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鋼琴師
LOL前職業選手盧本韋在直播絕地求生的過程中開掛,導致賬號被steam封禁。他的解釋是「晚上兩三點我乙個朋友用我的賬號給我演示外掛程式,我看他玩了四個小時,最後認為這不是我想要的。我盧本韋從來沒有開外掛程式,是朋友開掛給我演示才封禁的。」
2樓:黃狗
」剛才我從這網咖門口經過,有個老大爺叫住我,說他打dota被殺了二十多次氣得心臟病都犯了,要回家吃藥,叫我幫他佔著位子不要退,他吃好藥還要回來接著打。老師,真的,他說他就住在旁邊小區,我就幫他稍微操作一下。」
「好啊,那我們坐這兒等老大爺回來。」
「老師,我看他走的時候狀態不太好,很可能已經心臟病發作掛在路上了。」
3樓:
幽靈抗辯是指:嫌疑人提出難以查證的抗辯,用以減輕或免除自己的罪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有嫌疑人供述,但無確鑿證據的,不處以刑罰。疑罪從無 ~
這個問題對於執法者來說,是有些棘手的。在嫌疑人做好充分的抗辯準備,我方無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屬實是不好偵辦。
最高檢拍個電視劇集《人民的名義》。1、2集有個幽靈抗辯失敗的例子。看完就懂了 ~
4樓:海傑夫
提主沒解釋幽靈抗辯,我在這提一下。
「幽靈抗辯」,指刑事被告人在刑事訴訟中針對檢察官的有罪指控,為減輕或者免除其刑事責任而提出的似幽靈一般難以查證的辯解。
從本質上而言,「幽靈抗辯」是對被指控犯罪事實的積極抗辯,系被告人之辯解,屬於刑事訴訟法中證據之範疇。
舉幾個例子
1.走私案。
當檢察官起訴之後,被告人辯稱:
我們並非走私,我們當時在海上捕魚,一匪船靠過來並拿著槍強迫我們交出漁獲,臨走時丟了一千盒走私香菸給我們作為交換物,這是強迫交換,我們沒有犯罪意圖,我們也是受害者。
2.故意殺人案
法官:你有沒有用刀扎被害人?
嫌疑人:沒有,我雖拿刀,但根本沒想扎他,是他見我拿著刀,就上來奪刀,結果自己沒有站穩,身子往前一跌,胸口直接撞倒刀尖上了,然後就死了。
3.詐騙案
法官:被害人把錢給你後,你有沒有按之前所說的為他找關係,解決他兒子上學的問題?
嫌疑人:有,我找了乙個叫「阿明」的人,他是我在網上認識的,他說他有辦法肯定可以辦理入學事項,我把被害人給我的錢的多一半都給他了。現在我也聯絡不上他了。
4.真實案例
2023年7月16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在其租住房屋內產下一死胎。據丁某某交代,該胎兒在出生時已死亡。丁某某先將該死胎藏於床下抽屜內,後於7月19日在該房內用水果刀將該死胎肢解成2-5厘公尺的碎塊,並倒入馬桶沖走。
事後由於屍塊使該房馬桶堵塞,房東在請人疏通過程中掏出部分殘腐屍塊,隨後報案。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過程中,由於獲取的屍塊及器官組織太少且高度腐爛,無法通過科學鑑定查出胎兒死亡的原因,亦無法證明該胎兒是否在出生前即死亡。另外,丁某某肢解死胎過程無其他目擊證人,也無其他證據佐證案件事實。
公安機關在偵查結束後,以涉嫌侮辱屍體罪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整理自網路。
來兩個關於法院的小故事
合議庭裡的套路
法院利用管轄權轉移辦鐵案
5樓:趙趕鵝
昨天幾個蒙面人帶著手套,帽子,拿著槍硬把一袋子毒品塞到我們家裡的,還威脅我說乙個禮拜之後來取,不讓我報警。
不用調錄影了警官!我們家小區沒監控!
肯定沒腳印沒指紋啊!他們一看就是專業的!手套帽子鞋套齊全啊!
槍是我大姨家二表哥拿來的,當時他說他過乙個月來取,我以為是玩具槍呢。
我大姨一家子前兩天潛逃去南韓打工了,我大姨那時候是黑戶,沒上戶口,你肯定查不到!一直這麼過來了,我大姨夫好像是越南的,真實身份我不知道。
所以這些毒品和槍我真不知道怎麼來的!!警官你不能冤枉好人啊!
6樓:古法爾
其實就是嫌疑人為了減輕罪責,說出的難以查證的抗辯。我手頭上有個案子,十二個人搶劫,其中一人在歸案前因一起車禍死亡,然後同案人中就有人把犯意的提出、作案工具的提供、互相之間的聯絡發起全部推到這個已經死亡的人身上,但是這個人已經死亡無法查證。這就是幽靈辯護。
你遇到過哪些奇葩的人或事?
夜見北寒 母親闌尾炎手術後,我和我爸在照看,然後我爸先回去休息準備輪流。和隔壁病人家屬閒聊幾句的時候,他問我剛才那個是你哥嗎?我一臉黑人問號,遲疑著反問了一下 你說的是哪位?就是剛才剛走的那個。確實是在說我爸,我無語了一會,默默回道 那是我爸!他還一臉震驚,然後難以置信的感慨我爸看起來真年輕。後來我...
你經歷或遇到過過什麼讓你感到溫暖的事情或者讓你感到溫暖的話語?
老師明天的考試難嗎?一臉燦爛卻帶著可以明顯聽出來的緊張情緒,是我最常見的樣子。這沒辦法說的啦,對某些人來說,再簡單的試卷都難,對某些人來說,再難的試卷都簡單。也是帶著他最常見的表情 眼神彷彿不能聚焦,卻又不像在看什麼遙遠的地方。老師應該有的嚴肅。還有一絲不解的樣子,卻又明明曉得的最多最透徹。啊.第二...
你遇到過什麼靈異或比較神奇的事嗎?
走在暖風中2011 樓裡叫你看心理醫生的別理他,不是病,人人都有的能力。因為經歷過,也明白你想什麼。想告訴就告訴,告訴了有時會嚇到人,有時會不準確 只是有心裡建設的同時不要太在乎。心理醫生,甚至精神科的醫生沒有這樣的經歷會誤判為其他疾病。所以你懂得。一定要相信你自己的經歷。國內沒有太完備的研究,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