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是否擁有人權?

時間 2021-06-01 10:07:44

1樓:惰性的氡活潑的鍅

只談談我的理解。

這個我認為可以分開

像要死了還看病,我覺得如果死刑複核都下來了確實沒必要。因為死刑就是剝奪人權的過程,這種人權在保衛沒有意義。如果說只是下了判決,但還有緩,那還可以救一下。

另一部分權利,比如財產權,名譽權等,感覺不應該被剝奪,又或者其他類的繼承權什麼的,這些權利應該還是有的吧。

2樓:

想反對無償人權

首先吧,人權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生效的?

必然是關於別人的時候,也就是說是人與他者的時候,也就意味著,只有獨自,也就無所謂人權問題了,獨自的時候面臨的問題屬於自然問題,人權被結構了。

然後是關於寬恕問題,我們可以饒恕對方的行為,但不能讓對方因此避免懲罰。

不然引入博弈論,施害者將永遠得利,公平與正義講無法維持。

至於剝奪的人權,只能說,我們可以剝奪對方的某種權力,例如生存權和人身自由,不代表我們可以因此獲得某項權力,如,強迫別人或者對他人施暴,施加痛苦,這些都是不道德的,也不是維護公平和正義的行為,所以同態復仇法在某種程度上被現有的法律替換了。

3樓:張瑛奇

湊巧知道乙個由於殺死自己自己妻子的親屬共計10人而判死刑的。

下個月就要行刑了,這個月他說牙疼,還是給他請了牙醫。

感覺不能跟人權扯上關係,有種死前各種要求盡量滿足一下的感覺。

作為乙個自然人,剝奪他生的權利之前應該享有他所應當具有的人權的。

具體到個例上,在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警察如何對待犯人具有頗大的自主想法的。

展開來講,人是社會動物,他在監獄內享有的人權更多體現在警察和其他犯人如何對待他,犯不同的事受到的對待是不一樣的(主要是犯人),再具體就太多了,偏題不講。至於死後,由他家人負責。沒有家人的……印象中是我們無權處理,交由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接觸不到這些事情,如果我說錯了,就當我講笑話好了。

)再多不想說了。

反正我接觸到的最多的就是20年的,無期的都沒見過。

想到的很多,多數不對題。

如果仿生人也有意識,你贊同他們擁有人權嗎?

散逸層垂釣 如果仿生人有人的情感與思維能力,還能如同人類一樣表達和溝通,甚至能夠對外部環境作出與人類同樣的反應,那麼它顯然就是人,當然得賦予它人權。如果以身體結構 材料差異為由否認仿生人是人,那麼安裝義肢與人工器官甚至戴眼鏡的人如何繼續生活?要知道,眼睛已經成為了體外器官,嚴格來說戴眼鏡的人都算接受...

犯人應該有人權麼?

用生命改變生命 罪犯也是人,也是公民,自然有未被剝奪和限制的權利,這是憲法,監獄法裡明確規定的,這些權利保障了罪犯在日常改造,申訴控告檢舉等方面的行為,保障他們作為人的基本尊嚴。這些權利是基本的保障,也是教育改造他們成為合格社會公民的基礎。罪犯在監獄懲罰是首要的,改造是核心。對於他們基本權利的保障,...

沒有人性的人還配享有人權嗎?

我的蘿蔔 那你要看人性是如何泯滅的了。作為人類的自然屬性總是天生就有的。既然是未成年人犯罪就要看未保的執行力有多少了。未保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發展而存在的,如果未保保護不了這些就會產生病態心理,而導致犯罪行為的存在的。 龍越殘陽 我想說,不配!但是,說真的人性這個概念,就我個人而言實在太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