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是什麼?

時間 2021-05-06 02:27:05

1樓:冬天的海水

《說文》釋「書」為「箸也」,又說,「著於竹帛謂之書」-----這是抄的某度的。

文學是靈魂的歌聲

能引起你的共鳴,那就是文學

不能,那就不是你的文學,哪怕再是公認的文學著作,也跟你關係不大

其實有兩個方向,乙個是向大眾靠攏,以歷史經驗為指標,多看多學,讓自己讀懂公認的著作,與之產生共鳴。

另乙個就是看順眼了,能產生共鳴的,好東西,文學作品,看不順眼,扔掉,不生氣。

百年孤獨還有人說人名字太長記不住,看不下去呢,不要找理由,沒產生共鳴啊,不看就是了。

2樓:我會有貓的

曾經以為文學是自己的真愛,入坑又出坑

文學不是感情認同,爽文只要爽就行了,言情只要能抓住你的心和錢包就行了

想當年我還入坑過浪漫主義文學,黑塞的詩歌、散文都不錯,只不過現在再讀,只是覺得五味雜陳。所有的浪漫主義都在描繪一種美好的人類感情,然而這種情感只能存在於人類的想象中。有的作者把目光投向外界,有的作者把目光投向內心,讓人看到一種精神上的理想(比如,黑塞)。

就像《玻璃球遊戲》,浪漫主義的世界就是那個外表美好,實際上毫無生氣、行將就木的世界。

莎士比亞就是會講故事,他很愛用典故,他的風格更接近homer,機智、有趣又社會(realistic)

現代文學喜歡關注困境,比如卡夫卡、加繆,有的喜歡關注意識形態。比起具體寫了什麼,這些文學更像thought experiment,通過一系列並不準確的假設,探索更廣泛的可能性。如果在那樣的世界裡,人會怎麼樣?

人性又會是什麼樣?

對我而言,文學不是情感認同,不是意識形態,它更像是實驗

說到實驗,突然想起了京極夏彥,他的書很多,各種腦洞大開,但有乙個主旋律,identity。很多身份互換的故事,究竟誰是誰?你認為的某個人其實不是你認為的那個人。

這挺有趣的,就像你一直認為是親人的人結果是稻草人變的哈哈哈哈。讀京極夏彥有時會有這樣的驚恐感。

3樓:瘋公尺娃娃

4樓:莩葦

「文學就是乙個特定的社會,認為是文學的任何作品,也就是由文化來裁決,認為可以算做文學作品的任何文字。"

——(美國)卡勒《當代學術入門:文學理論》

在此引用卡勒的觀點。不同的時代對文學的界定具有差異性,或是詩歌美術,或是文章典籍,當被認為可以作為文學的都可算文學。

個人認為,文學重要的在於「感物起興",能寄託人類心靈活動的自然語言,都可作為文學,不必以僵化的教條來定論。

5樓:Sofia

雖然我知道很多文學作者自己的人生都糟糕透頂,要盡量克制自己拾人牙慧,不要用流行的各種主義,貌似高大上的別人說的話武裝自己,即使是名人的話,也盡量不引用,要盡量用事實案例資料說話。

讀過名著的譯本,覺得描寫很精彩,開始尋找、抄寫、記憶其中的名句和段落,也不過是達到可以寫心靈雞湯的段位。即使是了解作者生平,了解著作經過漫長的沉默之後才獲得認可的背景知識,了解作品中對細節描寫與作者本人的聯絡並為之感動,對其中描寫心嚮往之,也不過是所謂的小清新,文藝小青年。要知道此書所處的時代,文字的背景,作者的其它作品,讀過原著,了解這部作品在史上的地位和意義,了解它在此後文字當中的影響,能夠找到作品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段落、結構,達到這個層次才算真正入了門。

可是我覺得文學像一種救贖,是一種無形的慰藉,是深淵之時無處解脫的一劑藥。文學的魅力在於,雖然讀者無奈能力有限,無法認同這部作品對人類文學文化造成的影響,無法主動承接這種傳統(無論是認同、反思、反抗),但並不妨礙將之視為自己生命體驗的一部分。

「他總能發現原來他的感受早已被世上某個人明白地說清楚了。他終於明白,他並不是乙個獨特的他,他只是他們中模糊的某個。」

——梁冬

6樓:亽苼

所謂「文學」,就是語言的藝術用法。唯在文學中,詞語才真正地作為詞語而得到儲存,並顯示其感性的力量。按照海德格爾的說法,文學家的寫作並未「消耗詞語」,而是保持詞語。

這是見地深刻的。

7樓:Automatic

可以看一下美國學者艾布拉姆斯的《鏡與燈浪漫主義文論及批評傳統》中提出的「視點」理論,他從文學活動最基本的事實出發,描繪了一幅以作品為中心的,與其他三個要素,即與世界、作者、讀者相連線的圖示。以四個不同的視角來闡述文學的本質。艾布拉姆斯對「視點」理論作了如下解釋:

「儘管任何像樣的理論多少都考慮到了所有這四個要素,然而我們將看到,幾乎所有的理論都只明顯地傾向於乙個要素。就是說,批評家往往只是根據其中乙個要素,就生發出他用來界定、劃分和剖析藝術作品的主要範疇,生發出藉以評判作品價值的主要標準。因此,作用這個圖示,可以把闡釋藝術品本質和價值的種種嘗試大體上劃分為四類,其中有三類主要就是作品與另一要素的關係來解釋作品,第四類則把作品視為乙個自足體孤立起來加以研究,認為其意義和價值的確不與外界任何事物相關。

」儘管艾布拉姆斯的論述相較與其他理論家而言,發現了更加全面的視角,凸現了文學活動的四個邏輯基點,可是他卻忽略了文學活動和歷史、時代、環境、傳播方式和手段、社會機制等因素的關係。也就是說,人類文學活動遠比「四要素」複雜得多。

8樓:許翼

雙雪濤 :文學是孤獨跋涉和熱切交流。

歐陽江河 :文學家,就是那些將字詞從死的字型檔裡提取出來,放在活的人心、放在奇想的頭腦裡,去寫的人。

嚴明 :文學是人類困頓的書面化。

蔣方舟:文學是日常生活的陌生化。

葛亮 :文學是日常生活方式,也是歷史觀。

梁鴻 :文學是於無中尋找有。

陳楸帆 :文學是心靈結構性的共振。

李靜睿 :文學是乙個平行世界。這個世界的幻象在那裡被一一打破,但這個世界裡的殘缺在那裡也得以完整。

魯敏 :文學是生活裡的鹽,是出滋味的那部分。也不建議擱太多,會苦。

王佔黑 :文學是樹,在什麼季節,怎麼長,長成什麼樣,都是好看的。

鄭執 :文學是海上失蹤者手中的最後一枚訊號彈。

翟永明 :文學就是作家的世界觀,以不同的形式表達出來。

阿乙 :文學應該是一種介入。

班宇 :一種介入。

路內 :文學是文學信徒的神,當然也是大眾生活中無法否認的一部分意識形態。

賈行家 :文學首先是一種形式。在這種形式之下,人的思想,性格,各種層面的衝突,以自己的方式展開。我的意思是:即便徒有形式,也是文學。

馬原 :文學是文學家個人對他眼中的世界所做的主觀描述。

張悅然 :文學是一種愛的儀式,一種使心保持靈敏的遊戲。

文學,可以讓我們見識到更大的世界。看書去呀~

9樓:

浮世凡人乙個,於我而言,食以果腹,文學,並不侷限於某種文體,它填補心靈的空虛不安。用乙個爛大街的例子,大概就是燥熱的夏天裡一杯涼水一陣清風吧。

見之有感,就能稱為文學。

10樓:卡珀

對於「文學」概念的界定似乎比其他任何學科更為困難,這本身體現了文學的複雜性、包容性和內部的異質屬性。伊格爾頓曾列舉了諸多理論流派對於文學的定義,但都給出了反例和有力的反駁。他最終論述道:

「在由於各種原因而被稱為『文學』的一切中,想要分離出一些永恆的內在特徵也許不太容易。事實上,這就像試圖確認一切遊戲所共有的單獨的區別性特徵一樣地不可能。文學根本就沒有什麼『本質』。

」他引用了艾里斯的論證進一步闡釋道:「『文學』一詞頗似『雜草』一詞:雜草並不是一種具體的植物,而只是園丁出於某種理由想要除掉的任何一種植物。

文學意味著某種相反的價值:他是人們出於某種理由而賦予其高度價值的任何一種作品。哲學家可能會說,『文學』和『雜草』不是本體意義上的詞而是功能意義上的詞……它們告訴我們一篇作品或一顆薊屬植物在某種社會關係中的作用。

」這是一種由本體研究轉向關係研究的思路。

文學的目的是什麼?

哈呀氣死啦 為什麼要寫作?可能因為學醫救不了中中國人。開玩笑的。沒人能給文學下定論,文學是個龐大的世界,為別人寫還是為自己寫,都能寫出了不起的作品,只要你的感情是真的,你寫的東西是有價值的。我們不能說反應社會的文字,就一定比寫自己的文字偉大,只能說可能它的社會功能更強。至於要不要對什麼負責,我主張作...

為什麼會出現文學?文學的意義是什麼?

不好意思諸位 我的觀點可能有點奇怪 文學區別於文字在於它有濃厚的審美體驗 人和人是不同的從變異和進化的角度 我認為有一部分的人是偏離正常值的這一部分人有更強的道德感情感需求等等等等類似資優的定義 歷史的突破往往是一小搓人造就的 文學也是 由於這部分人過高的審美知覺和內心情感衝突所推動的但這一部分人更...

科幻文學和魔幻文學的區別是什麼?

呵呵 你們這些人吶。在這裡我提供乙個 另乙個角度 引號的原因是與之對應的 乙個角度 是有些站不住腳的。舉個例子。假如乙個作品裡,人們可以踩著劍在天上飛,這就是魔幻。假如乙個作品裡對這個的解釋不是什麼氣什麼魔法什麼xx道,而是直接言明了這個術的本質是這個世界有著所謂精神的物理存在 即所謂靈魂 而人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