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正在徵求意見,能阻止閱文的最新合同侵害作者權益嗎?

時間 2021-05-11 18:19:42

1樓:馬俊哲律師

著作權法是著作權法,合同法是合同法,兩者有截然不同的區分。就這個事件來說,本質上是雙方在合同條款上爭議,最終適用的也是合同法。當然著作權的問題也無法排除在外,但並不能完全解決這種現象。

如果著作權改了,自然會有新的合同條款出現。合同的簽訂要求雙方合意,這個合意是作家和平台的共同真實意思表示,作家可以不同意,平台也可以有權利不同意。達不到最終平衡的結果就無法解決問題。

2樓:

基本沒可能

在保護作者權益方面,雖然不能說完美,但在立法層面並不差。

然而問題就出現在實踐和執法層面。

法律允許作者通過合同的方式,自願轉讓財產屬性的權益,對於作者而言,他可以通過談判的方式將自己的著作財產權進行轉讓以換取經濟等各方面利益。

而對於普通作者來說,你連上談判桌的資格都沒有。不接受合同?那你就走唄,反正我這個體量的平台就這麼乙個,不接受合同你就去那些沒什麼人的小平台,如果頭鐵的話你就試試在小眾平台上費勁巴拉寫半天文,沒乙個人來看一分錢也沒有是什麼感覺。

到時候要麼作者直接封筆退坑,要麼回來接受可能更加苛刻的合同。

說白了,這本質上不是著作權法的問題,是合同法的問題。是普通作者在面對強大的平台的時候不得不被迫自願來轉讓自己的權益。

如果閱文不處於壟斷地位,網路上還有足夠多的,與之體量相當的平台和它競爭,那麼即使這個作者沒什麼資源沒什麼流量,也可以因為其他平台的存在來迫使閱文放棄過於苛刻的合同條款,從而增加自己的談判籌碼,而不是像現在這樣。

3樓:合同工老田

不能。《著作權法》第三次修訂自2023年啟動,至今已經快十年了,為什麼遲遲無法完成,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各方利益無法協調。

遠水解不了近渴。小作者們單打獨鬥是鬥不過大廠的!

4樓:導源

很難,能夠減少作者受損的利益就不錯了。資本不過是像那位懂王一樣提出乙個大家絕對不會接受的意見,然後假裝慢慢後退,贏的一定是資本不過贏多贏少罷了。不過該爭取的還得爭取,該鬧的還得鬧,會哭的孩子有奶吃,被剝削了如果都不抗爭一下那它會更加的變本加厲。

5樓:楊邪雲

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仔細看著作權法的草案,以下是我對法案的理解,如有不對請指正。

起點的霸王條款套用的是這一條。

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主持, 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視為作者。

起點的霸王條款是強行把所有中低層作者的作品定義為由起點主持創作的作品,我等中低層作者只是槍手而已,所以著作權歸起點。

換句話說,這一點雖然是霸王條款,但並沒有違反著作權相關法案。

至於起點合同裡強行規定作者和平台既非合作關係又非僱傭關係,這屬於勞動法的問題,跟著作權法案沒多大關係。

也許起點合同的合同有漏洞,但是有幾個作者願意去跟起點打勞動糾紛的合同官司?

最後總結一下。

除非著作權法裡規定平台和作者簽約合同跟勞動合同一樣統一範本,否則意義不大。

說實話,我甚至懷疑這個著作權法案修訂就是起點丟擲來轉移大家注意力的。

我認為我們要反抗的是整個閱文平台,目前的著作權法案修訂,幫不了我們。

6樓:伊芸

我倒覺得像在著作權法正式落地之前,最後一次大規模的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當年勞動合同法的頒布,直接導致了大量國企員工被買斷。著作權這次修改,明確了改編需經過原作者同意。

大IP以後是不能隨便更改的。個人覺得一旦涉及智財權,真的給人感覺舉步維艱啊。大IP不能隨便魔改,企業也不願意投資翻拍電影,畢竟絕大多數的大IP都是太監了。

另外,如果真的保護智財權,幾乎絕大多數的爽文都存在套路,抄襲一查乙個準。除非全部歸閱文,否則難以收場。

對於明顯的由於作者個人原因,導致男女主角悲劇結尾,或者過快結尾,或者無結尾等明顯不符合故事主線劇情的做法,我建議應當改編時可以不需要徵求作者同意。

7樓:暗焰銀翼

不知道,為什麼我們是韭菜,是因為我們有良心,如果閱文最後贏了,那只能證明我們的國家正在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人人爭當資本家,無視法律,道德,因為只有這樣才能不被割韭菜,就像現在的美國,資本家為了自身利益,瘋狂賤踏著底層的人民。

8樓:蛋糕牛奶巧克力

合同上著作權還是作者的,但是利益全是閱文的。畢竟合同估計也是閱文律師制定的,怎麼可能會有漏洞。

關鍵點是縮短時間,乙個IP壽命在大約10年,閱文把作者死後50年都包括在了手裡。所以一定要給時限提意見,IP回歸作者最高時間不能超過5年類似這種。

我也不是專業人士,閱文的合同其實是合同法的問題吧。

9樓:聰明的狒狒

著作權法的修正恐怕很難阻止閱文集團對作者的權益侵害,因為這並不少簡簡單單的權益侵害。其本質是在資本的控制下閱文集團對作者的殘酷剝削!

有關其本質的說明請移步我的文章《撕開起點新合同的面紗,資產階級的囂張復辟

10樓:俯仰

11樓:白夜

著作權法案並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只要人家還壟斷著行業,就可以隨便去搞這種霸王合同。

你不籤?

楊白勞不簽,就有其它人簽。

誰不做包身工,誰就混不了這個行業,因為人家壟斷了。改了法律條文沒關係,資本家還有成千上萬種辦法找漏洞,去弄其它的合同。

在中國,這種由公司提供的小合同擁有了太多,本不該擁有的許可權,讓資本家可以通過合同肆意妄為,侵犯打工仔的基本權力。

白夜:閱文「奴隸合同」的背後,反壟斷才是關鍵

12樓:「已登出」

首先,著作權法修正,目前處於徵求意見階段,並且是草案具體正式修正完成,還有很長路要走

其次,著作權法,並不是只針對網文,更不是只侷限於閱文是全部與著作相關的權益,包含範圍很廣

但是這方面法案的修正,一定是往精準,精細,精確的方向走,一定是往保護著作權的方向走

我個人還是相信,修正法案會對所有相關行業,以及從業人員,都有非常大的推進和幫助的

13樓:漫漫說法

《著作權法》的修改並不能改變閱文和作者的關係。

主要兩個原因 :

第一,閱文和作者的關係,主要是由《合同法》來調整,而不是《著作權法》。此次閱文和大量作者發生矛盾的焦點也是因為閱文對合同條款作出了重大調整,導致作者認為新合同損害自己的利益。爭議內容全都是在說合同。

而合同法的一條重要原則是自由原則,作者可以選擇籤或者不簽,籤了就會受到合同條款的約束。雖說法律規定了違反公平原則的格式合同條款可以被認定為無效,但是實際操作中非常困難。

14樓:暗流下的鱷魚

先把人大網去年11月份的文章拿出來,堅持全面依法治國_中中國人大網

不管有沒有用,我們都應該嘗試,並呼籲更多的人去參與。

首先,我們應該相信國家,相信那些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就像羅老師說的:如果你不相信法律能給人民帶來正義,那你為啥那麼拼命學法呢?真想賺錢你學別的更輕鬆呀?何必折磨自己呢?

15樓:空天灰機

不能,因為作者被侵害權益是因為作者能調動的資源有限。

能保護你著作權的不是你自己,而是「別人」,別人保護你的東西那人家自然是要圖點啥的!這個年代都知道求人辦事你是要付出代價的!然而,只有資本有意願幫作者,但是作者要付出極大的代價。

著作權法偏重作者的現狀是否應該改變?

Colin Xu 做好事,創造價值,就應該給尊重,給激勵。權利當然可以放棄,但是最好不要放棄。使我堅定這個認知的,是我小時候讀過的乙個故事。說是乙個國家和另乙個國家打仗了,對方在自己的國境內殘害敵對國的人民,於是這個國家的統治者下令,誰幫助自己的中國人回到自己的國家,就可以得到一筆賞金,一時間很多人...

為什麼違法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違法專利不受專利權法保護?

姜阿生老 著作權是作品完成就有了,既然有著作權,就要保護。著作權法第四條的意思應該是,著作權的使用是有邊界的,不能違反法律法規,不能損害公共利益。專利權是要申請,經過一系列審核才有的。這個過程需要用到社會資源,違法的專利不能通過審核。既然不能通過審核,就沒有專利權了,那麼也就不保護了。 今天更博學了...

如何看待計畫生育法修正案 草案 取消晚婚晚育假?

嗨嗨的小闊愛 據報導 依照 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案 草案 從下一年1月1日起將撤銷晚婚假 晚育假。可是報導並沒有說,將來的婚假和產假會調整到幾天,並且 草案 也不一定就肯定會取得經過。新政策究竟怎麼規則 究竟什麼時候實施,一切的說法都是猜測。瞎猜毫無意義。據報導 依照 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修正案 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