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以拘留為要挾強行讓我用給母親治病的錢滿足對方的調解條件我該怎麼辦?

時間 2021-05-11 17:20:43

1樓:QHKonly

要挾你幹嘛,只是可憐你給你指條路,治安案件基本上誰能承受拘留誰就獲益,互毆就是看情節,傷情決定拘留長短,可能他會比你拘留得久,但你承不承受得了?

不管你直接作出處罰決定不是更省事嗎?

2樓:

你說的話我標點符號都不相信!警察怎麼知道你媽生病了?還特意要你必須用給你媽治病的錢來調解,不能用別的錢來付款?你要真不想調解也可以不調解啊。真是端起碗吃肉,放下碗罵娘。

3樓:肆奕

動不動就說派出所要挾你?

我倒想是怎麼要挾你了?

打你罵你然後要你不給錢要揍你?不給錢揍你家人?還是不給錢就加重對你的處罰?

如果只是不給錢就拘留,那不好意思這不叫要挾,叫告知你法律後果。

你不服,可以啊,拘留肯定是要拘留的,畢竟動手打人了,後續賠錢啥的自己打官司去,派出所沒一絲一毫的責任。

4樓:秦寒夜

兄弟,我看多了各種互毆,真的是誰躺誰賺。

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興義,一老太堵礦井索要土地費(礦山十年間換過三個老闆,每換一次老太就來要一次錢。她那塊地就五十來平,第一任老闆付了十萬給她,簽了二十年合同),第三任老闆不信邪不給,吵了半天不成功就想拖她走開,結果一碰就躺地上說打人了,生生住了乙個多月醫院,賠了好幾萬。

你當時應該也裝傷躺醫院,不然按照和稀泥的標準做法,兩家責任均攤,各種費用兩家分擔。你可以按照前面答主說的去投訴去信訪,有可能減小承擔比例,但若沒有證據證明是他先動的手,你就要承擔大部分的醫療費(大部分情況是全擔),上訴的話反手讓你賠誤工費什麼的成功率也很高。。。。

最後,就我看來你翻盤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放平心態,當花錢買個經驗吧

5樓:梁蕭

派出所說拘留你不是要挾你,而是在闡述乙個法律事實。

按照法律規定,你們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公安機關可以對你們的違法行為不予處罰。

人家提的要求就是你賠償六千元,你要是不同意,可以選擇不賠,然後由公安機關對你們雙方進行處罰,最後憑著雙方的處罰決定書至法院起訴對方索要醫藥費。

6樓:October

首先,你認為外賣員有問題,可以採取平台投訴、報警等方式維護你的正當權益。動手是最最不可取的方式。即使按照你所表示的「互毆」也說明你承認你存在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

既然你存在違法行為,那麼,你就應當受到處罰。

至於調解,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的規定進行的。

在實踐中,調解是需要雙方同意才能進行的,如果你不同意進行調解,那麼,公安機關就應當根據查實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最後,既然對方說到看病花了6000多元。那麼我建議你找辦案民警,好好研究一下醫院病歷,檢查報告,發票等等材料。畢竟,花了錢總要知道花在那兒了,如果中間發現一點瑕疵,你也能省一點錢。

最後的最後,這傷,應該不構成輕傷以上傷勢吧。

最最最最後,你自己的傷勢是怎麼處理的??

你見過哪些無辜被抓,進派出所 拘留所 監獄的經歷?

我自己就是。莫名其妙被抓 做點小生意養家餬口,明明是行政方面有些違規的地方,處罰罰款一下就行了,問題是我自己也不知道違規了啊,也沒有經過行政處罰,然後被乙個朋友的親戚舉報,他這個親戚自己開賭場被抓估計想減刑舉報立功,舉報我們是黑客,我真的是醉了,我們就是做個電商服務的,給別人做做推廣,都不刷單,就是...

多年前的異地犯案被翻案,並被派出所拘留移送異地,該怎麼辦?

瞭望者 我在看守所時,遇到乙個羈押人員,他是5年前在海南沒錢了,就拿了把小刀搶劫,對方是個女人大聲呼救,把他嚇得屁滾尿流,扔了小刀就逃跑了。然後去了廣東東莞打工,躲藏了幾年後,以為沒事了,去年7月拿身份證住酒店,當晚就被抓了。把他押回海南關在犯事的當地看守所。所以,如果當時如果立了案,沒撤銷,這個罪...

嫌疑人已被派出所拘留,被害人簽字不追究嫌疑人責任。嫌疑人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如履薄冰 如果是情節顯著輕微,可以不追究。現在刑事和解的可能性非常之低,由於前一段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暴露了公安機關前腳放人,後腳這個人就涉黑了,民警就會被查是否存在有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行為,不管是不是保護傘,查得底朝天,所以基本上羈押後基本上會報捕,如果檢察院不批,再放人。最近又是政法部門在搞清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