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案中,私了後,突然有一方反悔,舉證的責任是誰的?

時間 2021-05-07 04:04:20

1樓:稅律師

1.「專業文章」說的「私了」,一般限於人身損害,就是把人撞傷了,而非是車輛損害的財產賠償。財產和人身安全區別太大,法律的保障力度不同。

2.「專業文章」說的「私了」,可能涉及到的「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等法律風險,也不可能出現在500元、5000元的案子裡,只能出現在5萬、50萬的案子裡。

舉個例,把人撞傷,當場私了賠了2萬,簽了協議,約定:互相免責。但是傷者住院花了3萬醫藥費,後續鑑定構成7級傷殘,按照法律規定還需要賠償25萬。

在這種情況下,才需要談論「私了協議」所涉及到的「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問題。顯然,這個時候就很有必要了,因為對於傷者來說,「私了協議」的賠償金額對他而言,缺乏公平。「私了協議」有風險。

所以,這些法律規定都是嚴謹且合理的,有它們具體的適用背景,不是所有場合一概全部套用。

回到問題本身,500塊賠償的事情,當然既不需要錄音,也不需要籤「私了」協議,也不需要報警,毫無風險,拿錢以後還不趕緊撤,還要怎樣呢?上班要遲到了。

2樓:孑一

簡單點說吧,對於交通事故中有人傷的,目前的法律是不允許自行協商解決的,所以私了意味著違法。

故,交通事故人傷私了,只能理解為一種民間行為,不出事好,後面出了事,機動車方處於絕對不利方。即便有私了協議,也是不受保護的。

因此,遇上這種事,最好能經交警,在經交警的情況下,小事故由雙方自行商議解決,是合法的。

敘永縣交通肇事案被告人真有什麼背景嗎

聽世界 反正這個張起淮律師實在是不敢恭維。法庭調查階段當庭就要出示證據,指責公訴人不懂法,公然代替公訴人指控犯罪,法院居然還准許了? 小軒窗 剛剛看到乙個回答,大意是說因為那個地方很窮,所以我們不應該對那裡的公檢法要求過高?這簡直是2020年最讓人迷惑的發言,因為窮,因為不發達,所以公檢法就可以不按...

警校生畢業後怎麼能進重案組?

貪狼獨坐 會破案,肯幹活肯定比關係重要,至於怎麼才能會破案,多聽,多看,不恥下問,然後就看你能不能熬過頭幾年了。畢竟哪個局長上面都有領導,要是大案破不了,人家局長的前程是要受到影響的。 遛狗的小白 現在案件終生倒查制喲 有一絲差池退休了也能給你抓起來喲 入警前想當刑警的一大堆 包括我 後來都分去派出...

交通事故後我該如何處理?

楊粥炒飯 根據你的傷情,絕大部分賠償金可以由交強險12萬元人身損害專案理賠,包括誤工費護理費等等,超過交強險專案的 主要是直接醫療費超過1萬元部分 一般的對方承擔70 如果對方這個70 也有保險可賠付的話,剩下不可賠的部分很少很少了,差距沒幾塊錢了。當然協商不成可以法院起訴,但是耗時耗力還會有額外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