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大部分人一年只工作六七個月,一年有150 180天都在休假的說法是否正確?

時間 2021-05-05 20:11:06

1樓:可樂豬

我們的便捷生活建立在剝削服務行業人的基本生存權利的基礎上,半夜的時候我們可以吃到美團送的外賣,逛街可以逛到10點,更有那些不夜城,可以通宵,然而,這些店員,他們也有父母子女,為了賺錢,只能和普通人錯開休息時間,沒有自己的社交圈,而在國外發達一些的國家,每天晚上下班時間,超市也會下班,店也會關門,印象最深的就是,朋友在奧地利出差的時候,因為加班,很久才找到開門的小店。下班後基本買不到吃的。

2樓:大直子

支援每年放一次長假, 每工作滿一周除了週六日外可以額外的贊一天帶薪假期,一年全上滿可以有20天左右的帶薪小長假, 不管是陪家人還是出去玩,真是充電的好辦法。平時你在瘋狂造產品, 周一到周五就是房東的中國,憑什麼打工人只有2天,

3樓:結構工程師董某某

並不是槓精,我也來公平公正算一下。

首先中中國人按照節假日都休息和週末雙休的好單位來計算(996、007這些奮鬥打工人先不要說話),那麼就是52x2=104天,加上法定節假日11天。注意了,真的只有十一天,你說的什麼五一三天、十一七天、春節七天那些都是加上調休的時間,真的就只有11天而已。

接下來是年假,本人五百強房企,工作第九年,每年是5天年假,可以休完。所以加起來就是120天,工作日就是245天,全年工作日佔比67.1%,這看起來還不錯吧。

德國根據大家的演算法,是104+13天法定+25天年假=142天,工作日就是223天,佔比61%。

這麼看起來好像確實沒差太多吧。

但是,能帶給我們幸福感的是哪些時間段呢?是長時間可以出去玩的假期,比如我是13+5,但還要算上前後調休的時間,也就是我每年可外出遊玩的時間也就是元旦1天、春節7天、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3天、十一7天,共27(搞不好十一連著中秋還讓我少2天),再加上可支配的年假5天(最多不要臉連著休了,算上前後4天週末,看領導會不會罵死我)也就是36天。對比德中國人的13+25=38天。

然而德國的節假日就碰不上周末麼?弄不好得加幾天吧!德國25天的要求基本是國家最低要求了,很多企業甚至達到30~40天,這就更沒法比了。

反觀國內,我有5天年假+法定家假日必休+週末雙休已經秒殺一大片了?

所以說再怎麼比差距還是挺大的。就我德國讀博的同學親口說的,他在德國漢堡讀博和博士後在實驗室幹活兒那幾年,每年幾乎都有整整乙個月的休息時間(老闆強迫要你休息),回國後在上海的實驗室基本上沒怎麼休息過(平均乙個月休3天左右吧,挺辛苦的,法定節假日也就是五一十一和春節肯讓休息)。

4樓:zza17004542

這個來答一波。應該是那些公司可以把加班時間轉換成假期的。按照365天算,週末104天(假期要算的,因為出差的話這個是可以算加班的),法定假期13天,年假30天,加班轉換看人,我一般一年還能再多出最少20天,有個同事換過50天。

不過這個換假期的合同要看公司和職位,一般大公司都有這個福利,或者你必須記時間的職位。原來是可以選換錢還是換假期,但後來很多公司把換錢這個選擇取消了,但其實假期更好,因為換的錢還要交差不多40%左右的稅,沒多少。這麼算的話我最少都休了差不多170天,我那個同事200天都在休假了。

5樓:小名媛

從基本原則開始,德國就業立法已經賦予雇員僅乙個月的完整工作時間的最低休假時間。出人意料的是,連續工作六個月後,便獲得了完整的年度休假權利。雇主必須給雇員的法定最小休假時間為每年24個工作日,其中工作日是指星期一至星期六的工作星期。

這實際上意味著休假權利是四個星期,因此法院將雇員在正常的五天工作週中的休假轉換為至少20天的休假權利。

但是,雇員有權享受的假期量受雇主自己的集體協議,合同和政策的約束,並且最低工資額是強制性僱傭法規中規定的。作為標準,許多雇主提供五周的帶薪休假,有些甚至長達六周。

就休假工資而言,休假工資應根據休假開始前最近13周的平均工資計算。在計算平均工資時,將包括佣金和其他可變工資的常規要素,而不會考慮加班費。休假工資被定義為休假期間的經濟補償,因此代替了正常工資–對於大多數合同,休假工資僅等於合同規定的每月分期付款。

一些公司甚至支付的超額假期津貼不是基於法規,而是基於合同或集體談判,因此屬於自願利益。

員工什麼時候可以休假?

發生很多混亂的地方是,雇主是否有權指導員工何時可以休假。儘管從法律上講雇員必須請求雇主應准予的休假,但這種做法要容易得多:簡單地說,雇主有權決定雇員何時可以休假,只要他們的決定基於運營要求和需求即可。

。雇主有權以自己認為最佳的方式管理其業務,其中包括設定營業時間和為員工分配休假時間。當然,雇員可以在一年中的某些時間要求休假,而根據法律,雇主應設法容納該雇員。但是,如果雇主有正當的商業或運營原因要求不同的休假期限,這將具有約束力。

因此,最終決定權在於雇主。例外情況是,德國勞資委員會適用共同決定權,如果員工簽訂的合同另有規定,或者有涵蓋休假時間的工作場所政策。但是,一旦雇主告訴雇員他或她可以請假,雇主將無法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撤銷該決定。

在員工選舉產生工作委員會的工作場所中,雇主給予假期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雇主簽訂的勞資協議,其中可能包括制定休假時間表的詳細規則,以及如何解決員工之間相互矛盾的要求。

一家公司能否在夏季關閉一周,並讓員工將其作為休假時間的一部分?

是。公司可以關閉一兩個星期,然後讓員工將其作為年度休假的一部分。這是合法的,僅因為雇員休假時取決於雇主。

如果雇主希望在7月或聖誕節休假一周,或者甚至在企業主休假的幾周內休假,則雇主有權要求其雇員在此期間休假。確保給員工盡可能多的通知,以確保他們可以做出相應的假期安排。

但是,要記住的一件事是,快樂的員工就是好員工。不允許他們選擇假期可能會對整個公司造成負面影響。

帶薪工人的假期工資與按小時支付的工資是否有所不同?

不可以。由於休假工資是根據員工的個人收入計算的,因此無論是帶薪還是按小時工資,這都沒有關係。因此,對於領取工資的工人,大多數公司只會向他們支付其正常工資。

如果工人獲得時薪,則將在休假前最後13週內的工資作為休假工資支付。

員工休假時,只需繼續支付工資即可。但是,如果乙個雇員後來聲稱他/她應該獲得更高的假期工資怎麼辦?

如上所述,大多數公司將其雇員的休假工資作為薪水支付,因為這等於工資。但是,重要的是要保留準確的帶薪休假記錄,並確保將其列在員工的薪資記錄中,以避免出現問題。

必須保留正確的假期支付時間。一般規則是,除非另有協議,否則休假工資應在員工休假之前支付。但是,只要雇主在休假時間所屬的工資期的發薪日當日或之前,可以直接支付與正常工資相同的工資來支付假期工資。

如果員工現金短缺,只想拿薪水作為額外的薪水而不休假,那有可能嗎?

不能。員工不能簡單地說自己不想休假,而是領取假期工資。休假的目的是確保員工從工作需求中恢復過來並保持健康,並平衡自己的私人生活。這不能免除額外的薪水。

兼職,季節性工人和不全年工作的工人

所有員工均享有《聯邦假期法》(Bundesurlaubsgesetz); 它尤其適用於短時或邊際雇員,兼職工作者以及僅擁有一項自由職業並因此在經濟上依賴於這種自由職業的自由職業者。即使雇員沒有工作六個月,雇主也應允許其請假。但是,假期隨著工作的每個月而增加。

工作六個月後,員工將獲得全部假期權利。由於休假和休假工資是從工作的第乙個月中賺取的,因此,沒有工作整年並且在此期間內沒有休假的員工在離開公司後將獲得未休假的工資。在這一點上,雇主必須支付他們本應有權休的假期。

每週平均工作時間少於全日制工作的兼職工作人員將按比例減少一年中的帶薪假天數。例如,每週工作兩天的雇員每年有權享受八天的帶薪假期(基於法定的最少20個假期):( 20天:

一周五天)x每週工作兩天=八天每個假期年的天數。

可以將未使用的假期權利延續到未來幾年嗎?

否。員工應在根據德國法律規定的相關休假日曆年休假。根據法律,所有休假權利應在年底終止。

僅當雇員要求休假並且因商業原因而被告知不得休假或因個人原因(例如疾病)而無法休假時,才應允許其將法定休假延續到新的一年。有法定義務使用此休假,最遲在第二年3月底之前結轉。在第二年3月底之前結轉而未使用的假期,將不予賠償而失效。

但是,有以下例外情況:

長期病:歐洲法院和聯邦勞動法院裁定,如果雇員在日曆年或下乙個日曆年的前三個月不能休假,則強制性休假權利不失效一年,由於一種疾病。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將累積未使用的假期,直到他恢復並能夠使用假期。

但是,即使這些應計的休假日也將在應計休假日的休假年度結束後的15個月內失效。

考慮到這一點,如果長期生病,員工可能會積累大量的休假天數。由於這僅適用於法定休假日,而不適用於合同約定的其他休假日,因此建議為減輕風險,僱傭合同應將法定休假日與自願休假日區分開來。

育兒假:如果雇員在休育兒假之前沒有休完他應享有的所有休假日,則雇主應准予本年或下乙個休假日的育兒假後的其餘休假日。此外,雇主有權將雇員有權休假的每個完整日曆月,將雇員有權休假的假期減少1/12。

如果雇員在育兒假期間為雇主兼職工作,則此選項不適用。

6樓:gaxs0918

德國休假沒有這麼多,雖然德國很多時候規定一周休息兩天,一周總體上班時長40小時,一年最多有30天的最長休假,但是往往很少有人能連續休乙個月的,除非是某些特殊的行業,大部分行業很難做到連續休乙個月的;

7樓:AngeeDE

扯淡,說這種話的人是有多德吹,跟把Aldi引進國內硬說是「德國輕奢」的有一拼。 @JerryDE 咱哪天得出來闢闢那些不負責任的謠言了

8樓:自己剃頭的大腦袋

正確,而且德中國人很多時候到年底必須休假,不休公司不答應,強制性的。平時加班的時間也會累積,到最後折合成假期。

其實俺們大荷蘭也不錯的,公司最多40天年假,就是吃虧在公共假期比德國少。今年封城,到現在還有30天年假沒用,用了也宅在家裡。。。還不如上班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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