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想先讓領證再給彩禮,我該怎麼委婉拒絕

時間 2021-05-10 02:13:00

1樓:喵嗚

你可以委婉點告訴男朋友:親愛的,你看,有的餐廳是先吃飯後付錢的,而有的餐廳是先付錢後吃飯的。我就是後者。

別覺得這樣難聽,談錢就好好談,談感情傷錢。

2樓:

我和女朋友交往十年;

臨到結婚時,被卡在房子加女方姓名、彩禮多少、車加女方姓名的問題;

我沒有辦法,和她母親保證:婚後三年一定把房子加上名字,這三年我的所有收入都交給女方;只求能讓我們結婚,並在女朋友的監督下,由女朋友起草了保證書,我籤了字

最後,我們還是結婚了

但是女朋友卻拒絕領證,理由是房子沒有加名字。我詢問道:不是說三年內所有工資上交,三年內肯定寫上名字了嘛?難道結婚吃個酒席就算結婚了?那要是離婚呢?

至今,結婚兩年,孩子都快出生了,還是沒有領結婚證;

這事兒吧,如鯁在咽。倒不是傳統保守,在乎那一紙公文,只是覺得套路太深,太遠,心太累

所以到底是彩禮重要,才是法律認可重要;

3樓:

他家都出房裝修了,相當於你直接領包入住了,省心省事了,況且你倆處了七年了哎。除非你不愛他。

或者你覺得手上已經有乙個比他更好的現成的在等你。

再或者,你是來釣魚的。( *ω)╰ひ╯

4樓:周源

簡單,你就告訴對方,領了證給的就是共同財產了,而你比較貪財,共同財產不行,必須是給你自己的婚前財產。如果男方要嫁妝,那也都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女人是受不得一絲委屈的。加油。

5樓:水中的石頭

我不明白,為什麼這種情況下還要拿彩禮說事,如果男方家有錢,如果剛認識不久要些保證,如果男方家的確態度很惡劣,就是不想給彩禮......

但是都是不是,準備的彩禮出了意外,你也知情,說明對方也很有誠意;在這種情況下,在談了七年的情況下,在男方家庭明顯不富裕的情況下,還要去堅持要彩禮的意義何在,為了證明什麼呢?

況且沒有說不給,已經說後補了,在這種情況下還堅持,除了讓未來公婆為難,除了讓男朋友為難,除了增加未來關係的隔閡,還有什麼意義呢?

雖然不認同,但是如果真的要這樣,還是父母出面去說比較好,但是不管怎樣,隔閡總會多多少少有了,不知道值不值得;

或者可以少要點彩禮,後續再補;或者可以先辦婚禮,後領證,這種不太建議,最好談清楚後再領證辦婚禮,參考貴州內衣事件,小矛盾積累大矛盾,最後兩敗俱傷;

希望互相多一些理解,祝幸福!

6樓:小可

個人認為你應該先問下你老公的意思,由你老公出門跟婆婆溝通,如果你老公跟婆婆一樣的意思,你應該重新考慮下要不要結婚。婆家對你的態度取決於你老公的態度。

7樓:花花

可以先辦婚禮呀

等錢籌夠了在去扯證啊

比如 5月分婚禮已經定了

結婚前說買房子

證一扯房子錢就沒啦

或者懷孕前說好的

當你一懷孕就改變了

我有乙個疑問

難道不是應該家長見面商量婚事的時候就把彩禮給了嗎?

拖容易變卦哈不是惡意揣測但是最好不讓自己被動 .

也可以明說彩禮都還沒有給我爸媽呢

我不好意思回去拿戶口本 . 讓你婆婆去給你爸媽說吧如果他好意思的話 .

給的彩禮被婆婆借走,該怎麼要回來?

臉紅派 分情況,她把當家人,要不要都無所謂了,如果她沒把你當家人,直接問,或者讓你老公去問,如果都要不回來,就去告她,在此祝您家庭和諧 普通骨頭 這要看你婆婆是什麼樣的人品,如果是個愛算計的人或許她借錢時就沒打算還給你,如果是個通情達理的婆婆相信這錢婆婆將來會還給你。因為結婚買房彩禮等是一筆不小的數...

我結婚沒錢給彩禮,我想打個欠條,該怎麼寫才能有法律效力?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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