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分 的 地 得 的意義是什麼?

時間 2021-05-10 21:03:49

1樓:

以前小學測驗考試,很喜歡搞完形填空什麼的。就一段句子空出來要你填「的、得、地」,語文老師說了無數次,包括我班裡的人還是錯成狗。

後來還是我媽教了我乙個簡單粗暴的方法:

用粵語來讀,發「嘅」意思音的,就用「的」。例如:班裡面的人(班裡面嘅人)

發「咁」意思音的,就用「地」。例如:明顯地提高效率(明顯咁提高效率)而「得」,是最不容易和其他2個混淆的…

從此語文考試這一類「的、得、地」的題目我再也沒錯過了…

2樓:郭小閒

從語言的角度去看,這種區分不是僅僅針對普通話的。也就是說,區分這三個字是為了強調漢語裡面確實有不少方言區分了這三個字。

比如說「的」字,在很多方言裡面都讀 di 這個音,早期白話文寫作「底」,比如看看魯迅先生的文章就會有深刻的體會。

其次,「得」字在官話中出現得也比較多,基本上有兩個意思,一是表示「可以」,比如西南官話裡面說「要得」,早期白話裡面的「使得」等。另乙個意思是補充說明動詞,比如「跳」只是簡單的乙個動作,「跳得高」就是跳的結果了。不少官話方言裡面,「跳得」和「跳的」兩個詞裡面,「得」和「的」的發音是完全不同的。

最後,「地」字和「的」的區分最小。個人猜想是為了區分動詞前面 de 的用法而設定的,比如 「慢慢de走」,和「很慢de火車」,前者用「地」表示後面是個動詞,而後者用「的」表示後面是個名詞。

由於普通話這個最有影響力的官話方言在語音上不再怎麼區分「的」,「得」和「地」,導致官方也不再去強調這三個字的區別。我想原因可能有這麼幾條:一是為了減少語言學習的難度,畢竟普通話是標準方言,既然標準方言不再區分,那麼也沒有學習的必要了。

其次就是觀念的改變,學習語言不是研究語言,我們不需要去考慮「茴香」的「茴」到底有幾種寫法了,我們只需要知道如何使用「茴」字完成交流的目的就可以了。最後,對方言中這三個字確實存在發音和用法區別的人來說,我們還是好好學習普通話吧。走天下用普通話,葉落歸根是鄉音。

3樓:有師叔氣自華

我記得小學區分三個字用法的時候老師教過乙個口訣——「動前土(地),名前白(的),動形後面雙人來(得)」

不過現在好像都可以用「的」

4樓:凌偉傑

如果沒記錯的話, 「的」是用在連線名詞的定語: 可愛的狗; 「地」是用在連線副詞和動詞: 拼命地砍;「得」也是用在副詞,但是連的形容詞或者狀語的:可愛得讓人想親一口。

「得」 用的比較少,而且貌似大部分情況用「的」替換也沒問題, 比如可愛的(狗狗)讓人想親一口。 但「地」和「的」區別還是很大的,用串了感覺起來就很不舒服。

5樓:梁海

以極低成本使語義清晰。

中文引入標點符號也是類似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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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聲稱「口語不區分所以書面不用區分」的人,最好先嘗試一下言文 100% 一致會是什麼樣。或者你把口語裡所有非文字的附加資訊(重音、節奏、音色……)都標記在書面;或者你就完全按照書面文本來說話,不可附加任何資訊。

6樓:

這三個字的區分很晚,大概在五四時期主要是受到英文影響。具體看這裡。

我補充下為何不區分「的底」會有歧意。例如,咬死獵人的狗就有歧意可理解為咬死獵人/的狗,咬死獵人修飾狗是偏正結構。也可理解為咬死/獵人的狗是動賓結構。

若區分「的底」前者應寫為咬死獵人的狗,後者應寫為咬死獵人底狗。其中「的」表修飾,「底」表種屬。我一般不區分這三個字,但在正式場合會區分,主要是怕有人說我「沒文化」。

漢語為什麼要區分 的 , 地 , 得 ?

幻想的世界 不邀自來 的 一般用於形容詞後面接名詞,xx的xx,比如繁忙的學業,嚴厲的老師 地 一般是用於副詞副詞或形容詞後面接動詞或形容詞 形容詞極少遇見 比如默默地離開,慢慢地走 得 一般是後面的詞補充說明 修飾 前面的詞一般已動詞 修飾詞出現的居多,舉例笑得開心,做得很好 一般來說 的 的使用...

現在還區分 的 地 得 的用法嗎?

認為 的 地 得 不能合併為 的 的回答,常常喜歡舉例在同乙個句子中替換 的 地 得 通過替換後的句子會產生歧義來得出不應合併的結論。事實上這是一種有缺陷的證明思路。你們已經預設了這三個字的用法,然後基於這些定義來造句並證明其必要性,等於用定義證明自身。這就好比小朋友問你為什麼三角形兩邊之和大於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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