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是男方父親的名字,讓我出裝修,合理麼?

時間 2021-06-03 08:05:51

1樓:走過的街角

都說男生看女生是減分制的,其實婚姻也是,我相信你我要跟你過一輩子,這是滿分的開始,然後之後遭遇亂七八糟的事情,有加有減,減完了婚姻也走到盡頭,然後看兩個人願不願意耗下去了,就這麼簡單。

2樓:Sunday

這樣的問題我曾回答過,看來在現代社會還是存在普遍性的。我把上次回答同類問題內容再贅述一番吧。

對你這個問題其實我覺得還是家庭內部(矛盾)問題。居家過日子的事嗎,馬勺沒有不碰鍋簷的。但歸根結底說,還是兩個人自己的事,不管如何處理,兩口子坐下來慢慢商量著來就好了。

另外從經濟角度方面講,我想說的是,裝修費用和房屋購置的費用,其本質還是有區別的。房產的購置屬於固定資產投資,而裝修費用在現代社會發展來看,其實是屬於消費品消費費用(即消耗性產品),從經濟角度分析,雖然都可以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方法來進行財務分析,但其實房產是有可能會公升值的,即使是不考慮公升值,房產的折舊年限比裝修也多多了。

所以,我覺得裝修的錢出不出,出多少錢,從家庭財務管理的角度來看,我都建議兩個人要從家庭整體出發考慮。雙方共同營造乙個美滿幸福的家庭,雙方都有責任和義務。但支付家庭的各項開銷也是家庭這個整體單位的事。

而並不建議由某乙個來支付某一單項費用,尤其是在針對家庭共有財產的問題上。

當然了,如果說房子不屬於家庭共有財產的話,裝修也並非不可以單獨列支費用。但裝修因為與建築物本身存在依附關係,而變得會很特殊,如果說裝修屬於共有財產的話,那也是在以家庭為單位支付開銷的基礎上。而且按上文所述,這是一項消費品的開銷,而並非固定資產的投資。

綜上所述,我個人覺得你可以出錢,但出的不是裝修錢。在這裡要明確的是,這筆費用是對家庭整個單位的費用供給,而並非只是支付的第一裝修款項。這樣看似沒什麼分別,其實明確了這一點對以後家庭財產管理上還是挺重要的。

如果有條件的話可以在此期間留下一下文本性的東西(哪怕是經雙方認可的家庭財務賬目記錄明細)。

3樓:柳筠添

你妯娌結婚的時候誰出錢裝修的?既然他們結婚的時候裝修並且現在搬了出去,以後也可能讓你搬出去,所以這房到底是給誰裝修的?

如果這就是你們的婚房,那就房產證加你名你出錢裝修,如果不是就算了。

男方出錢按揭婚房,沒寫女方的名字,卻要女方婚前的存款作為夫妻財產,這樣對嗎?

他是買完房就沒存款了嗎?如果他沒存款了,這個要求雖然確實有些僭越,但也能理解。畢竟他想要的也就是在需要的時候你的存款能用來救急。你想想看,讓你出首付寫你自己名字,婚後共同還款,他的存款作為共同資金,你覺得你虧了還是賺了? 有點二的醜小丫 我一向認為男方首付買的房,女方不應該要求加名,但是女方參與還貸...

婚前男方父母買樓付的首付,房本是男方名字,婚後應該男女共同還貸麼?

你糾結的無非兩點 1.你的婚前財產用於配置消費品,而男方的婚前財產配置了不動產。這樣造成的後果是 在當今經濟環境下,你的婚前財產無法保值,而男方的婚前財產可以保值或增值。2.男方配置不動產時產生了債務,目前需要將共同財產用於還貸。這樣造成的後果是 女方婚後承擔了男方婚前個人財產帶來的債務,但債權只以...

婚房如果是男方全款買的,不加女方名字合適嗎?

冰山 加,一定要為自己爭取利益 一旦加了名,房子就有你的份兒 你說話就有底氣了 讓他站著他就不能坐下 讓他戴帽子他就不能摘 不然就離婚 哪怕結婚不滿一年就離 一套500萬的房子,雖然不保證能分250萬不過分分鐘分走他100大幾十萬穩穩的 啥?這樣男的風險太大?沒保障?活該,誰特麼叫你是個男的呢? 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