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陽花日記》中妻子得知丈夫窺得日記已久卻遲遲未揭穿有哪些深意?

時間 2021-06-06 03:54:56

1樓:江浸月

一點拙見。

其一,志麻子寫日記的初衷就是表達自己內心的抑鬱煩悶,可以說是作為乙個傾訴的途徑。

其二,通過日記的形式,讓這些事成為兩人心照不宣的秘密。

就他們夫妻二人之間的矛盾和糾結,不適合拿到明面上來說,因為志麻子相對而言是保守的女人,而丈夫也同樣要支撐起有擔當的形象,撕破臉皮對兩個人都沒有好處。

我自己推測,丈夫知道志麻子出軌並且對她態度怪異時,志麻子應該就已經有所察覺,在與先生的日記描述裡部分內容用了暗號,不僅是自己羞於面對,而且這些話不好意思對丈夫明說。

通過日記,丈夫知道了妻子最開始發現被出軌的憤怒和絕望,以及之後的種種思考。反而讓丈夫更加了解作為妻子的志麻子內心的想法,算是一種隱晦的交流吧。

2樓:北忍

志麻子的最後一篇日記中這樣寫道:

「雙方如何以寬容的態度來理解對方,並且相互諒解,將決定夫妻和家庭是否幸福。」

「哪怕是假面夫妻,只要那樣做有利於在社會框架中保證家庭生活的圓滿,就不必忌諱那樣的智慧型。我們的人生之路還長著呢,何必那麼死板。」

偷看日記而不揭露,不正是以寬容的姿態面對婚姻嗎?不正是有利於保證家庭生活的圓滿嗎?

妻子並不忌諱這種智慧型。

婚姻中丈夫對妻子已經沒了感情,妻子應該為了維護家庭生乙個孩子還是選擇離婚?

daoyixuanji9122 如果是兩個人自由戀愛,但因為婚姻而產生矛盾使一方或是雙方認為沒有感情了。不管沒有沒孩子都要慎重再慎重。那麼這樣不能離婚的原因是哪些呢?1.其實,當你問出來這句話的時候。答案其實就出來了。你潛意識裡是不認同離婚的。在你猶豫的時候,你的內心早就做出了答案,你是不願意離婚的...

丈夫意外去世後妻子擅自將腹中胎兒流產,還有資格分割丈夫的死亡賠償金?這種情況如何做才能合情合理?

菊子 生不生的女方自由權,畢竟現在社會嘛,老人是想著兒子走了,好不容易有個小生命延續當牽掛,沒想到結局還不如意,媳婦自身也是為難呢嘛,生需要養留給老人不合適,自己帶也不合適。那就要看女方以後生活的規劃了,這也是女方的自由權利,沒人能剝奪。除非你和丈夫感情非常深,想留乙個你們兩人愛情的結晶,也就是心裡...

「婚姻中妻子花銷通常比丈夫高」的說法正確嗎?

我也想問問是不是婚姻中妻子幹家務帶孩子通常比丈夫多呢?婚姻不能算得太仔細,沒意義。正所謂難得糊塗,倆人天天算計誰花錢多少,那還是別結婚最省錢。現在無論男女,對生活的要求都比較高。女人打扮,男人也要打扮。衣服,鞋,手錶,包,健身,真講究的人哪樣不需要錢?車房這些就更花錢了。其實,年輕人不用擔心養不起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