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交通事故造成的社會性損失?

時間 2021-07-11 14:56:26

1樓:雪兒爬

這個應該要看具體情況,很多時候不定是自己造成,你不犯我我不犯人用在交通上是不合理的,你不犯人,人也會犯你

所以對於社會上的交通事故我認為不是說你自己注意就好,要得雙方都要做好安全第一的駕駛,不要隨便的撞到人

而有的是酒駕後犯的事故,這個就很尷尬,喝酒了還駕駛這是天大的錯誤不是不懂,這個是開車必須要知道的準則

喝酒了就不要駕駛免得給社會添亂了,開車好好開,不是說你會就可以,很多交通規則要知道,不盲目的看到別人飆車也飆車

自己要知道自己幾斤幾兩,不要切口噴人,出了交通事故不僅是車的隕失,而是人也會影響,受傷了誰都不好受,人命關天,主要是人員安全那還好

造成的事故都不好就會犯了很多的事情,所以這個交通事故造成社會上的麻煩還不少,大家出門駕駛要注意安全

2樓:柒柒染

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損害可以分為人身損害、精神損害和財產損害。

1、人身損害

人身損害是道路交通事故對人格利益的有形損害。侵害公民的身體權、健康權、生命權,其人格利益的損害為有形損害。這種有形損害,首先表現為自然人的身體、健康損傷和生命的喪失。

當違法行為作用於受害人的物質性人格權的時候,受害人所享有的作為物質性人格權的客體的人體利益將受到損害,造成傷害或死亡。人身利益,是人之所以為人的物質條件,維持生命,維護人體組織完整和人體器官正常機能,是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物質基礎。這種利益的損害,破壞了人體組織和器官的完整性及正常機能,甚至造成生命的喪失,因而在外在形態上是有形的。

這種有形損害,其次表現為自然人為醫治傷害、喪葬死者所支出的費用,這種財產上的損失,也表現為有形的損害。此外,人體傷害、死亡還可能造成其他財產上的損失,如傷殘誤工的工資損失、護理傷殘的誤工損失、喪失勞動能力或死亡所造成的其扶養人的扶養費損失,等等,這些損害也是有形的損害。人格利益的有形損害可以造成財產上的損失這一特點,給其金錢賠償提供了準確計算的基礎,因而人格利益的有形損害是可以計算,並用金錢準確賠償的。

人格利益有形損害雖然是一種非財產損害,但卻可以造成財產利益的損失。這種財產利益上的損失,是通過人體傷害、生命喪失的非財產損害引起的,而不是由行為直接造成的財產利益損失。人格利益有形損害的這一特徵,既區別於財產權損害,又區別於人格利益的無形損害。

2、精神損害

精神損害,是指對民事主體精神活動的損害。道路交通事故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權,造成的自然人生理、心理上的精神活動和自然人維護其精神利益的精神活動的破壞,最終導致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喪失或減損。精神損害的最終表現形式,就是精神痛苦和精神利益的喪失或減損。

3、財產損失

財產損失是指能夠以貨幣單位計量的財產價值上的減少。交通事故給他人造成的財產損失,應包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具體應分為:對區域性損失可以修復的,應賠付修復費用及車輛、物品因區域性損失而導致的貶值損失;對已無法修復的車輛、物品,應賠償其實際價值與殘存價值之間的差額部分。

3樓:時笙我i

1.對肇事者自身:將面臨三大責任:

1、行政責任

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將要面臨警告、罰款、暫扣、拘留等行政處罰;

2、民事責任

駕駛人造成交通事故,其違法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構成因果關係的,對於損害後果就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3、刑事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害後果一次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或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對於駕駛員造成交通事故,存在上述後果之一的,即構成「交通肇事罪」,按照《刑法》第133條規定,將面臨3—7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

2.、對致傷人員家庭的危害:

交通事故致人損傷後,傷者在醫治過程中,喪失了工作、學習的機會,打亂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分散了家人的精力和時間,甚至會延誤其公升學、公升職、就業等機會。最終的賠償也只是對傷者直接損失的補償,無法彌補其他方面的間接危害。

3.對社會的危害:

各類物質和設施的危害、對社會資源造成浪費、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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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良傳 你好,交通事故造成十級傷殘,車主全責,車主買全保,有加強險和商業險,我方行人,交強險協商理賠6萬,扣掉醫院墊付1萬,理賠給我5萬,商業險仲要理賠多少呢? 保險經紀人阿can 交通事故造成的十級傷殘理賠 除了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膳食補貼等費用外。還需要對傷殘程度進行理賠,理...

故意造成的事故,是否也屬於交通事故?

先說說當前的理解,以後有需要再補充 作為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部門,對於在道路上發生的事故,首先應當立案調查,在調查過程中如果發現屬於刑事犯罪的案件,應當按照規定移送有關部門。而不是如題主表述中,那麼草率地直接不受理。事故認定結論在司法解釋和實踐中已經定性為證據,那麼交警作為第一時間現場處理的有權部門,...

怎麼看待在這起交通事故中司機負全責的判決?

不太清楚在國內這種情況下,監護人的責任會判多大,但是就我多年青年文摘,讀者,以及故事會的閱讀經驗,這種情況如果在美國,監護人的後果會很嚴重。換個說法,如果同樣的情況,箱子裡沒有孩子,車壓過去後,箱子主人起訴駕駛員,要求賠償箱子,駕駛員會不會被判全責?司機本身的行為有沒有錯?如果只是因為損失的大小就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