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撿到一張彩票,並且中了一等獎,後來失主來找,說這張彩票是他的,請問怎麼搞?

時間 2021-06-02 07:46:48

1樓:

民法小白說兩句。

這是訴訟法上的問題啊。聲稱彩票為自己所有的人可以起訴,向法院舉證自己確實是所有人,證明不成功就承擔不利後果。

個人覺得不記名和「撿到就是我的」是完全不同的。丟失的彩票屬於遺忘物,不能依據先佔取得的。「不記名」規定的是彩票持有人和彩票兌付機構的關係,即見票即付(參照不記名提單和支票),並不意味著持有彩票就是有權占有。

對了,題主可以看一下票據無因性和善意取得制度。畢竟這點案情太簡單了。

2樓:甘瑞

個人理解:與是否中獎無關,關鍵在於此彩票的權屬問題。

遺失物為彩票,本人基於善意而拾得,從而取得該彩票的佔有權,如果其他人沒人能夠舉證說明彩票屬於他,本人將取得該彩票的所有權。所以獎金自然也是我的

3樓:皖北小龍蝦

存疑有利於被告人原則!存疑有利於被告原則,是指在認定事實存在模糊之處難以正確適用法律時,應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結論。亦即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當案件事實在證明過程中出現不確定的因素時,應作出有利於被告人的解釋或認定。

該原則也被稱為罪疑惟輕原則,「是指犯罪事實上存在與否在證據上尚有合理懷疑時,則本乎刑罰解釋謙抑性的作用,應為有利於被告之推定」。①其最常見的表現形式是在數額犯罪中,當被告人的供述與其他言詞證據不一致時,以其中較低的數額認定,即所謂的就低認定規則。存疑有利於被告原則需要解決的是證據與證明的問題,而從法律層面上看,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4款所規定的存疑不起訴制度、第162條第3款所規定的罪疑從無制度,都是存疑有利於被告原則在刑事訴訟中的運用與體現。

簡而言之,你硬說【別人持有的彩票】是你的。那麼請拿出合理合法的證據。否則,彩票就是持有人的。

中了彩票一等獎怎麼辦

好有錢 核對好號碼,期數,打自己兩耳光,在核對一遍,確認無誤睜眼到天亮,訂機票到省會兌獎,狗狗祟祟的把卡帶回來,在小心翼翼的消費 心中永遠有痛 如果中了500萬,我會將一部分拿來理財,一部分添置自己需要的,但也要精打細算,畢竟現在的500萬也不是10年前的500萬,在上海買套像樣點的房子都難。 YA...

那些中過一等獎的,把你們中了彩票一等獎的感受和過程分享一下嗎?

金手指老韓 沒什麼吧 平常心。該吃吃該喝喝,找個輕鬆的工作堅持上班,不要讓自己閒著。畢竟任九一等獎有時候才幾百塊而已 哈哈哈哈雙色球這個十幾年了,當時500萬可值錢,眾說紛紜,都篤定知道是誰中得。至於下邊這個已經下架的4萬,我是真知道,一直在這買。那天閒扯,她說是她,小錢 反正挺高興。 老生 我直接...

買彩票真的能中一等獎嗎?

沐浴晨光 應該能吧,十來年前吧,我物件村里有個人據說就是買彩票中了一等獎,不清楚買的什麼彩票,真假不知道,反正本來乙個務農的人,突然有錢了,去城裡買了房子,過了一段時間離婚了,現在跟老家人聯絡不多,附近的人都說他是中了彩票才有錢的。 辛追20 能中,我旁邊就是福彩店,前年中了兩個一等獎,乙個500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