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 父母再婚,雙方各有子女,可以結婚麼?

時間 2021-06-09 04:28:38

1樓:bluemoonlight

首先,不能將繼子女與擬制血親直接劃等號。要分不同情況看。

其次,如果兄妹倆人從小就在一起生活,由繼父和繼母撫養長大,這種情況下,屬於法律上的擬制血親。雖然這種親屬之間是不存在任何血緣聯絡的,優生遺傳的顧慮也無從產生,但從中國現有法律規定來看,禁止擬制血親結婚還是比較明確的。之所以禁止擬制直系血親結婚,是因為雖然他們之間不存在任何自然的血緣聯絡,但是因為之前存在過擬制血親的關係,在他們之間已經形成一種無形的倫理約束機制。

中國《婚姻法》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因此在他們的擬制血親關係存續期間,彼此之間處於父母和子女的尊卑、親屬地位,相互之間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外界看來他們儼然是親生父母子女關係。

從倫理習慣上講,在結婚問題上歷來也是排斥兄妹間結合。法律禁止自然直系血親結婚的緣由可以類推適用擬制直系血親,雖然我們不能將現行法律關於自然直系血親禁婚的規定直接套用在擬制直系血親上,但是規定背後支撐禁婚親規範的倫理依據還是可以通用的。在這種情況下倆人是無法結婚的。

如果是擬制血親要想結婚,那就只能是老兩口離婚,解除了他們的婚姻關係你們才能結婚。

如果你們的父母是在你們成年以後才結的婚,也就是說你們的父母沒有共同撫養過對方的子女,那就可以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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