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天黑請閉眼
這就是新一代和老一代思想的交替,你母親只是把實際情況擺到桌面,盡量去避免以後可能會發生的家庭衝突。同居這事,有的人覺得無所謂,有的人覺得很正常,有的人覺得。。。。在當下的社會,同居很難大行其道,尤其是在上一輩人眼中。
在下沒有別的意思,陳述事實而已。
2樓:凡塵君
你相親失敗,不是因為你母親四處和人介紹你有同居史,而是你真的有同居史。
這會瞧不上的和你相處久了依舊瞧不上,只是有的會果斷止損,有的會算了,果斷止損分手的和相親失敗沒啥區別,還浪費了大把時間和別的,算了的那些會成為心裡一輩子的疙瘩,沒有任何波瀾還好,兩人但凡有一點起伏,這都是個擴大戰況的定時炸彈。
3樓:杏林女神
不是不堪。
你有同居史,意思就說你之前和其他女生談過戀愛,睡在一起還分手了。先不管你們分手的原因,大家也不知道你為何分手。單聽這個,大家想到的就是你是渣男,是陳世美。
拋開物質條件之外,所有女人都想找乙個「好男人」,起碼對愛情忠貞不二。
4樓:庭燎
你要搞清楚,相親和談戀愛是不一樣的,相親就是雙方選擇,說是交易也不為過。既然是相親,那互相坦誠是最基本的。
畢竟你不能保證如果你們因為相親結婚,婚後某天對方知道了你有同居史,會不會因為這點事離婚或者夫妻雙方有隔閡?
另外,現代社會同居是自己的選擇,為什麼會覺得自己掉價,男方都不覺得,你又何必這樣覺得。沒必要因為同居就降低自己的擇偶要求,說到底結婚是為了兩個人過日子的,如果不能找乙個自己愛或者愛自己的,可以選擇三觀契合的,如果找不到三觀契合的,至少找乙個相處起來舒服的。
不要因為覺得自己年紀大了該結婚了就隨隨便便找個人嫁了,真的不用那麼急!!
因為你不能預見婚後的生活是不是一地雞毛,至少現在可以預防一下
5樓:流蘇
你是有些慘,但是母親沒錯的,長久的關係裡面接受不了欺瞞,不過也沒必要大驚小怪,現代男女好多都這樣,也是很多人都經歷的乙個過程,對於追求完美的愛情的人算是小汙點,但大家基本都是一般人就沒什麼了
6樓:
按照你的想法走:
1.半隱藏式:先不說,如果男方執意問的話,就往輕的說,或是水到渠成的那晚被他發現(感到被欺騙),然後你往輕的說。
然後就是分不分的問題了,這取決於男方對此事的介意程度和對你的感情程度。
2.全隱藏式:否認事實(同居半年的話,應該挺明顯了吧),我認為是藏不住的,這種方法比前者風險大太多,所以不考慮
3.直接告知式:你母親的這種,好處可以提高你的結婚成功率,而不會像前兩種情況發現被騙,然後分手。
壞處是你會被人詬病,然後知道的人越來越多,你在相親圈的風評會極差,一傳十,十傳百,設想相親男方不介意你的行為,但你婚後也是會被詬病的,你和男方都會承擔心理壓力,所以你可以選擇離開之前的圈子,換個城市發展
7樓:點火愛情
翻譯過來就是:
「我女兒跟其他男人睡過,你介意嗎,要不要和她處處物件,而且是住在一起天天睡的那種,考慮下唄」
今天這個問題,清楚再次說明「做人不是坦白一點好嗎」未必會好,讓我們看看問題,再加上我的想法。
8樓:滬通大橋
做的很對,如果乙個謊言沒信心守一輩子,就不要說謊。當然,把你的同居經歷說出來的最佳時間點是:男方表示要跟妳處處看的時候,由女方親口告知,然後看男方能不能接受。
但發問人很大概率是想隱瞞,卻沒有那個智商隱瞞一輩子。這一點被妳母親看透了。
9樓:微宇宙的上帝
你媽不對。
且認為對方有知曉權,但是對方她媽不應該有知曉權。
你相親失敗一大半是對方他媽阻撓,可能對方沒有這麼在意。
對方他媽可能也沒有很在意,但是中間人稍微一強調,感覺未來的兒媳婦跟人同居過已經人盡皆知了,還沒結婚家醜都外揚了,結個寂寞!
10樓:次世代戰士
起碼說明阿姨是個負責的人,阿姨做的沒錯,誰叫你不自愛,胡亂跟別人發生關係,你找個渣男結婚才是正道,你綠我綠大家綠,這樣都和諧,不要禍害老實人。
11樓:Sweet羽
不知道您是在哪個地方還會因為同過居而導致相親失敗。
或者是否因為別的原因導致了相親失敗?
如果只是因為您和別人同居過對方就和您連面都不想見了,那失敗了也沒什麼。阿姨的做法反而沒有錯。
如果您相親的那位不能接受您以前和別人同居過而且您也沒告訴他。領完證新婚之夜之後是不是第二天就要去民政局領離婚證了。
這些事兒別人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散。早說早有結果,培養出感情了再因為這種事情膈應分開。
有過同居史不會讓您變得一文不值,也許您要相親的這些人真的也和您不合適或者不去相親多出去玩玩認識認識朋友,沒準兒就會碰見合適的人了。
12樓:llpran
個人認為自己的私事只能告訴信得過的人。沒必要滿世界的宣傳,又不是明星搞演出。相親後覺得兩人聊得來,想進一步處下去,可以把事實情況告訴對方。
面都沒見過就把自己的私事告訴對方,還是通過第三人說的,有必要嗎?不是有歌裡這樣唱了:有些故事不必說給每個人聽,許多眼睛看的太淺太近。。。
有些情緒是該說給懂的人聽。。。
13樓:去他大爺的腿
你媽沒事吧?
同居史怎麼了?
偷了還是搶了?
再說同居有時候也不是壞事啊,只有試婚才更清楚的認識另外乙個人。
索性你還是別指望你媽給你介紹了吧,還是自己找乙個都什麼年代了,不同居就結婚,我還覺得有問題吶。
14樓:鴞翎
我覺得非常對呀。我都毫不隱瞞,感情史我也不會隱瞞。因為我覺得這些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對方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算了。再退一步講,其實被拒不一定就是因為這個。
15樓:假如我是乙隻貓
不知道怎麼去形容自己的父母,你說她不愛你吧,她命都可以給你,你說她愛你吧,真的做些事情來讓你崩潰。我就因為某些原因揹負了幾十萬的債,就好像我每個月的工資有上百萬一樣,哈哈哈哈。如果我沒有那些,就現在的狀態我過得很輕鬆很滿足,可是我能說啥?
我有時候都覺得自己冷血,我一年都在外面出差,壓根都不想回去,有假期我都出去玩了。
16樓:人間無味
回答裡有很多人可能覺得母親出於各種各樣的考慮,告訴了也沒什麼不對,但是現實就是老一輩對婚前有無性行為這個還是很看重,他們和現在年輕人想法還是不一樣的,而相親市場大多都是父母這一輩去互相交流和把關。
其實可能和樓主一樣的有過婚前性行為和同居的人不介紹自己的經歷,和樓主介紹自己經歷的人做比較,即使其他條件不如樓主,父母輩也願意選擇不介紹這種經歷的吧
換句話說,相親介紹這種經歷,在父母這關,樓主就被pass掉了,而當今社會,真的沒有婚前性行為的在相親市場又有多大比例呢
17樓:乙隻檸檬
18樓:沉璧
我覺得你媽媽有點傻,同居這種東西都是無形的,又不能證明,不像學歷和財產那些明明白白的,你媽為啥要告訴別人啊?你媽真是坑死你這個女兒了。
19樓:Fairy Lin
個人覺得這事讓女兒跟男方說,而不是女方老媽跟人家說
再說能不能在一起還不知道,這事搞得滿城皆知,蠻尷尬的
那如果他們真的成了,那在拍拖過程中,我如果是這個女兒,我會告知我之前交過男朋友,如果你介意,那我們可以不用繼續
20樓:Vi有點任性
坦白=篩選=過濾=避坑
又不是什麼饑荒年代沒人了,難道隨便有人跟你談就可以了嗎?
有沒有想過,如果是因為這個問題而不跟你繼續談的人,到後面才發現這件事會怎麼樣?不是同居這件事本身有沒有問題,而是這個人對待這種事情的態度,能反映出他自身的價值觀。
沒有物件不可怕,沒結婚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為了完成所謂的「終身大事」,稀里糊塗地把自己嫁給了價值觀差異巨大的人,連吵架都吵不到乙個點上。
生活習慣可以遷就,但價值觀本來就沒有對錯,就好像蘋果是蘋果,榴蓮是榴蓮,勉強沒幸福啊~
21樓:
婚前我很在乎,自己也處了好幾個物件,但仍在乎。最後結婚了心裡想的是,我以後玩我的,毫無愧疚。乙個誠實卻找罵的回答,但社會上絕大多數人不都是又當又立嗎?
只能匿了,如果有人鼓勵性開放,或者說她/他毫不在乎,你有必要懷疑一下動機。
22樓:
釣魚帖?你在選擇和別人同居的時候其實就排除了介意這點的男性,是你將範圍縮小,所以相親遇到的一些男性本質上不是他們看不上你而是你早排除了他們。在這一點上找個三觀相同的更好
23樓:伴讀小書童
世間萬物(人、事、物)沒有嚴格意義的對與錯只有看問題的角度深度不同,真誠是做人的基本。 你覺得現在坦白是失敗的原因那是你認為。現在不說就成你離婚的的乙個絆腳石了。
看問題沒有深度,就如同下棋你母親能看三步,你也就看一步。你和看十步的不是乙個層次的。
忠言逆耳利於行,男人一定要有強大的自我,你連追個女孩子都沒有這個基本能力,我不知道說啥。
內觀,乙個人成長的過程。 你一直是外求,什麼都是別人。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靠天,靠地,就是不靠自己。
這都是外求。這是弱勢文化的體現。如果你只有埋怨抱怨,它們會跟隨你一輩子。
送你兩句話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24樓:李毅
那你能保證一輩子另一半不知道嗎?試想一下,兩個人挺恩愛,有一天你老公知道了,那他該怎麼辦,分?兩個人挺恩愛。
不分?如鯁在喉天天心理有疙瘩,為這事肯定天天吵架。與其遮遮掩掩過一輩子不如最開始坦白,真愛乙個人不會因為她之前犯過什麼錯就拋棄她,愛她就要一起面對。
這個選擇題不應是別人告訴他而是最開始你告訴他,為的是不給自己的後半生埋雷。又不是封建社會天理不容,現如今試婚的還少嗎?雙方都有不接受的權力,想共度餘生那就要坦白,而且這不是錯誤。
誰不想從一而終,那碰到個爛人或是三觀不合的人就要將就忍耐一輩子?出現這樣的事不是你的錯,你母親說了也不是她的錯而且說明她開明而且是個好媽媽,如果非的爭個對錯的話那錯在你自己看得太重太心急了。
25樓:心的方向
不止是做的對,而且非常明智、睿智。讓人深感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因此而拒絕你的人,說明他們是很介意的,你想瞞要瞞到什麼時候?結婚以後還是瞞到被發現以後呢?那時候的後果又是什麼?
是離婚還是不離但兩人形同陌路,或你願意後面被發現了被婆家一輩子戳脊梁骨?
這種事就應該盡早坦白,不會因此而拒絕你的人(別有用心的除外),才是值得你繼續付出時間感情和金錢的人。
26樓:bbbb
講真,同居就是兩人一起過日子了吧,結婚了差一張紙罷了。不論男孩子女孩子我都接受不了和人同居過的,尤其是不以結婚為目的的同居。
27樓:
作為母親我覺得這樣不大對,但是也可以理解,首先世界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假如你和你的相親物件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突然有一天他從別人嘴裡得知你同居過,而且接受不了,你的各種情況可能又會變的極具困難。
那些每天覺得同居比離婚好的女孩子,真的是無語,因為大家都是女性,所以才會去告誡你好嗎?拒絕任何理由的同居,性生活可以有,但是同居真的要拒絕。二婚都好過同居,這個是真的,只要二婚沒有小孩。
假如你自己是乙個很優秀的女性,二婚也完全不用怕。恰恰就是那些普通的女孩子,天天嚷嚷著同居沒事,分手以後,你本身就普通,又同居過,那你的綜合分還有幾分呢?
母親不讓我整容,我應該堅持嗎?
不建議手術。一方面現在年齡還小,審美都不成熟,貿然手術很有可能以後會後悔 其次,磨骨手術本身風險較大,並沒有你想的那麼簡單,需要經過深思熟慮,謹慎篩選醫生 第三,你現在根本就沒有錢,何必要勉強自己承受這麼大的壓力呢。等你可以不用分期付款了,再去做。我老婆高中醜,大學畢業後莫名其妙就變好看了。有些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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