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數學教材喜歡用 易證 顯然 答案略 等字眼?

時間 2021-05-05 19:08:11

1樓:赫爾墨斯

細究起來,好老師(好作者)的要求其實很高,至少要不辭辛勞,不主動放棄每乙個學生和讀者(有可能相當愚笨)。

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其實是能做到。但是有很多原因讓他們做不到,諸如偷懶啊,不屑或不願啊,畢竟這都是人之常情嘛,所以書看起來就水了億點。看了下之前的答案,有部分意思大概是,即便讓你已經完全懂得了那些知識,但是如果叫你去講或者寫書,你也還是會這麼幹。

(對此表示無奈)

至於說聽課能不能解決,如果老師確實講得好,那麼當然可以,不過顯然(真的顯然),作為作者肯定是不稱職的。

2樓:鵬達大蝦

一般作者在濫用顯然的情況下,我們才會提出這種問題。

一種「顯然」可以告訴咋們,本書預設的讀者大概什麼水平,但如果你是僅僅因為乙個「顯然」才開始抱怨,證明書中可能有多地方你還是看得懂的,這時的「顯然」也許是作者大概率沒考慮到讀者的情況下使用的。

3樓:熊貓桑

因為你沒你寫過書。

寫過書就知道,講乙個領域的東西有兩種路徑,一種是machinery,還有一種是intuitive。越靠進前者,我就越不需要寫顯然,因為我會uniformly treat所有同類問題,但這樣的教科書是不對的。因為太不readable了。

所以通常情況下我們更傾向後者,這就會讓我們採用較為不general的辦法來處理特殊情形。而更一般的當然是顯然,易證,不然你指望我差不多的證明思路再給你寫一遍?是你太閒還是我太閒?

4樓:Yuki Yuna

因為非常容易的證明寫出來可能是在浪費讀者的時間。有一些作者更加追求效率的,直接把這些結果寫在正文裡面,只有相當non-trivial的結論才會陳述為命題並且證明。

5樓:公子小白

6樓:

這要分類看待,如果是基礎課確實會有很多的顯然之類的使用,因為作者從更高的觀點去看基礎內容就是顯然的,背後有必然性的推理邏輯和方法做保證。而作為初學者的你很難覺得顯然,所以要去思考要去揣摩分析方法。如果這個時候不揣摩,等到高階課,顯然就是建立在這些的基礎上的。

那麼對於高階課,那時候你覺得不顯然就是你基礎出了問題。只會越來越痛苦。(當然那些隨便用顯然的作者另說

7樓:不懂物理

作為初學者,一般都看到這樣的詞眼,因為乙個 readily obtain ,我要推三四張密密麻麻的稿紙才能真正地 obtain 。但是這之後如果再回過頭看,或者對於有一定經驗的讀者,或許能一眼看出來推導思路。

8樓:

最煩這種說話說一半的教材。如果是在例題裡出現這玩意兒,我理解作者敲公式費時間,但如果已經證明過了,加個「參見xx頁xx內容」或者「參見xx(此處書名)ISBN xx」應該不難吧?敲這些加上找的時間要不了三分鐘吧?

所以,出現這些字眼,只能說,懶。

我理解的教材,首先是書,然後才是具有特定功能性的教材。作為一本書,表意不清,內容模糊,顯然是作者的鍋;至於怎麼用這本書,是給人讀還是拿來教學生,這也不該是作者要考慮的問題,當然,那些個自產自銷的講師教授除外。

9樓:楊鎧銘

作者寫書的時候,會預設乙個目標物件群體,先考慮好這本書是寫給什麼樣的人的。

用到的,「顯然」,等詞都是針對他事先預設好的群體。

比如說:

初中生的教材裡,1/3 + 1/2 = 5/6,這個夠顯然吧,啥都不用證明。

數學系大一的學生,1/3 + 1/2 = 5/6,就不是那麼顯然了,要證明。

給你乙個鏈結,裡面的第一點就講了【Know your audience

10樓:

其實這一點,高中的數學老師就跟我們講過。

大學教材裡說「易證」「顯然」的,很可能是最難證的東西,難證到編寫教材的人都不想再證一次。

11樓:沉璞

說實話,咱在抄答案時最煩「證明略」等等等等了(_)教科書正文的「略」就略吧,能出現略的就兩種情況:

1、以現階段的知識水平不足以證明結論(就是寫了也看不懂),因此省去,直接運用結論

2、證明過程太簡單或者與相似結論的證明過程相似度高,比如多元函式的連續性證明就肯定會被略過

出現第2點的情況,最好能自己證明出結論,應對基礎知識

12樓:David KZ

顯然易證的壞處是增加了讀者的閱讀難度。但是也是有好處的,有些時候讓讀者自己推出某個命題會加深理解,而「顯然」也說明了,掌握該知識的水平是什麼樣的——即,當你也覺得這個很顯然的時候,你就算懂了。僅僅是會證乙個命題,和覺得乙個命題顯然之間還差了乙個怎麼顯然的問題。

13樓:

刷一本Hormander的書重塑一下三觀。然後你就會對trivial和obvious麻木。這就是我們所說的看完Hormander之後讀誰的書都像在讀Rotman

14樓:山色暝

唉,你說的這個問題確實是個問題。

但是事實上即使對你顯然也不一定對所有人顯然。

有的顯然可能真的是幾乎對所有讀者顯然,還有的顯然……是作者不想寫了罷了。

比如我科90年代的計算機數學雙大佬曾經自己編寫過一本《線性代數》,當時他教學的時候拋棄了所有國內教材,自己邊寫邊上課。

他的教法可能全中國都不一定有第二個大學這麼教。

他一開始上矩陣論,然後上了整整一學期的矩陣,第二學期上了一學期的線性空間。

用他的話說是分別用矩陣和線性空間的觀點把線代擼了兩遍。

但是你知道線性代數有的定理如果純用矩陣做就是個坑……比如那個Jordan引理……

即便如此,他的講義裡很多地方都是「顯然」、「略」、「易得」這種語言。

這就搞得我們經常對著他三行字的定理證明發呆,結果最後去上課的時候他花了三十行完整證明了該定理orz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什麼呢?

如果你看得懂課本,有的課可以自學,如果你看不懂那就要去上課啊!

15樓:fduxiao

有些證明是比較trivial,別說他們,有時候我作業裡也不太想寫得太囉嗦(有次遇到乙個需要AC的證明用AC+會比zorn引理直觀,結果助教連ON都不知道我也很無奈),甚至有些很繁瑣的證明只想寫個大致思路(單是思路就可以有幾頁紙)......題主學到後面也會發現確實顯然……

不過呢,對比一下國外的教材你會發現囉嗦真的是好,很容易看下去,國內教材似乎更偏重「完成任務」的感覺,如同我在做作業一樣......不過這也沒什麼大問題,既然都已經「顯然」了,題主就多花點時間把這個「顯然」搞明白不是更有收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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