙個沒保障危險的境地。

4樓:

題主,看到你們最後分手了,好像也是一種好的結局。我現在的情況跟你好像,已訂婚,再有半年就結婚了,我不指望加我名字,提出先領證,再買房,男朋友都不願意,不知道是不是比你還慘,感覺以後的日子很不好過,可是我們在一起五年了,捨不得分手。怎麼辦呢,不去想房子的問題,但是自己心裡又很不舒服。

5樓:朱莉A

加名字是底線,出不出錢,我家出多少可談。

附乙個案例:我乙個同事和結婚八年的妻子離婚了,共同財產兩百多萬,只給了他媳婦兒2萬,對此還無比自得的給我炫耀。

後來明白了,愛情是通往婚姻的路徑,但是沒有責任和物權約束的感情是浮在空中沒有根基的。乙個人愛你,自然會為你考慮終身的保障,如果兩個人互相算計,那結個什麼婚。

6樓:王二

不同意大多數人的答案。先說三點結論。

1.無論什麼時候,不要放棄法律給你的合法權益。

2.婚姻平穩的基石是人格平等基礎上的互愛。女生不要主動算計男生的錢和房子,男生不要主動算計女生的肚皮和私人消費。非此不是騙就是換,都屬三觀不正,棄之毫不用可惜。

3.直男癌和中華田園女權主義者,祝你們一輩子活的不順,不謝。

法律是婚姻的基石,可以最大程度來保證雙方的婚姻中的利益。婚姻是人生大事,理智對待,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並沒有錯。既然是共同還貸,自當寫雙方名字。

首付款的事情可以按出資比例來約定雙方財產權利。對方找誰借了錢不重要,債務關係是和財產權力掛鉤的。他自己償還債務,就算他出資的部分。

雙方共同的債務,就按雙方出資的部分。什麼女人幸福就好不要算太清,什麼男人身外之物不能太計較,什麼真愛無敵不能用金錢房產來衡量。這種勾兌雞湯就留到法院上給法官說去吧,看看到時除了對方律師,誰還能面露喜色。

7樓:焦糖布丁

其實我在想乙個事情:

法律裡明確表示了,這麼說吧,房子就是個公司,如果一方出100%,那麼名字就寫一方的,另一方加上去也是沒有用的。

如果各出50%,那就沒有關係了,兩個人都寫……我肯定會把自己未來女朋友的名字給寫上的啊,就從法律條文來說,實在看不出來有什麼說不通的,因為假設她沒有貢獻,那麼別說寫她乙個人名字,誇張點說我就是把她家族所有人名字都寫上,我又有啥害怕的,我把購房的證據留下來就可以了,名字不過是虛的東西,感情才是實實在在的。

8樓:小羽毛

如果我愛你,我無所謂幫你來還房子的錢,只要這錢是我自己賺的。如果你也愛我,加名字也是愛,不加名字也是愛,我用下半輩子來「豪賭」你這個人,怎可以讓乙個不動產動搖?自己選擇的生活,要過的相當漂亮,才不枉一句我愛你~~~~

9樓:胡蘿蔔lena

我覺得應該寫而且必須寫啊因為你的房子只是付了首付而已之後你也要一起還房貸有你的乙份啊我的房子是我跟男友大學畢業他父母付全額買的沒有房貸壓力因為是精裝但是家具什麼的他家也全包因為買房的時候他剛讀研我們不打算上學時期結婚所以房子目前是他的名字但是婚後他說會加上我的名字但是說著的我無所謂因為這房子我沒有出一分錢你加我的名字是情分我不要是本分但是如果我在這房子上投資了一分錢我也會要求加上我的名字。

10樓:老譚酸菜

在我看來,如果在我戀愛之前,家裡就買了房子,那麼要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朋友的姓名,幾乎沒有這個可能。但是如果我付了首付,後期償還貸款是共同償還的話,寫上女朋友姓名,這個沒問題。還有最後,如果首付以及後期還貸都由我們共同償還,那麼,我願意房產證就寫女朋友的名字,作為對她在我一無所有時願意嫁給我作為保障男人,要做到不會拋棄在你一無所有時還願意跟在你身邊的女人。

11樓:性感囚犯

或許我的回答太理想化了。但其實作為男人,就那麼簡單一句,真的喜歡你了,不加也都是你的,真的喜歡別人了,加了大不了淨身出戶......

12樓:林凌

這種事經常有,男方支付全部樓款,只要那錢女方沒份出,人家不要求寫他媽名字已經算給面子,換句話說,在現實面前,難免自私,別期望誰有多高尚。也別說什麼公不公平,公平本來就是稀缺資源

13樓:阿蠻

感情都這樣了,還有必要結這個婚嗎?沒結過婚沒買過房,不知道自己會怎麼處理,畢竟說道理誰都會。如果是自己,要有自己名字就一起供房吧,如果不加我名字,那也無所謂了,反正是一起住,如果真的走到了要分割財產的地步了,誰還要住那個觸景傷情的房子

14樓:

如果你真愛他,你不會考慮這些問題的。事實上,你並不愛他,你只是以為你愛他而已。

如果他真愛你,他會介意加個你的名字嗎?事實上,錢財對他來說比你更重要。

PS:雖說「寧拆十座廟,不壞一門親」,但我覺得真話還是得說。如果知乎上都沒人說真話了。。。。。。。。不解釋,可恥的匿了。。。。

15樓:

我給我媽媽說了一下這個問題。我媽說也甭算那麼細~要麼全還完+全裝修完不寫你名,否則就得寫你名。倆都不行就黃。

我問為啥呢?她說他那根本就不叫房子,而是背了一身債,還得拉你一起償還。寧可跟乙個一無所有倆人一起奮鬥的男人,也不要乙個一身債務還拉你還債,最後不和你一條心的男人。

16樓:艾斯尼勒

不就100萬的房子麼?你真以為加了你的名字你就能栓住你男人了?你例舉的現狀,付完月供還剩4K的男人。在我看來這麼點離婚或者出軌的成本真不算個事兒。

你要是對你們的婚姻沒信心,先考慮清楚再結吧。婚姻是什麼?選擇就有風險。

17樓:期待在遠行的路上

這個問題是多數女孩和丈母娘關心的問題。

先說說房子。首付款的80%是借來的,貸款60萬加上利息近100萬,這套房只有首付款中的20%是男朋友自己出的,剩下的全是債務,需要將來兩人一起承擔的,即便是這種情況,男方在女朋友提出這個想法後居然還不願意加上名字,這說明兩種情況,一是男方對女朋友不夠信任,缺少安全感;二是男方本身生性自私沒有責任感沒有擔當。題主要分清是什麼原因,如果是後者那就別猶豫,分手!

如果是前者那就好好反思自己。

我認為如果是全款買的房,另一方要求加名字就有些過了,如果對方心甘情願那也沒關係。如果是貸款買的房,而且需要雙方共同還貸,其中一方要求加名字,還是加上比較好,兩人一起打拼一起奮鬥一起成長,這樣有利於雙方加深感情穩固家庭,心在一起,兩人就會往乙個方向使勁,就會朝著乙個目標努力!

18樓:

這種要求提了也好。價值觀分歧是無法弄的。

「有些問題看似是經濟問題,其實是感情問題,再往深了說其實是價值觀問題。」

什麼彩禮,什麼鑽戒婚禮,什麼房產證,什麼誰管錢,你們不要問了。別管別人怎麼做,你們談不攏真的沒什麼辦法,不是乙個世界的人勉強湊一起是悲劇。

並不是勉強解決了某乙個問題以後就海闊天空的,三觀不和問題只會越來越多而不會變少,不合適的早點分開對大家都是解脫。

19樓:西爺來鳥

很簡單,這套房子只要你出錢了,哪怕是一分錢,你就相當於股東,應該寫上你的名字。如果一分沒出,那就不應該寫。複雜問題需要簡單化。

把感情,人生觀什麼的扯進來,這事情就沒法談了是不是?

20樓:魯迪

你的工資只有4k,如果你幫忙還款,就算不吃不喝,乙個月最多4k房子幾百萬,還款大部分還是男方的。

如果房本上如果寫上你的名字,萬一離婚,你明顯佔了很多便宜。

如果是我,心裡也不會爽的。

另外,只能靠房子來要挾對方的,有必要結婚嗎?

21樓:

我現在住的小房子,是未來公公婆婆買的,未婚夫有幫忙還房貸,不知道他們有沒有寫未婚夫的名字,但我是完全不理的,他們愛怎麼折騰房子就怎麼折騰。

我也從來不提要加上我的名字什麼的,因為不是我出錢的東西,我不想去操這個心,神煩的

從房子到家具我一分沒出,住進去後每月買點日用品。大點的東西我就買了張棉被和四件套。

我就把自己當成是房客,就當住的是廉租房,工資自己花,跟未婚夫以及未來公婆也從未為過房子的事情吵架

我應該要求男朋友在房產證上加上我的名字嗎?

無力吐槽 你想加是你的想法,他想不想加是他的做法 你說證明他愛你就要求他加名,他可以證明你愛他要求你家房子加他名,你願意嗎?你願意你說出來,告訴他,你加他名,他肯定也願意加你名,你要不願意,你也沒法強迫他加你名 你在回答裡說了,相當於人家婚前全款房加你名,你知道這個道理,那我也不知道你為什麼會有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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