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購置的房產離婚後該如何分配?

時間 2021-05-29 22:59:03

1樓:北京市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據您的陳述,婚後購買的房子首付款由男方父親出資100萬,女方父母出資20萬,夫妻二人出資10萬,貸款由夫妻共同財產還。

如果雙方父母在出資時沒有明確說明是將出資款贈與各自子女的,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就相當於用夫妻共同財產付首款,並共同還貸,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便離婚也可以均分,還可以從照顧女方角度適當多分。當然,為了更加明確,日後不出現糾紛,建議您可以去做個公證,確定房產歸夫妻二人所有,或者產權登記時直接登記為各自50%,或者其他比例的份額。

2樓:一閤家事

如果現在賣掉老房子,換新房子,那麼新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

因為老房子是男方爸爸的,所以首付中,實際上是男方父母出資了100萬,女方父母出資了10萬,你閨蜜夫妻倆出資了10萬。從出資比例來說,男方出資比例更高。

如果房產證上沒有約定出資比例,離婚時法官會考慮到各方的出資比例,適當做傾斜,即男方多分一點;如果房產證上約定了出資比例,那麼就按約定的比例來分割。所以,是否要在房產證上寫明出資比例,還是看夫妻兩人如何協商溝通。

3樓:武漢律師張梅

婚後買房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根據以下情況進行分析。

一、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乙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二、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買房的注意事項

1、簽約雙方親自到場

在買房過程中,涉及到諸多簽約過程,如簽訂買賣合同、申請房貸以及交易過戶等,這需要夫妻雙方同時到場。除了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之外,申請房貸、辦理過戶手續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專家解釋說,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另外,辦理過戶手續時,原則上要求同時到場,因為根據《物權法》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證件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提供的證件比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

在夫妻共同申請房貸時,需要提供夫妻兩人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還需提供雙方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當然,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較高,通過資質審批不成問題,另外一方的收入證明則無需提供。

3、主貸、次貸有講究

由於信貸政策有變化,因此在確定主貸人和次貸人時,需根據實際情況而定,而不能簡單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還款時,在確定主貸款人、次貸款人時,一定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一般情況下,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為「貸款人」(常說的主貸款人)而無論房產證上是否寫了雙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為「共同貸款人」。

在確定主貸款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較穩定者,同時注意年齡的限制,否則會影響到貸款期限。

此外,專家提醒還需注意信貸政策的變化。對於非本地居民來說,如果無法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則會被區別對待,如房貸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這無疑會增加購房成本。因此在確定主貸款人時,要考慮到這個因素。

4、所佔份額提前定

夫妻共同買房,財產所佔份額各是多少,需提前確定,以免日後產生糾紛。依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因此在共同購房過程中,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出現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響其對房屋享有所有權。

但目前有少數夫妻,財產實行AA制,在共同買房時需要考慮財產份額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是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享有的權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5、準夫妻買房重登記

在此需要特別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準夫妻共同買房的現象存在。為了減少糾紛,專家建議應該在房產證登記內容方面下點功夫。

這裡所說的準夫妻,是指即將結婚、但尚未領取結婚證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續期間,是從領取結婚證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能當做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則需在房產證上同時登記兩人的姓名。

如果雙方出資比例不等,雖在房產證上也會登記兩人姓名,但必須說明各自所佔比例大小。還有一種情況也需提前考慮,即只有一方出資的情況下,是否在房產證上也登記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記上,不出資一方所佔份額是多少,也需要確定下來,並在房產證上載明。

4樓:法律人lawyer

婚後購房,一方父母出資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個人的贈與,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的部分,核算後給對方一半的補償。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麼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的規定,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2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是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5樓:離婚律師張麗珍

你好,按照你所表述的問題,你閨蜜與其老公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支付首付購房,且共同承擔還貸任務,蓋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若離婚,該房產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為避免離婚分割產生不必要糾紛,建議在購置該房產時,提前約定好各自份額比例。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樓:黃俊益律師

辦理產證的時候可以選擇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如果選擇了按份就是各自按照分割共有該房屋即可,體現的就是你問的是否寫明出資比例的問題;大部分家庭購房都是共同共有,這種情況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涉及分割的時候原則上就是均分

7樓:房產律師王玉臣

首先我們需要說明的是,現在住的房子屬於男方父親的財產,跟你閨蜜以及她老公沒有任何關係,因此賣房的錢原則上來說與她們無關

其次,還需要明確換房用的這筆錢父親是什麼態度,贈與還是借款,買房子寫誰的名字

如果擔心以後產生爭議,建議房產證上約定房產份額。如果沒有其他約定,寫他們夫妻二人的名字,那麼房子就屬於夫妻二人的婚後共同財產

至於父母出的錢,看他們出資時的約定

8樓:離婚大律師趙麗

因婚後只支付首付購買房屋,所以房子無論登記在夫妻雙方哪一方的名下,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問題來了,那雙方父母的出資款怎麼辦?父母出資部分很關鍵。

如果男方父母說100萬屬於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建議夫妻雙方與男方父母簽訂書面協議,明確約定屬於對夫妻雙方的贈與。這樣做對女方很有利。

如果沒有書面協議,離婚時,男方大概率會主張其父母出資的100萬屬於債務,要求女方承擔一半。當然,女方也可以主張其父母出資的20萬屬於債務。

如果實在不行,建議房屋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考慮到雙方父母出資多少的問題,雙方可以在房產證上約定各自所佔的比例,或者簽訂書面財產協議,約定各自的房屋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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