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之後如何爭取最大的財產分配,讓男方淨身出戶有沒有可能性?

時間 2021-05-05 19:29:50

1樓:掌律

淨身出戶是不可能的,除非你爸媽協商,你爸同意。中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是需要雙方協商的,協商不成,原則上均分。

想要爭取最大的財產分割的話,如果因為一方出軌而導致離婚,並且有證據證明出軌行為,那一方就算過錯方。離婚時,無過錯方可多分財產,也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2樓:zhizilee

淨身出戶不可能的,不用想了。

為維護你母親的利益,一方面要努力調查清楚父親有沒有隱瞞的財產,做大夫妻共同財產的」蛋糕「;

另一方面蒐集父親有過錯的證據,如果他們以夫妻名義同居,可以構成重婚,離婚分財產時按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你母親可適當多分,另外你母親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你母親在離婚時如生活困難,可要求對方給予經濟幫助。

能不能分到房子,這個問題比較複雜,還要看你們村里同不同意離婚後你母親仍是村集體成員,即要不要求其遷出戶口。 如離婚後不承認是村集體成員,分到房子的所有權可能不是那麼容易,因為這樣房子所有權就和宅基地使用權分離了。但可以主張房子的使用權或分得折價款。

具體建議諮詢當地的律師。

相關法律條文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婚姻法》第四十二條)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

3樓:

基本上是平分,淨身出戶這種違反公序良俗(話說怎麼也是你的父親,你還是有贍養義務的,更何況純粹按照道德來看,怎麼樣你都不能指責你的父母,基於倫理道德,就不贅述了)

婚姻關係無非是這個感情破裂,那麼出現第三者的證據是很好的,實在不行其實分居兩年也是可以的。。。。

離婚之後沒有贍養費這一說,因為我們國家講究的是在離婚時一次性的給與經濟有困難的一方經濟補助(但是據說聊勝於無)

律師起的作用很小,話說你知道我們國家的法律中明確規定這種案件要先行調解,所以實際上,律師起的作用大致上是保證能離婚,和保證對方不隱瞞財產兩部分的。。。。(再多說會被律師們罵死吧)

綜上,不要因為第一條打臉TT,

離婚怎麼爭取更多的財產?

楊欣律師 離婚打官司其實打的都是證據。如果想在離婚訴訟中多分財產,必須舉證證明三件事 1 有 夫妻共同財產 2 依法應當多分的證據 3 對方依法應當少分或不分的證據。一 如何舉證證明 有 夫妻共同財產?我不太了解你的案情,但根據你的敘述,首先應當證明以下幾項 1 房產登記資訊及出資狀況的證據 2 對...

夫妻結婚不到5年,離婚後,婚後財產該如何分配?

山東魯法律師 夫妻財產分割的問題首先看夫妻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有沒有約定,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分割,沒有約定的,可以平分,對財產分割產生爭議的,可以去法院起訴,要求法院進行判決分割。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勞務報酬 二 生產 經營 投...

同居期間的財產如何分配?

譯玩亦學 65歲的魏大爺和62歲的郭阿姨確立了戀愛關係並決定試婚,郭阿姨搬到魏大爺家同居。魏大爺替郭阿姨償還了3萬元的債務,並將自己的存摺交給郭阿姨保管。郭阿姨從存摺中提取了10萬元,其中3萬元用於購置家具,其餘自用。半年以後,兩人分手,魏大爺起訴至法院,要求郭阿姨返還10萬元現金。郭阿姨表示,由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