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如果是男方全款買的,不加女方名字合適嗎?

時間 2021-05-12 08:12:56

1樓:冰山

加,一定要為自己爭取利益

一旦加了名,房子就有你的份兒

你說話就有底氣了

讓他站著他就不能坐下

讓他戴帽子他就不能摘

不然就離婚

哪怕結婚不滿一年就離

一套500萬的房子,雖然不保證能分250萬不過分分鐘分走他100大幾十萬穩穩的

啥?這樣男的風險太大?沒保障?

活該,誰特麼叫你是個男的呢?

2樓:喵嗷嗚

女生自己資本足夠且優秀,男方加你名字的時候不會談那麼多條件,基本上訂婚就可以加了,或者加了就可以訂婚了。不知道姐妹你屬於啥情況。

但是有一句話我很贊同,結婚後肯定不會比結婚前對你那麼上心和妥協。結婚前都這麼多事兒,你還得可憐巴巴給自己爭取,結婚還真是心累。說不定他們覺得你被吃定了,才好意思問你再要那麼多陪嫁。

姑娘你掂量掂量,現在婚姻法即使你名字在本子上了,判決書下來分錢都不會給你分房的,基本上淨身出戶的是你。就這他們還好意思明碼標價讓你陪嫁?他家是多麼斤斤計較呢?

你是誰嫁誰呢?或者說他家除了房子基本沒啥家底才要你必須陪那麼多?

3樓:一定要快樂

下乙個更好,我說下乙個是讓男方換了你,有房自己能裝修不差老婆,就算相親也是個香餑餑,別太自以為是,全款買房不吃貸款的男生少之又少,在蘇州屈指可數,你以為500多萬的房子很好掙?

4樓:

我的婚房150平方是老公家全款購入的,裝修也是他家出,家具家電是我們一起去宜家和蘇寧買,付款都是我老公,房子沒有寫我的名字,我沒意見。其他方面如下:

嫁妝:100w(我買理財產品了)

彩禮:188w(我爸自由分配)

首飾和婚禮酒席婆家全包

老公工資卡在他自己手裡,每月上交38%,5萬RMB做飯、水電、日用品、物業我包,每週一次鐘點工打掃衛生,衣服鞋子各買各的,有時候互相送。

節日去婆家吃飯,平時有空去我家吃飯,過年一般在婆家。

5樓:釗p

第一:聽了您最後的觀點,男人有了家是他事業起飛的助力點,就是說男人他會為了家庭去拼命的努力,就是說他為了家庭可以去付出甚至透支他自己,在看到自己的不容易是也請體諒愛人的心酸,互相扶持比互相計算要好。

第二:房子如果加上您的名字,您又可以為男方提供什麼呢?其實如果強迫男方加上自己的名字,首先從法律上說,好像就算加了只要證明是男方全款買的,就算離婚您也沒有保障,其次,男方的家長對您的態度會發生一定的轉變,既然我們家都給您房子了,那您是不是夜應該……可能他們會對您有更多的要求。

第三:其實男方父母可以全款,說明他們家庭條件應該不錯的,如果您的男朋友屬於事業不錯的,其實您大可以不必擔心,因為你們以後也可能不止一套房子,那也是真正屬於你們共同的房子。

第四:保障我覺得不應該是對方給的,應該是自己給的。努力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更重要。

不知道說得對不對,希望你們幸福!

6樓:「已登出」

我倒是覺得男方想的也正常,說到底那是人家的房子,跟不跟你結婚都是他的,沒毛病啊。也不要覺得生孩子就是為對方付出什麼的,你有生育自由,真的怕影響事業變老發胖之類的情況出現,衡量一下也可以選擇不生。

當然你可以覺得我想法太天真不務實。

順便,我記得好像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三,人家婚前全款房不管寫沒寫你名字離婚了好像都沒有你的份。有沒有專業人士來給講解一下?

7樓:軍華

哪有什麼合適不合適,加你的名字是愛你,寵你,慣著你。不加你的名字也很正常。既然是男方婚前財產,給你應當,不給你是本分。

有本事自己掙。如果你們是一心一意過日子,你根本不會考慮這個問題,因為房子將來肯定是你們的孩子的。給自己的孩子,還有什麼心裡不平橫呢?

除非你目的不純,或者現在你就對婚姻沒信心。這樣你讓男方怎麼想,換位思考一下。我雖然是女士,但是幫理不幫親哦!

8樓:「已登出」

往往互相考慮的,都順風順水,各自打小算盤的,心都漸行漸遠。

從根本上來說,他拒絕你完全沒有錯,誰家的錢不是錢,誰不需要安全感?

人是你選的,嫁是你要嫁的,如果你覺得房子加名字是必須的,而對方不能給你,那你就不要選,如果他覺得結婚是可以的,加名字是絕對不可能的,而你又必須要求,那他就不要娶。

個人覺得這不是大問題,結婚要有肝膽相照的義氣,有時候生個病出個意外都不止半套房,半套房就有「安全感」?不存在的。

9樓:烏鯤

加名字就等於短時間內離婚男方吃虧,幾年之後離婚雙方都不虧。

不加名字等於短時間內離婚雙方都不虧,幾年之後離婚女方吃虧。

刨去感情因素,這就是個「風險誰來擔」的問題,女方對安全感的需求本質上就是來自於對男方的不信任,希望把風險轉嫁給男方。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這個風險一開始在女方頭上?因為房子是男方的,為什麼房子是男方的?因為女方沒出錢,為什麼女方不出錢?因為沒錢,為什麼沒錢?

因為女方缺乏賺錢或儲蓄的能力,那你怪不得別人。

因為女方父母重男輕女把財產給了女方兄弟,那女方應該去和兄弟扯皮。

因為女方遭遇就業歧視,那女方應該去和企業扯皮。

10樓:超越幻術

加你名字要看他父母願不願意,畢竟是人家出的錢。如果你自己名下也有套房就好辦,那大家的經濟後盾是相等的。否則人家可會覺得你這樣想是不講理哦。

畢竟,婚也還沒結孩子也還沒生,不能拿以後生孩子來當作男方現在就要多付出的理由哦。

11樓:

這年頭結婚還能管脫貧是麼?不佔點便宜就是虧?

亮明身份,我也是女生。

但我真是看不懂你這個操作,明明是人家全款買的房子為什麼就得加上你的名字?要是你家哪怕沒出一半出個30%-40%提這個要求也沒啥。關鍵你家是一分錢沒出啊姐姐!憑啥?!

你說的男女的生理不平等應該是男生力氣大或者女生心思細膩這種先天決定的差異!這個無可厚非,人男生幫你拎東西擰瓶蓋正常。

我沒聽說過經濟差異是因為生理不平等造成的!你比人家缺胳膊少腿了?沒能力就說沒能力,那麼多生了孩子依然高薪的職場女性你看不見,非自己把自己當作生孩子機器跟人討價還價,你這不是作賤自己麼。。。

還好意思說男女人格平等?!你提出這個要求開始就已經沒有人格可言了!醒醒!

12樓:

我和老公閃婚。結婚的時候,房子和車子都是他婚前買的,車子全款,房子還有十幾萬貸款沒還清。我基本就是拎逼入住。

因為兩家是異地,各種提親定親等等流程都沒走,婆家給了我爸媽六萬八,也不算是彩禮,算是一系列的開銷直接折合人民幣了。我爸給我兩萬當壓腰錢(老家風俗)。我不能強求皖北偏遠農村的爸媽跟蘇南城市裡的平權思想能達成成一致。

只能自己平時工作多掙點錢,對公婆多孝順一些。

婚後有次和老公吵架,他讓我滾。我直接就收拾行李走了。我覺得特別沒有安全感,不是自己的房子,還是和公婆一起住,說讓我滾,我都沒有理由留下來。

後來老公拿著婚內財產轉讓協議找我,房子車子都有我一半,但是房子還有貸款沒還清,銀行不給加名字。要等貸款還清才能加名字。

意思是房子有我一半,他有的我都有。以後沒有人敢讓我走。

看到這裡是不是覺得也挺美好的。

事實上,結婚剛滿三年,最近他出軌了。就算是房子車子都給我,我也不想要。只想盡快離開。

13樓:張婷

我的情況跟你們不一樣,我是家裡的獨生女。我二姨媽的朋友給我介紹了乙個男孩子,家在農村,男孩子家庭比較複雜是離異家庭。父母都再婚,父親和後母有個2歲的女兒。

母親和後爸沒有孩子,他是跟著父親的。我們本來打算付個首付買房的,首付款我們和男方一家一半寫我們倆的名字。差不多一家15萬左右,他們家只能拿出2萬左右。

然後他家說去借10萬左右,他說借款他來還,他的收入乙個月大概3000元。就算借款2年還清每個月也要還4100元,房貸就只能我自己還了。家庭開支也只能由我負責,沒還清債務之前還不敢要孩子。

真的我覺得現在的男人女人都好會算哦。錢沒怎麼出還想房子有他的一半。把我當冤大頭嗎?

14樓:有只貓

你應該這樣問。(婚房是男方父母大半輩子血汗錢買的,女方強烈要求加自己名字。因為這樣我才會有安全感,安全感是什麼呢?

是就算離婚了還有一半房子是我的。)不說大城市吧。就三線城市房子也要一百來玩一套。

一半就是五十萬。我嫁給這個男的我好擔心啊。萬一哪天他出軌了怎麼辦呀。

萬一結婚後他對自己不好怎麼辦呀。又給她生了孩子,又浪費了大把青春。怎麼辦好擔心啊。

既然這麼擔心如果真如你擔心的那樣發生了那的確對你來說損失很大。那就別和他結婚吧。考慮清楚,再多了解他為人。

畢竟要把自己交給對方一輩子。是人生大事。什麼?!!

人生大事五十萬就賣了?對,你沒看錯,你沒聽錯。只要五十萬。

我豁出去了。什麼青春,什麼婚姻。根本不擔心。

因為我買了保險。不怕。是這樣嗎?

真的要用這種物質的方式來自欺欺人?安全感?青春?

婚姻是兩個人的是。孩子也是兩個人的孩子。生活是互補而不是一味索取。

15樓:secret-建

一句話 -----《 想要權利就要履行義務拿出一半錢名字就有著落了沒錢談個P》 就問世界上有多少女的嫁的是愛情還是男方的房子現在很多男的也很精明的勸你們不要在鬧了

16樓:

我覺得你只是你男朋友的適婚物件而已。我覺得乙個男的如果真愛乙個女的。不會讓她沒安全感吧。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兩年了。雖然離結婚還早。但是就拿現在的感情來講。

我都覺得如果和他結婚。他不會幹出讓我這麼傷心的事

17樓:haha kim

這個問題很簡單。

經濟上的不平等必然導致雙方在家庭中的不平等。

你家裡拿不出房子一半的錢,又想把自己的名字寫到房本上,如果現男友不同意,那麼你就換乙個嘛,這麼多的男人,總該有願意的吧。

18樓:HellaFlush-菜菜

19樓:子不語

你想要什麼保障呢,是怕離婚你什麼都沒有嗎?萬一對方出軌,房子一半歸你,這很好理解。就乙個問題,寫你名字你出軌怎麼辦,他有保障嗎?

20樓:哆啦A夢

其實我挺支援答主的。但是前提是如果以後你媳婦兒也要求你們全家出購房款且媳婦名字寫上去你沒有一點點意見,如果小兩口離婚,媳婦沒有出一分錢就可以分得房子一半的價值你也沒有意見的話,那麼你就是正確的。

順便說一句這世界的雙標者非常多且不分男女老少

21樓:

房子是他父母全款買好了的,也就是確確實實的婚前財產,你沒有資格要求加上你的名字,反過來問,如果你真愛他還會在乎加上你名字嗎?還沒結婚就考慮分財產,一分錢不出當然有種寄人籬下的感覺了,要權利就得先盡義務

22樓:穆吉悠

你很棒,我為你鼓掌。

你強行說男朋友不主動加你名字是不愛你,你提了他還不想加是過分。

我從男性角度來說,你主動要求在自己沒出錢的房子上加你名字是莫名其妙,被婉拒了還覺得你男朋友如何不合理是過分。

該多少就多少。

你出多少錢拿多少份額,沒出就沒你名字。是很正常的事情。

你千方百計想加名字是幹嘛,你們不離婚的話加不加是一樣的。你要是現在在考慮離婚的話,這個強行加名字的行為就是在以謀取房子為目的的強取豪奪吧?

沒佔到便宜就覺得男朋友豈有此理,還妄圖得到大家的支援取得認可和對你男朋友的批評?

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

別人的東西,要別人給你,那才是你的。

不給你的,你不能搶。

大家覺得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婚後加女方名字合理嗎?

加隆巴爾 去做份額贈與公證要好一點。婚姻每存續一年,男方贈予女方房產價值的0.5 婚姻存續100年,女方正好獲得房產價值的50 如果加名字的話,相當於一次性的贈予50 那為什麼不換乙個女朋友呢? 鳴心 這個事情不存在合理與不合理的問題,法律上講這套房系婚前男方財產。婚後加不加女方名字,完全看男方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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