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中的仿製藥,如果只是自己個人生產,自己吃,不對外銷售,算違法嗎?

時間 2021-06-30 20:03:23

1樓:可雅圖

我想到兩個故事

第一,乙個人燒個炭盆,沒人也沒有依據說你製造一氧化碳這個毒氣違法,也沒有依據說你呼吸這個毒氣違法,最後掛了也不違法。

第二,安樂死是違法的,至少在大陸,可能整個環節都是個人意願的選擇,但是假借了他人的手操作的。

這麼麻煩還不如走藥神的路,gdmeds,984degree,MGMedicals,阿波羅,都是很方便的。

2樓:虎蟲

按照最新的藥品管理辦法如果是他國生產的藥品符合生產國相關法律法規,少量引入國內自用的不認定為假藥,也就是不違反相關法律。

但是如果銷售給他人服用盈利了,這個就範了非法經營罪,因為這種仿製藥不可能有相關藥品流通授權。

3樓:始於2023年的小N

依照我們公司的中印合作律師團隊的研究,自己吃,不對外銷售,是違法的。但是因為沒有人主張法律權利時,相當於沒有人追究法律責任。

但是您如果合夥共同生產一起吃,則有法律風險,主要體現在,自用和他用的問題。自用對自己負責,吃出問題自己擔責;合夥生產,每乙個合夥人都要對其他自用的合夥人承擔責任。即乙個人吃出事,所有合夥人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當然是按百分比,比如家屬索賠100萬,5個人合夥,一人事故,則另外四個人要每人向遇難者賠償20萬。

可以參照高空墜物,除一樓外的樓上集體賠償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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