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語裡的,想做某事和想去做某事有什麼區別

時間 2021-06-04 04:01:12

1樓:Delraich

我覺得這句話就算你用中文說也一定會感受到區別。例如:

教練,我想打籃球(慾望,我愛籃球)

教練,我想去打籃球(行為期待,具體想做「打籃球」這個事情)我想吃飯(慾望表現,餓了所以要吃飯)

我想去吃飯(行為表現,現在要實施吃飯這個行為)我想學習(求知慾)

我想去學習(具體想做學習這個事,可能是做作業)語言越是簡短,其表現的感情就越強烈。

吃!想吃!

想去吃!

想要去吃!

想要吃東西。

想要吃點什麼東西。

想要吃點什麼東西好。

想要吃點什麼東西好呢。

2樓:東大日本秋武老師

想做某件事就是,...したい

想去做某件事就是

而如果是過去式,比如「想過」

曾經想過某件事:考えた、思ったことがある、心境:就是考慮過某件事的本身

想過去做某件事思った

3樓:愛折騰的小卷兒

【僅代表個人觀點,學識有限,不一定正確】

個人覺得想做某事可拆分為:想」做某事「,想去做某事可拆分為:想」去+做某事「。

比如吃飯,例句②中」去「表示前往某個地方,到了這個地方後主語會做某件事,想做的事算是先後兩件。

① 晝ごはんを食べたい。 / 想吃午飯。

(現在餓了想吃飯,但是還沒到飯點兒或者還沒下班,理智告訴我們就算想也得再忍忍)

② 晝ごはんを食べに行きたい。 /想去吃午飯。

(已經到午休時間了,接下來想做的是就是找個地方吃飯。或者,雖然還沒到點兒,但是我已經餓得不行了,現在就想行動起來。)

題主提到的想過死,想過去死。

日語中對應的表達可以用「死を考えた」,「死にたかった」。

前一句動詞時」想「(考慮某事),後一句是」想去「(想去做某事)。

日語裡 和 的自己使用總是覺得模糊不清,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知道這兩者的準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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