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語語法 修飾後接名詞 之間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6-17 19:19:36

1樓:木槿留學

= 表轉述, 表示【說話者】 親自看、聽、感受到的(不是自己的)事情. 是兩個句子組合成乙個句子(可以認為這就是兩個句子)可以拆成意思就是有張廣告寫的 【找兼職】我看到了這個廣告來的=我看到了寫著【找兼職】的廣告來的(這裡強調了【找兼職】這句話,而【找兼職】這句話不是「說話者」本身說的,所以要用轉述)

. 這裡的/是把動詞變成形容詞的作用

(動詞)尋找—> (形容詞)尋找的

語法全貌是【動詞 + / + 名詞】。

而這裡主語是廣告,強調的也是廣告,前面的「 」是「廣告」的修飾語,就是說這個「廣告」是「找兼職」的廣告,但廣告上不一定寫的就是「【找兼職】這句話,可以寫「招工」、「小時工」、「日當」隨便什麼都可以(這句話就是乙個句子,不可以認為是兩個句子)

2樓:DrKorean

把長句子還原回兩個短句就很好理解啦。

第一句:

.

=.

這條廣告寫著要招聘兼職,我是看了這廣告來的。

第二句:

.

=.

這條廣告招到了兼職,我是看了這廣告來的。

這裡的用了過去式,整個句子的意思就有點奇怪了。

所以如果不用間接引語,應該說:

.

用-側重於這條廣告說了什麼,而-側重於這是一條什麼樣的廣告,在這個場景下兩種表達都沒問題。

3樓:DirtySaint

說白了,就是陳述與引用的差別。是引用,就是直接陳述。前者表示你引用別人說過的,或是寫的話,用來修飾後面的名詞。

如在以下的句子中,引用了俗語部分。即古人曾有這樣的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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