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律所還有必要繼續留下來嗎?

時間 2021-06-02 09:31:30

1樓:金聖想

原因1:連證都不讓掛,那麼你該拖到何時才能拿到律師證呢?

原因2:連帶專門帶你的律師都沒有,那就是相當於公共助理一般,爹不疼媽不愛的。

原因3:重要大案子不帶這你跟,主動要求做一點事情,還不願意!那麼如何進步?

在題目的表述中,你將這個所給你的印象表現出來的樣子,如果是真實的,那麼你是很不快樂的!所以我的建議還是離開這個所,靠關係所謂的照顧,真沒多大意義!該建議僅供參考!

2樓:小衛

從事律師行業不靠關係你要靠啥?很多合夥人你以為他們的水平有多高嗎?有關係就要用,以後可能你們是合作夥伴。完全靠實力的話還是非訴特別多的地方好點吧。

3樓:柳鵬飛

我也是簡歷+面試,我也是放養型自生自滅。不過,你是執業,我是實習。

主任只給我發工資,不管我幹啥。

不過,我感覺挺爽。

嘿嘿。今年做了三個盡職調查,乙個破產清算,乙個破產重整。

被放養的時候,要問問自己,機會來的時候,能抓得住麼?

如果沒把握,那現在應該幹點啥?

不知道幹啥的話,我有個小竅門:背法條,尤其是各種司法解釋,不是讀,是背過。

4樓:有心讀書可好

回原來的所是沒有必要的,畢竟走出去了,是要謀著向更高的方向去的,現在回去,相當於功敗。如果你跟長輩認識的本所的老律師沒有在業務上相互了解、合作過,那就讓家裡打個招呼吧,如果之前有過幫忙,老律師沒看上你,那就不要找那麻煩了,直接換所吧。因為能等到熬一兩年跟著師傅另開新所的機會不是誰都有的。

我工作兩年,執業半年,收入五位數,其中包含所裡發的每個月兩千元工資。我待的律所是縣城裡的小所,一度想跳到省會城市,但考慮了很久,發現自己可能會生存不下去,我們所裡乙個在省會城市、北京等全國各地做智財權的律師說過,我們省會百分之八十的律師也只是在謀生、養家餬口,在律師行業裡待了這麼久,深知沒有案源就沒有錢賺,大家都是有能力者,如果對能力兩個字自己都不敢認同,那就不應該有在律師行業裡的堅持。不管如何走下一步,首先要有對自己準確的定位,再去定位其他人,從省城回老家執業的時候我也經過心裡掙扎,回來一年內,仍心心念念,直到現在,知道有誰去更大的城市做律師還是內心有波瀾,但是又能怎麼樣呢?

大城市的業務都已被瓜分殆盡,沒有出色的業務能力和區別普通業務的專業知識,甚至是其他專業資格證,比我們自身努力、優秀、背景強的人很多,想要爭,未必不是不可,但應該對自己有準確的把握、強有力的後盾和功敗後隨時可退的後路。見過自己把自己路走到死胡同的律師,也見過毫無背景、人脈的年輕律師,年輕律師靠好的人品,業務上的專研,得到法官和周圍各部門、領導的賞識,多多少少會給介紹案源,但總歸需要有跟法官、其他人接觸,見識你能力的途徑和契機,說白了,還是得有事做,能讓別人從業務上認識你。說了這麼多,我的發展也是靠著所裡主任的發展才發展起來的,人跟人相處,尤其是上下級關係關係,在各方面都有不同思想的碰撞,或好或壞。

找乙個好的律師,不吝嗇傳授你知識,在你迷茫的時候能夠清晰的給你指路,自己有很多資源,需要人幫忙的,在工資和案源方面至少不是很吝嗇,跟著這樣的律師學習、成長是最佳模式;找帶你的律師如果以上幾項不能同時具備,那至少也要他有充足的資源,這樣,你鍛鍊的機會有很多,可以放手去做,慢慢積累自己的人脈,自身的發展也就指日可待了。

還有最後一條路,那就是先考個公務員,積累幾年的人脈資源,然後辭職當律師,我大學老師就是這樣的人生軌跡,上次領執業證的時候見到他,他還是跟我這樣講。有可行性,但是會不會、能不能再走回律師的道路上,有太多不確定因素。

以上,自己好好考慮,切勿莽撞做決定。

5樓:昆叔愛做夢

1.在前期,有靠譜的師傅比什麼都強。

2.大有可能只是虛胖。

既然自己有資源,務必用上,沒必要彆扭到為了證明自己而棄之不用。當律師有時候就像打牌,用好自己每一張牌,你王炸四個二為何不用。綜上,建議找乙個靠譜的老師,律所倒是其次了。

6樓:趙紫日律師

首先,能用關係的絕不單打獨鬥

當律師靠自己的能力做起來真的很難。

作為律師來講,靠什麼手段真的不重要,關鍵是要能夠做起來。

社會上能夠做成一件事情本身就是資源累積的結果,當律師更是如此。

有關係不用,這和沒關係有什麼區別?

就好像乙個馬拉松比賽,別人都是用自己跑的,突然有輛車在旁邊可以拉著你跑一段路,關鍵是還不算犯規,那麼為什麼不上這輛車呢?

其次,實習階段有師傅帶著你確實是很重要,但也要分清他教你的是什麼

怎麼做案子、怎麼談案子是做律師的基礎,但是一般的案件其實剛執業的律師都是能夠勝任的。而更加專業一點的案子,可能帶你的師傅都要好好研究一下相關案例。

跟著師傅學什麼很重要。即使是有人願意手把手教你,但是也要分教你的是什麼。

如果他只是教你一些程式性的東西,如寫起訴狀、什麼時候跟法官溝通、起訴應該準備什麼材料。

那麼跟著他真心沒什麼意思。

因為這些爛大街的東西你即使自己自學也能很快上手。

如果他教你:哪個法官性格是什麼樣的,判決偏好是什麼;當庭應該注意什麼話該說,什麼話不該說;跟當事人溝通應該注意什麼,對於什麼樣的人應該說什麼樣的話;通過什麼渠道能夠更好地找到案源;怎麼樣才能讓不熟悉你的當事人更容易付費。

那麼不管是在哪家律所,跟著這樣的律師準沒錯。

最後,綜合分析律所能帶給你什麼

律師圈都知道,越是出名的律所,規模一定也是非常大的。

為什麼很多律師都往大所跑?

因為圈子外的人能叫出的律所也就那幾家。

小所固然有小所的優勢,如有人願意帶你、內部關係和諧、同事之間很容易產生友誼。

但是大所也有大所的優勢,那就是信用背書

在:快速取得當事人信任、證明你自身專業性、開價等方面,大所確實具有天然的優勢。

選擇律所本身就是一種厲害計算綜合的考慮。

不妨把有利的方面看成加分項,把不利的方面看成減分項,看看去哪種所的分數更高,那就選擇去哪個。

7樓:thinky

很理解你的遭遇,我在最初實習時也有這種感受。

我是通過介紹、面試進入了當地乙個中型所,也能排在全市前20(巔峰前10)。

我除了面試我的主任乙個都不認識,直接就把我安排在乙個卡座上。然後十臉茫然,我乙個人都不是認識。

找好師傅肯定重於律所,但是沒有固定的方法找到好師傅。我也是跟了很多人之後,才逐步刪選師傅的。

8樓:狗大王

我覺得需要考慮這幾個維度把:按重要性大小排列

1/順暢的掛證路徑。這是當律師的乙個必要的硬體。甚至排在乙個好的師傅前面。

好的師傅沒有,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或者自己的努力去彌補,不能掛證就沒法成為乙個真正的律師。而且建議越早掛越好,以前我的同事們就經歷過掛證方面的地域戶口限制,真的非常鬧心。

2/好的師傅。也相當重要,我工作的開始遇見了我覺得是全世界最會帶人的律師,雖然當時也經歷過委屈到哭的痛苦,但是現在回憶起來真是不可多得得寶貴經歷。而且我是做訴訟業務得,每個案件都不同,就非常依賴老律師得經驗,和考慮問題的維度。

非訴業務我沒有涉及過,不敢貿然評價。

3/律所領域。基於個人經歷,我覺得民商事訴訟最有意思,是乙個lucrative的領域,且充分展現了法律思辨的特點,也有發展前景,能體現律師的價值。

4/薪資報酬。

5/同事。如果和同事相處的好,幸福感會爆棚。

6/社會關係。我覺得這個都不用考慮,依仗怎麼樣的途徑進入某乙個單位,都應該在入職的那一刻被拋在腦後。律所都是盈利機構,在工作中證明自己的價值才是長久之計~感覺樓主這方面的顧慮,有些天真的學生氣哦哦~

9樓:大成小法師

我之前也是在大所實習,你可以看一下我之前的解答!個人認為,在實習階段,你所要選擇的,不是律所,而是師傅。我們想要成長,更多需要的是實踐的機會,而所內培訓的作用,其實是對實踐中遇到問題的解答和歸納。

如果沒有實踐,那麼所謂的青年律師培訓機制也只是處於空中樓閣的狀態。在那個律所不要緊,跟對師傅很重要,不要有大所情結,就算你找過關係,那裡面實踐的機會可能也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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