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家裡讓我為她買的房子拿出來25萬,並且不同意現在領證,我該拿嗎?

時間 2021-06-16 09:40:44

1樓:「已登出」

我認為可以拿。

保留好打款記錄,收條,這個25萬的歸屬權是奪不走的,即如果崩了,可以找女方主張要回25萬(當然女方可以不給)。

不過談判溝通沒有一方步步退讓,另一方一動不動的道理,所以為了雙方能把這個婚結了,可以商量先給錢,收到錢再領結婚證,2023年底再辦婚禮。

如果對方一步不讓,一定要先收25,再2023年底領證結婚,我認為女方家不太有誠意結婚,勸分。

2樓:委員長

「她認為我在她需要錢的時候沒給她,非常對不起她」其實我最煩的就是道德綁架。你也一樣可以綁回去,「我完全支援你買房,也願意出首付,可是我在最需要保障的時候,沒給我,讓我覺得你對不起我。」

你這個我覺得還是勸勸你女朋友,經濟利益就講經濟利益,別摻和太多感情上的政治正確。

3樓:

你還真的想拿25萬出來呢,是不是傻?

遇到這種姑娘這種家庭,我只會勸分手。

告訴你什麼情況下可以拿這25萬出來。房子在買的時候就和你商量,寫你們倆名字,這才叫房子未來是你們倆的。都不糾結你出25萬她出5萬的首付了,畢竟現階段貸款還是女方主要在還。

現在的問題是,女方婚前買房,首付全靠舉債,這是屬於女方的婚前財產,跟你沒有半毛錢關係。更過分的是還不領證,也就是說貸款部分和你也沒有半毛錢關係。現在你還打算送25萬給她,這25萬還是你父母的錢,你憑什麼啊?

乙個家庭,有多大能耐做多大事,沒錢也可以借,但是要保證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去還。自己還不起還要借,還指望來個沒有血緣關係的人幫自己還,這是不要臉。

在男女婚戀上我最討厭的一類家庭就是好吃懶做沒有存款,偏偏婚前該還要舉債買房,然後讓男女朋友幫忙還錢的雞賊男女,這一定是我以後教育自己孩子的重點,這種家庭有多遠離多遠。

ps貸款還清之前你是加不了名字的。

4樓:不想長大

搞不懂,買這麼多房子幹嘛呢?房子在未來也不會有很大增值空間,有房子住,有存款活地不舒坦嗎?你如果是我兒子,我會讓你回自己縣城醫院上班,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找個本地的姑娘談戀愛結婚生子,安安穩穩過一輩子,離父母近互相有個照應,將來孩子也有人帶。

相信你現在的女朋友也能找到合適的上門女婿,但不是你。不要把愛情想像地太神聖,實際生活就是一地雞毛,必須找個合適的人結婚,才能幸福一輩子!

5樓:

太長不看。原則:成立小家庭,兩邊出資一樣。

如A方有能力給一百萬,B方只有八十萬能力。那就B跟A說明情況,請A收回或協議約定,雙方都80萬,成立160萬的小家庭。一定要雙方一樣,不然影響小家庭相處模式。

如果A堅持要出100萬,堅持要求B追加到100萬。B拿不出來,那就B提出退場。

6樓:煙雨樓前望前生

你沒啥不對,他爸貸款都要擔保呢,你這送錢肯定也要擔保了,訂婚肯定沒法律效益啊,拿結婚證才行。

按道理來說,拿錢的一方應該主動擔保啊,借了錢又不想擔保的,心裡在打其它小九九吧。

7樓:

這個,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無論你怎麼說,你倆其實都沒有意識到,如果只是你倆自己賺的錢,怎麼處理都是你們自己承擔,但sheji到父母,你們不能獨自做主,有些話當然要挑開了說,說清楚比放下糊塗後患無窮強

女朋友想在婚前,讓我給她買套房子,寫她名字。說事保障她的安全感。我想不通。也不知道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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