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合夥人出資各一半但是a還出技術b沒有做過這個行業,兩人意見不同b不願意聽a的認為自己做的是對的

時間 2021-06-02 13:27:41

1樓:盞燈私人律師

開展事業除了單打獨鬥就是合夥

現行主要的商業模式是眾人合夥或者眾人設立公司,各自各有優勢公司組織形式裡股東持股平均,由其是完全的平權50:50結構大多出現在夫妻二人店或者親友間,貌似公平合理,但在後期存在較大的衝突且無法調和

合夥形式合夥人平權結構危害更大,不同於公司組織形式除了股東外,自上而下還有董事會或執行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各種層次可以參與公司的運營。合夥形式原則上合夥事務應當共同決定,共同執行,平權結構只能讓事業僵局

如要繼續,建議簽訂合夥協議明確不同型別合夥事務的決定方式,否則,可以散夥各自按自己的經營理念發展,說不定各自都能有所建業

2樓:股權激勵黃振棉

占股都是一樣的話,如果意見實在不能統一,那沒辦法,直接散夥的好,不然以後有得受。

除非有一方願意聽從另一方。

如果占股不一樣,那就聽大股東的。不過一般要超過2/3的股權比例才能完全說了算。超過1/2的話如果是重大事項,比如融資、投資其他產業之類的對方反對,你也做不了。

如果是日常運營,他反對也沒用。

3樓:IT農民

第一,兩名或多名股東決策不一致情況,偶爾會出現,很正常,跟出資比例沒關係,大家站在不同的角度看問題,再加上個人經歷、專業知識結構的不同,肯定存在差異。

第二,誰對誰錯,這個不好說,高技術的,未必就一定掌握真理,很多產品市場不對路,從立項的那一刻就錯了,或者目前的市場環境,不支援這類產品等等,所以,不能簡單的判斷誰對誰錯。

4樓:

合夥如果不能志同道合,那還合什麼夥。

不過公司經營不同於打工做技術,公司講求的是經營,是來錢。說得極端一點,只要能來錢又不犯法,就是好。而技術不過是支撐這一切的。是第二線的。

所以,你最好是從經營角度考慮公司的情況。有利於公司的才是對的。這與技術沒有必然關係。

5樓:恆杉

你好,在創業的實踐中這種例子是非常普遍的,合夥人之間發生爭執是避免不了的,但是由於發生爭執內耗導致專案中途夭折的也不少,鑑於此作為諮詢師建議你要懂得創業的一些經驗。

建議你們創業初期有乙個力排眾議的老大,為什麼這麼做呢?原因是就針對你目前的現實情況而定的,創業初期最忌諱內耗,所以建議你們重新選擇一下股權架構的安排,創業初期不管帶頭人是對是錯都要聽從建議,你可以持有大股讓對方多分一些紅利,在經濟上補償對方,如果這樣下去的話,專案是做不起來的。創業要有創業的規則,想好了再做比盲目開始要勝算的多。

希望可以幫到你!

6樓:Joseph

光這樣看是沒有意義的,很多老闆都不懂技術,比如馬雲對吧,他以前也不是it出身,但是阿里現在絕對是個IT技術很牛的公司。

最簡單的就是按照股份佔比來,如果股份也是五五開,那我就無話可說了(我總不能直接勸你散夥重新思考股份比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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