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5旬女乘客飛機上兩度暈倒後去世 家屬欲索賠80萬?

時間 2021-05-05 18:48:35

1樓:有可能是真的

上星期執行某航班時遇到類似狀況,某60歲左右的男子搭乘飛機,中間過站再次登機的時候告訴乘務長,自己心臟不舒服問有沒有速效救心丸。於是在乘務長的詢問下才知道他剛做過心臟搭橋手術,馬上聯絡了機場醫護室,醫生量了血壓高壓150,結合剛做完手術建議不承載,於是乘務長,安全員,副駕駛,機長,航站代表輪番上陣做勸導工作(我們沒有強制讓旅客下機的許可權)

得到的回答 ……我沒事你們這是要幹嘛啊?欺負老年人啊?下去以後去醫院體檢誰陪我去啊?誰給這個錢啊?我自己的身體我自己知道,我對自己負責……

磨了一小時,最後沒辦法叫來了機場公安,醫務室再次上機量了血壓180,看到結果估計他自己也嚇一跳,紅著臉走了。

真心的沒人跟你們過不去,只是為了你的生命安全著想,飛機沒起飛之前一切都是可控的,起飛以後我們能做的太少,返航備降對於我們而言不過就是多飛會,公司損失點錢。而對於你們,那就是生命。

在此呼籲,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其他人的工作!

2樓:

我是一名醫生,航空公司確實盡到了搶救義務,但如果在開始發病搶救後把病人就近備降,而不是聽病人的意見繼續飛行,就不會有後來的事,我們叫----不要被病人牽著鼻子走

3樓:Evilrcy

有個同事的舅舅幾年前和戰友喝酒之後去世了。有些親戚說應該要一起吃飯的人都賠錢。同事的父親年紀比較大,威望高,做主說不要他們賠錢。

後來那幾個戰友一直對他舅舅家很照顧,幫他舅媽解決工作,孩子出國也出錢出力。

4樓:

對於某些家屬來說,只要其親人發生意外,必然尋求金錢賠償,不管是發生在醫院還是飛機火車上,似乎覺得所有人都欠他錢。很納悶這種人為何不事先買好各種保險呢。

5樓:顧嘉雋

家屬一沒鬧,二沒吵,只是正常的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賠償很ok啊。

當然,從航空公司的官宣來看,航空公司已經盡力了,那位女士確實是有心臟病。但是,既然已經訴諸法律,那就讓法官來判斷,依法治國,不是說說而已。

6樓:寒鴉戲水

這種事就是航空公司倒霉唄。

從法律的角度上家屬完全可以問航空公司索要最高10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畢竟人命關天,而且還是死在你的地盤裡,怎麼也得認栽。

從道義的角度上來說我對這些所謂家屬的行為感到不恥。表面悲傷,實際上想著能多訛一點人家的就多訛一點。完全不尊重死者,我寧願用迷信的話咒罵他們,早晚會有「報應」的!

難道八十萬能使死者死而復生麼。

八十萬對於民航公司不算什麼,但是它反應的一類人的素質問題,這是血淋淋的贓款。

也希望國際民航盡快出台新的法律,限制這種非事故死亡的賠償律令。

7樓:

「訛一訛還是要的,萬一訛到了呢?」

現在還沒什麼好看的,這種死哪訛哪真的看太多了。批判或是其他幾乎都可以通用。比較重要的還是後續的判決,無論判好或不好,都真正可能會帶來較大的影響。

8樓:大師兄的師弟

只從新聞來看航空公司對死者做到了能做的所有,而家屬也做到了家屬能做的所有。

雙方都在用和平的法律方式溝通,吃瓜群眾還是先看會再說

9樓:譙工

這算哪門子事????

死亡原因都沒搞清楚,,這算哪門子套路???

航空公司的主業是運輸,無論客機還是卡狗,它的職能就是運輸,不是治病救人,遇到病人,要麼返航,要麼踩油門。

真是盡孝圖個心安,至少先醫療複檢,看看到底是為啥死的。

他這上來就雙王四個二。。。

訛錢???可能性很低。

先發制人,規避返航費用???極有可能。

律師無良???可能性很低。

完了,那個參與救治的醫生可能完犢子了,非法行醫。。。。

10樓:leviathan

11樓:一路走一路遊

我覺得旅客在旅行過程中突然發病也是違約的一種表現,發病應該在醫院發病啊,你跑飛機上發病算什麼事呢?航空公司應該提出理賠啊!

12樓:縣城三輪勞斯基

支援賠償,自己出了事耽誤了全飛機人的時間難道不要賠?都降落了自己要求不去醫院堅持要飛,兩度耽誤全機人的時間不要賠?在機組人員盡力情況下仍是死亡,家屬無理取鬧索賠,公司形象損失和機組人員精神損失不該賠?

支援賠償,不賠不足以平民心。

死哪訛哪,可拉倒吧。

13樓:

所有都是海航的一面之詞,很難做出判斷。至於機長親口問那個女士要不要迫降那一段,我覺得不太可能。海航的服務還沒好到這個程度,因為乘客身體難受在某個地方迫降,聽都沒聽過。

做過海航飛機很多次,海航服務質量下降很多。

14樓:遠離鍵盤俠

公家的便宜不佔白不佔,不就是這麼個心理麼,什麼事都找別人負責,找著機會就訛詐,人心最可怕。

對一部分人來說真是新技能get,以後如果生了什麼大病或者是快死了,就找個機會去給子孫留個百八十萬的,造福後代。

15樓:徐在龍

以後吧,這種事簡單啊!起飛以前請提前三天到飛機場準備。然後開始體檢。

體檢費用加在機票裡。感冒發燒流鼻涕打噴嚏等所有的乘客禁止登機,有心臟病,高血壓,高血糖,糖尿病等所有的家族遺傳史禁止登機。如果必須登機請至少兩名家屬隨行。

嗯!就這樣。

16樓:

怎麼看,無論80萬合理不合理,至少打官司體現法治,至少家屬沒在網路上先帶一波感人淚下。有問題找法院,不用來找所謂咱們這些不靠譜吃瓜熱心法盲普及法律知識。

17樓:農民工

1、如果在南昌經停,機組堅持讓乘客下機去醫院,該乘客後來也無大礙。估計新聞標題就應該是《黑心乘務組,拒載身體不適乘客》。家屬仍可以找到理由起訴;律師們可以扒出一堆法條證明航空公司有錯;鍵盤俠們就要罵航空公司祖宗十八代了!

可見,攤上這種事情,航空公司真的很無奈。無論如何,航空公司都會有損失!

2、航空公司的表現已經很到位了。最終的結果只能說很遺憾。

3、家屬有起訴的權利。但是我還是覺得不厚道。

大家還是要盡量分清責任。不要有棗沒棗,先打一桿子。這種事情多了之後,最終只會導致交通運輸類企業出一些奇葩的規定,或者乾脆拒絕給稍微有一點點風險乘客提供服務。

最終只能是損害大家的利益。

18樓:養豬小能手

起碼該家屬沒有帶著人去航司拉黑字橫幅去鬧去耍無奈,這一點已經很難得了。家屬還是本著法治精神請律師走法律程式,這本來就是乙個很好的開端。至於航司有沒有賠不賠,該不該賠。

我個人而言,航司能做的已經全部做了,家屬母親出現身體狀況期間已經傾盡所有資源搶救了,已經把該做的都做了。最多航司處於人道主義給點安慰錢,八十萬真的太過分了,有點碰瓷的意思了。如果這事航司最後給賠了,不排除一些有劣根性的人利用這點坑航司。

19樓:於青

一天到晚這個怎麼看,那個怎麼看?是不是有點自我意識過剩?交給當事人和法官看行不行(▼皿▼#)!!!

人去起訴是要交訴訟費的,請律師了還要交律師費,人願意起訴,你管的著嗎?等到判決出來了,或是調解了,你們在來放馬後炮,既不能被打臉,還能裝一波,豈不美哉?!

20樓:司徒子魚

因為在這個國家,有乙個行業開了先河,只要鬧一鬧就給錢,發展到了大家覺得任何行業鬧一鬧都有錢,然後各行各業用實際行動來這句話,哇,真的有喂,所以這個人要鬧要打官司必然的

還有,作為乙個有器質性基礎疾病的老年人,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都有可能發生普通人處理不了的情況,即使你就住大醫院對面,也難保不會有什麼不良結局。

在法律不健全,領導想維穩的情況下,如果你碰上了,只能祈禱這老年人和家人道德良知的底線高那麼一點點吧

21樓:Miss.呸呸呸

實在看不下去了說一下我父親也是急性心肌梗塞15年去世的和這個情況相似我們家人的處置方式

當時也是報了乙個驢友的團去爬山 (他們不走正道) 父親爬到山頂心臟出現大面積堵塞 (就是心肌梗塞) 當時有旅行社的老闆以及領隊都在

具身邊人反應(無從查證是真是假)他們說父親在山腳下的時候已經開始喘而且有虛汗去之前大概一周父親也反映過有出虛汗以及覺得憋悶的情況(但當時他說感覺是胃不舒服)

爬到半山腰吃了飯繼續爬

到了山頂後心梗

隨行的人趕快撥打120(有記錄時間)

120及時教給隨行人員如何人工心臟復甦以及人工呼吸

但還是沒能挽救父親的生命

120和119工作人員要爬山到山頂(野山沒有正道)爬了將近2小時

當時父親已經去世

119和120人員將父親固定在單價上從山上抬了下來

沒見到父親的時候我挺恨的恨旅行社想要告他們

甚至想要去大鬧一場

感覺釋然了一些

最後我一分錢都沒要求賠償

出於人道主義旅行社給了幾千塊的慰問金

有的事真的要學會感恩

雖然你的親人不在了但在最後時刻那些周圍人也曾盡自己最大努力想要挽留住他的生命

學會理解也學會寬容

關於海航的做法我認為沒有錯

關於病人家屬我覺得做法不人道不學會感激反倒是要求賠償

說真的這件事兒也怪他們親人自己你母親什麼樣的身體情況有心臟病史自己家人不清楚嗎

一味的去怪航空公司真的我無法理解

我也曾遇到過這樣的問題也許寬容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最後請感激那些在你父母彌留時刻依然想要挽留住他們生命的陌生人

22樓:吉法師

在航空公司展現了自己的業務水平,盡到了應盡的義務,輪到乘客家屬展現風度的時候,問題就來了。

說到底還是人的素質太差,太不要臉,要麼就是拿她媽的死來消費,死不瞑目啊。

前段時間還有索賠640萬的,這錢都一張當兩張用的?

如果有一天我手上的錢因為他們的索賠而貶值了,那我覺得這些人都該去死。

23樓:醉優解

我覺得,這些人這樣鬧下去的話,以後坐飛機之前就得先進行體檢,體檢之後根據結果判斷是否適合乘坐飛機,體檢的費用……當然是自理。

媽的我真是收購體檢了,艹!

24樓:

模擬,我開車出了個小事故,車有全險,保險公司賠的錢比他花的醫藥費還多一萬多,but, 還是問我要錢,這就是他們的心理,賴錢

25樓:「已登出」

海航該找醫生也找了,該搶救也搶了,改返航也返了。

航空公司該做的都做了還要人家公司怎麼樣呢?

要不在飛機上配個三甲醫院的醫護組,隨時待命,再修個手術室和ICU?

律師稱:「死者和航空公司之間是合同關係,消費過程中公司就應該履行安全保障的附屬義務,我們認為公司有違約行為。」

這又不是飛機失事,旅客自己身體的原因,該救的也救了,怎麼就違約了?

是不是以後在飛機上,在高鐵上,在火車上,在輪船上去世都可以找相關公司賠錢啊?照這律師說,這都違約了呢。

在計程車上去世是不是計程車司機也要傾家蕩產?

26樓:

這個跟彭宇案應該還是有區別的,彭宇案是睜著眼睛說瞎話,本著誰吃虧不能我吃虧的原則,賴上乙個冤大頭訛多少算多少。

這個案子應該是乙個中年男子在不了解具體事實和航空公司的權利義務的情況下,理所當然應該尋求法律援助,諮詢了律師後,律師表示這個打官司能賠錢。至於到底能不能賠錢,就要看律師和法官怎麼表演了,畢竟彭宇都賠錢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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