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更應該關注流浪貓狗,還是那些食不果腹的真正貧困的人?

時間 2021-06-03 05:34:05

1樓:DepartureS

感覺這兩件事沒有必然關係,互不干擾,就像吃午飯不會影響我吃不吃晚飯一樣。所以乙個人救小動物並不影響他去施捨窮人;

我認為不存在「把對動物的關心凌駕於對人的關心之上」這種問題;

窮人沒被施捨可能是大多數沒人看到,羅一笑事件充分反映了群眾還是很有愛心的。

2樓:江風對酒月如故

出於善良的施捨,應該是一種剔除了回報心理後的施捨。

我有些懷疑這兩種行為能否比較。

我喜歡貓,也喜歡狗,也會喂流浪貓狗。

但我其實很清楚,我遞給它們火腿的心理並非源於某種高尚的情感,主要在於我很享受它們會表現出的乖巧溫順。

很遺憾,流浪漢表示感激的眼神往往無法帶給我同樣的舒適和滿足。

假如這種心理很普遍(我是如此相信的)那餵養流浪貓狗對很多人而言,其本質亦是一種為自己利益的消費,和在遊戲裡買個裝備,或者買個口紅的性質更為接近。

當然這裡面也混雜有純粹的人性的善良,但這也許只是次要原因,至少不是全部原因。所以事實可能是:我們高估了自己的善意的作用,而忽視了自己在謀求回報的心理的驅使。

如果以上推論成立:

那這個問題就有點彆扭了,我們並不會問:到底是給自己買電影票更應該呢,還是把錢給流浪漢更應該呢?

這個時候,救濟流浪貓成為多數人的選擇,看起來似乎就正常得多了吧。

更應該的是什麼取決於人的正義觀,難下定論,但更利己的是什麼,更無私的是什麼(我們傾向於把這視為更高尚),是較好考量的。

3樓:

都可以。都不是壞事。

但恕我直言,恐怕這兩件事情意義都比你所想象的小得多。

乙個忠告是,不要過份崇高化這兩種行為,不要讓「我在做好事」的念頭沖昏頭腦,不要道德綁架,不要拿自己標準強加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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