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有法律保護,談戀愛為什麼沒有保護,一句不合適就分手,四年多的感情真不知道該怎麼走出來

時間 2022-01-05 15:38:47

1樓:蛻變

現在的社會個人都很浮躁,牽手一生共白頭已經只是一種祝願詞,別難過,結婚了說分手就分手的太多了,我就是經歷過這樣的痛苦,並且是留下八個月的孩子。

談戀愛就分手證明不是和你一起走到老的人,何必認真,相信你會遇到更好的!!!

2樓:心理諮詢師陳孝鵬

可以感覺到你在這段感情中付出了很多,深陷其中不可自拔,所以在對方突然的離開的時候,你會不知所措,難以接受。

談戀愛其實也有保護的,只是保護你的不是法律,而是自己;包括婚姻也是一樣的,法律可以給婚姻一點點的保護,但更多的保護還是得有自己來給予的。

世上總是存在一些「壞人」的,我們沒法要求世上所有的「壞人」消失,我們只能夠讓自己有能力保護好自己,那麼自己在遇到壞人了的時候,自己才不會輕易的受傷。

此時此刻的他已經離開了,但是自己可能還沒有完全接受對方離開的事實,所以一直沉浸在「不接受」的感覺中。

關於走出這樣的感覺。

乙個人在經歷乙個創傷的時候,會經歷五個過程,分別是: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抑鬱、接受。

自己現在可能還處於否認或者憤怒的階段,所以現在會很難受。

可以多給自己一些時間,對自己好一些,看看能不能讓自己做一些開心的事情,或者讓自己忙一些。

當乙個創傷被擱置在一邊了的時候,那份傷痛也會越來越小;自己的生活越來越充實了之後,創傷所給我的影響也就會越來越小了。

或許此時此刻的自己真的非常非常難受,但一般情況下,多給自己一些時間,自己會好起來的。

如果自己長期處於一種抑鬱的狀態下,那麼自己也可以嘗試去看精神科醫生,或者接觸下心理諮詢。祝好~

3樓:知乎使用者

如果談戀愛有法律保護,那麼將有很多人不需要婚姻了,婚姻是社會行為,附加了法律責任的。如果你們曾經很相愛,彼此真誠,分手又有什麼遺憾呢,畢竟愛是相互的,誰的青春不是青春。人們常說愛的太滿,會受傷,留有幾分愛自己吧。

人生有很多個四年,愛自己,及時止損,餘生很貴,你值得被愛!總有一天,你會成為更好的自己,也會吸引來更好的他。

4樓:九天

國外某些國家好一點,無關乎領證,同居就是兩囗子,未婚先育和已婚出生孩子同等待遇,分居等同於離婚,結婚證可要可不要,沒有財產損失之說。但情感創傷,青春損失,不可量估,任何法律都不可能進入的領域。時代在進步,我們國家的將來,可能會效仿上面國家的做法,保護同居的權利。

5樓:戀語

如果戀愛也被保護了,那對方在跟你戀愛前就會衍生出乙個什麼談朋友,或者試探接觸。不管叫什麼,都會是對方在跟你戀愛前的乙個試探。

你談了四年的戀愛,你覺得走不出來。那些在婚姻七八年,有了孩子的婚姻破裂,又該怎麼走出來呢?

所有的感情,在進一步加深的時候,都是有個過程的。從陌生人,慢慢上公升到熟悉,再到關係不錯,再到談的來,再到你們確定戀愛關係,最後才是結婚。給了你很多機會了,你自己都沒感覺到而已,傻傻的浪費了四年的時間也不結婚,你至少不能完全怪對方,他肯定沒有強迫你跟他在一起談四年。

無論結果怎麼樣,我都勸你盡早的想明白乙個問題。就是眼前的這個人,為什麼會在四年後離開你。四年的感情破滅,絕對不是一句不合適就可以說清楚的,具體那些地方不合適才是問題的本身。

可能是跟你戀愛中,無數次對你的一些爭吵,無數次的對你包容。每一次你覺得舒服了,他都在默默的忍受這戀愛的委屈,只是你都忽略了對方的感受而已。

不要說不愛,誰的青春都很寶貴的,不愛你不可能跟你戀愛四年才知道跟你不合適。

如果這個時候,有這麼一條法律說戀愛四年了不允許分手,一定要結婚。那麼,這個男生的委屈又該找誰去述說呢?

你自己看看這個提問,你的邏輯永遠是你自己是個受害者。你接受不了分手,就希望法律可以保護你,當然我知道你這是情緒中的話。但是就是這種情緒中的潛意識邏輯,讓你在跟對方溝通的時候,你無意中透出的強勢和自私,讓對方覺得不合適。

問題真的其實不複雜,四年的感情。想知道答案,想辦法心平氣和,雙方平等的去跟他談談,已經分開了,讓他說說心裡話,幫你想明白,走出來,他應該不會拒絕。

高山不來,你就過去。

等你真正經歷這次分離之後,你才會明白,什麼叫突然長大了。

6樓:你家卿城

陷入深淵,該如何走出來?

法律給婚姻的保護也不多,我是指你要的那種保護。誰也不能把誰套牢,人與人之間,都是緣分,散的時候,不過是緣散了而已。

人都是有血有肉有思維的,難過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在婚姻裡,他已經不愛了,卻因為擔心分走一半家產而繼續跟你湊合,相互耽誤,那又是另乙個悲劇的劇本。或者他還會有更多的辦法,為了踹開你又不讓你分錢,會讓你見識到人性中比「不愛」更醜陋千萬倍的嘴臉。這樣回過頭來想想,「不合適」幾個字反而顯得更加體面,至少還有一些好的回憶可以留存。

四年時間挺長的,可能除了愛,又多了幾分依賴,不捨,還有不甘心。但必然也經歷了妥協,包容和湊合。兩個人合適不合適,對方有沒有變心,一直都不察覺是不可能的,只是沒想到「不合適」三個字先從他嘴裡說出來吧。

換乙個方向,退一步想,正是這三個字讓你退出泥潭,如果等你自己說,不知道又要再浪費多少時間。

最好的藥是時間,時間能撫平所有的傷口。

7樓:利刃

沒有人強制你們談戀愛,當然就不存在什麼法律保護,法律是維持社會穩定,合理分割財產的作用。一句話不合分手絕不是因為這一句話,而且各種問題和矛盾積累起來,已經無法解決了,一句話只是最後一根壓倒駱駝的稻草。時間不是主要問題,關鍵你倆的契合程度不夠,存在問題沒有解決,沒能進入下乙個階段。

8樓:百合

婚姻有法律保護是因為涉及財產和小孩,婚姻法裡面也沒有對於情感做任何硬性規定,比如沒有規定只能結不能離。

情感這種東西本身就不穩定,每個階段都有不同的狀態和特證,長期穩定的關係也不是靠外力約束就可以美滿幸福,所有幸福的長期關係都是雙方價值和共同經營的結果。

換一種思維方式,即使法律約束了不可以分手,你們即便還是情侶關係,但是你們沒有經營的能力,不懂得如何緩解衝突,面對差異,在一起不是爭吵就是冷戰,這樣的關係除了浪費大家的時間和精力還有什麼意義呢?

9樓:陽光之下

確實啊,戀愛是沒有任何保障的!很多談了很久的感情,只因為一兩句話就可以結束,讓付出真感情的另一方真的很受傷,而且還得不到任何賠償!不僅時間浪費了,財力方面也損失了!

而且現在很多女生談戀愛就是在找刷卡機乙個長期飯票,愛不愛,喜不喜歡都無所謂!所以男人挺吃虧的!因為戀愛中都是男人買單!

10樓:林下夕陽

我對婚姻法了解的不多

但是我所知道的各種運用婚姻法的也都是針對婚姻裡的財產問題法律會保護感情麼?法律能保護的了感情麼?

如果你也想要如同法律一樣的冷靜期可以和他談談到底是因為什麼分手一句簡單的不合適就是在逃避責任

需要看看外面是不是有狗了

11樓:知行合一

戀愛不能有法律保護就像不能戀愛時就領結婚證一樣,法律保護物理傷害,但保護不了情傷,感情在道德範疇,不在法律範疇,婚姻依然可以通過離婚來跳脫,感情又怎麼避免得了分手呢,看人和經營感情本來就是一種修煉,你只是還在成長。

12樓:yyy律師

不要想不通,戀愛時候的分手有時候真就是一種止損。有些人有些感情很差,但是屢次離婚分不開,多少年就這麼搭進去了,還要負責基因傳承,絕望的那些人連死都不敢,擔心孩子怎麼辦。四年多的感情,分手就翻篇吧,以後的人生更好,把這四年的美好回憶當成生命的禮物,也不錯。

13樓:

你想要啥保護呢?

不同居就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

同居生活跟婚後生活有啥區別?

同居從本質上說,就是給了男人挑三揀四的權利,拋棄感情的權利。

看不透,那就受著,不值得同情。

不同居發現對方不忠誠,就當他是個屁,放了他,不再看他一眼,一切不如意終究會走出來的。

14樓:hrhr

戀愛就是享受那種感覺,必然會有感情不對等的痛苦,感情的世界很少有兩人真正的同步愛或不愛,愛多愛少的相等,所以才要不斷尋找能比較相等,或者協議一致的人達成婚姻

15樓:寬欣

婚姻有法律保護,哪怕結婚有幾十年了,也有可能離婚的,談戀愛才四年分手了,表面上看是因為「一句話不合適」,其實早深藏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只是沒引起你十分重視,好好自省吧,一切都可以重來!

16樓:

法律保護人身和財產權益,婚姻和戀愛都可以因不合適而分手,多少年的感情不是衡量標準,有的人幸福地沉浸其中,有的人長時間感受到無助,是否繼續在一起是兩個人事情,如何繼續生活是乙個人的事情。分手了就是分手了,再難過悲傷緬懷回憶也無法抵消已經發生的事實,情感上無法放下,就從現實生活開始,每天把行程排滿,努力認真地工作,和身邊的人多溝通交流,找到能讓自己提起興趣的事情,哪怕現在沒有,尋找和嘗試的過程也一種不錯的體驗,總之日子還是要向前看的。

17樓:曼陀羅

所謂「談戀愛」,重點在「談」上面,男女雙方既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所以法律不會保護這樣虛無的東西!

對方是你交往了四年的戀人,如果就用一句「不合適」強制分手,相信所有看到這件事的人都會認為是有人變心了,真不合適相信根本撐不過半年,而你們卻在一起了整整四年,醒醒吧,這樣的戀愛還要法律來保護?快慶幸不是婚後才發現你身邊的是個人渣!祝好

18樓:彩虹

早晚會走出來,分手只能說你們遇到了矛盾無法解決,無法達成一致,雙方或者一方認為跟對方在一起生活下去不會幸福。

戀愛就必然有百分之五十的分手的可能性,結了婚生了孩子的還可能離婚或者喪偶呢,所以希望你看開點,早日振作起來,去尋找新人。

19樓:繁華落地殤

我覺得這個問題簡直是間接的說出了,婚姻不過是利益為主,所以法律保護。而談戀愛不過是你情我願,法律怎麼保護。

這世上最難辦的就是人情,不管什麼事情,什麼場合,感情都是個很微妙的東西,太複雜了,這個要是法律保護,怎麼保護,而婚姻不一樣了,有了一紙證書,就是一家人了,如果要分開,有孩子,有財產糾紛等等,這些都需要處理。肯定要明文規定才能好解決,總不能都是爛攤子吧。

20樓:橋在笑

突然遭遇的確難以讓人接受,如果不弄懂自己和他究竟是哪個相處環節出現了問題,不僅這段感情走不出來,下次也不敢輕易談戀愛,更加不敢付出真心,因為,怕再一次被傷害。真正需要了解的,是相處中的一些技巧,一些常識。否則,你付出再多,最終收穫的也只是對方的不領情。

戀愛前,分手後,羅拓情商要學透。你可以先看看《相處常識22條》《溝通基礎20點》,積累一些基礎知識。對了,你多大啊,這是初戀談了四年麼?

你們現在還有聯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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