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犯罪可以減刑是否存在不合理性

時間 2021-05-09 23:40:41

1樓:Ellie.X

1.精神病人犯罪要考慮是否缺乏主觀罪責,從法律上是公平的。

2.如果只是單純考慮,精神病人更危險,被害人很可憐,全部抓起來多關幾年,甚至殺掉。只是關起來,對精神病人本人來說沒有多大區別,甚至導致他病情更嚴重,實質上隱性的社會危害性更大,相對來說強制醫療更合理。

另外,直接殺掉第一點也說了,如果犯人缺乏主觀方面,和你不知情殺人是類似的,考慮到人道主義方面,還有犯人家屬方面,直接死刑是不合理的。

3.法律實際上只能維護相對正義,因為沒人知道怎樣才是絕對正義。

2樓:

符合公平,違背效率

對於精神病本身犯罪不具有意識等行為來說,確實是公平的,但是一些支付不起精神病院醫療費用,家人拋棄不管的人就可能給社會帶來隱患。

3樓:

不合理,精神病人不但對人類社會發展沒有幫助,反而是個拖累。應該加刑。人類歷史發展證明當乙個朝代發展到聖母時代時就開始衰落了。

4樓:李盟

個人覺得不自知的犯罪比主觀故意的犯罪更可怕。對於精神病人,雖然刑罰不能起到教育改造或者震懾的作用,至少可以起到限制其繼續犯罪的作用。不理解為什麼要給精神病人減刑,更安全的辦法難道不是把他們永遠關起來麼?

未成年人犯罪也是一樣,與其說缺乏辨認或控制能力,不如說小小年紀就這麼喪心病狂,長大了不是更危險麼?

5樓:

精神病人犯罪可以適當參照因年齡而量刑的規則。無行為能力,缺乏應有的辨認或控制能力,對其本身而言,無法發揮抑制其再犯可能性的功能,因為其主觀就是混沌的;也無法降低同類人的犯罪可能性,(此處邏輯假定偽裝精神病人會基本被檢查出來)。所以減刑是合理的。

6樓:

可能是因為,對於心智不健全的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來說,沒有「明知、故意、應當、禁止」這樣的概念。殺個人什麼的,既不是故意的,也不能算過失的,沒法按法律制裁。

而且,就算罰了他了,就能讓他長記性以後不犯了?讓其他精神病人受教育不敢犯事了?反正罰了也沒用,就別浪費司法資源了,交給醫療系統處理得了。

非專業意見。。

7樓:

和朋友爭論過這個問題,確實感覺很無奈。做錯事不被懲罰或者減輕是不是不合理,社會對弱者的包容麼,但是犯罪了卻是侵害其他人的利益。如果這一次不被處罰下一次會不會有同樣的犯罪。

但是從另乙個方面,它本身對自己的行為無法控制,就算懲罰也無法對精神方面很強的約束。最該吐槽的是某些利用這個。。。。很亂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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