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嚴重心理疾病患者是否不應該在一起?

時間 2021-07-11 07:09:58

1樓:清明

最好別我是重度抑鬱和焦慮,我物件創傷後應激障礙。

養了3只貓,得貓瘟死了,最後乙隻奶牛貓只是不吃東西,嘔吐,看起來不太嚴重,但是核酸檢測成活率已經沒多少了,只能帶回去等死,那麼多小寶貝都走了,家裡還特別反對我養貓啊,安樂死,看著貓躲在後備箱真的心裡特別難受,我也想死,那麼陰暗的日子裡貓是我生命裡特別重要的一束光,養貓以後,我甚至可以停了抗抑鬱藥,我給貓買了很多很多貓糧,零食,肉,各種玩具,罐頭,我自己一件衣服都捨不得買,我看著甚至沒來的及開封的東西都不知所措。

我這邊醫生救不了,我物件當時在離我一千公里的省會,他說帶到那裡他再救救貓貓,剛走四百公里,貓貓就走了…

自從他知道確診貓瘟,就開始犯病了,當時沒帶藥,還吐,連培訓課都不上。

我還瞞著他貓貓走了,騙他我送不了貓去那

因為貓,我們都要熬不住了,是啊,乙個自己都照顧不了的人,怎麼能照顧好貓呢

2樓:顯胖的瘦子

真巧。我身邊剛好有這種情況。乙個朋友在某某醫院認識了乙個女性朋友,後面的事不用說了。

說重點。這個朋友徵詢我的意見時,我說出我的想法, 如果兩個人是對方的藥,那何樂而不為?我認為檢驗兩個人是否合適的唯一標準, 就是兩個人在一起後是否比過去乙個人的時候更開心快樂。

快樂很重要,因為快樂就不會感覺累。因為情況的特殊雙方都要為此付出很多代價。但這世界上又有什麼不要付出代價的事情呢。

區別只是付出的過程是否心甘情願。是否感覺不到疲勞。只要能達到這個標準,那其他的外部客觀因素盡量去克服。

比如家人的感受,甚至阻礙。很多時候朋友家人的眼光確實會讓我們心裡產生焦慮。但要知道。

這世界上唯一有能力對我們負責只有我們自己。自己的事情,只有自己去判斷拿捏。而外部只能作為參考。

一位多年前曾造成我嚴重心理疾病的「曾經的朋友」,現在試圖與我聯絡,我應該怎麼做?

不要聯絡,不要試圖去觸及疤痕,你已經有了你的生活,你沒有必要再回憶過去的不美好。而且這種病是反覆的,時好時壞,你已經選擇擁抱新生活了,就不必再去回頭看了,做人有時候要狠,當斷則斷。 山治很溫柔 我覺得不管怎樣,反正你不能選擇乙個你以為 折中 的做法。似理非理,糾結不清,這樣最傷害自己。剩下的就是從兩...

作為心理疾病患者,你有哪些奇特的不被人理解的症狀?

我從黑暗和孤寂中汲取養分。某一刻,只剩呼吸,連精神都是虛無呆滯的。活著,又像已經死去。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有這種感覺的呢?彷彿是從明白人生本無任何意義開始 每個人都在競相追逐那些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卻忘記了死亡 人生這一終點,會將你的獎品通通褫奪,碾成齏粉! 海霞 我不知道這算是心理疾病麼?我常有種感覺...

當你的親人存在嚴重心理問題或精神疾病,對你的生活造成直接影響生氣或埋怨為什麼不合理?

貳拾壹圓 為什麼會不合理呢?那還不是因為你不聽話,沒有按照長輩的說話去行事,自作主張 自以為是長大了就是大人了,可以不受管教了。所以你埋怨生氣,你還有理了嗎?造成現在的局面,你不能說你完全沒有錯,你錯在太不把自己當回事,太過於固執於旁人對你的看法。不良影響 對你長久以來直接進行人身攻擊 謾罵,你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