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我騎車從西向東走,對方是從北向南走走,為了躲避他我轉彎卻依舊被撞了,算他全責嗎

時間 2021-05-05 16:57:26

1樓:王雨芬

你描述得太簡單了,感覺這應該是個沒有交通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而且你的配圖畫的有問題,你問題裡說對方是從北向南走,配圖裡是從南向北。

這點很重要,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五十二條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機動車從北向南行駛,從西向東的車輛就在右方,應予避讓。

還有發生事故你得報警啊,全責與否得靠交警判斷。

道路安全法四十四條規定,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這條明確規定在通過無交通訊號燈的交叉路口時,機動車應當減速慢行,撞你那輛車是否減速,在那兒減速也是定責要點,這需要現場勘察來得出結論,那輛車要是全速通過路口快要撞到你才減速,那大概率是全責,可要是沒有交警現場勘察,這就不好說了。

2樓:

按你畫的,如果路口沒有交通燈和讓行標誌,一般藍色全責。

另外,處理處理流程存在很多問題,你讓保障自己的權益,一定要留好證據

3樓:窩頭紅燒肉

《道交法》第六十九條

非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和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非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題主你描述有欠缺,只能根據你說的來初步判斷。

預設你懂得遵守紅綠燈,於是你所描述的路口,應該是「沒有交通指示燈」的路口,而你通過路口時,機動車是從你右側駛來。那麼根據我搬運過來的法律條款,你應該讓右側駛來的機動車先走,顯然你沒有,那麼此處你沒有遵守優先通行權規定。

雖然你說你通過轉彎的方式躲避對方,但是,如果對方車輛始終保持直線行駛卻還是撞上你,那只能說明你躲來躲去都是無效的,因為你依然侵占了對方的行駛路線,並沒有達到「讓行」的效果。

至此,你通常應該承擔主要及以上責任了。根據你的描述,機動車很有可能存在注意力不夠集中或者採取措施不夠及時的過錯,那麼他有可能承擔次要責任,如果機動車還存在其它嚴重違法,如嚴重超速什麼的,或許會上公升到同等責任,我覺得最高也就是這樣了。

總之我認為,「機動車全責」應該是不可能的。你提供的情況欠缺太多,粗略判斷,你主責,機動車次責。

發生事故,首先要報警,讓交警勘察現場、確定雙方事故責任,而不是來知乎提問,而且你還表達不清。

人生十字路口,我該怎麼辦?

檸檬不酸不萌 已經走過一段路,但是還在路上的我給你一些建議。今年大四,剛剛結束了保研,就業前景不太好的專業,說不上熱愛但也不是很討厭,當初調劑到了這個專業,本科階段,按部就班,一心想考研去自己理想的城市,拿到保研名額,又糾結起來,方向太多,導師不了解,理想的城市裡充滿競爭,眾人勸我現實點,為自己以後...

通過十字路口以後變紅燈,停車以後,還是紅燈,我能否重新啟動車輛通行?

TF說交規 簡單來說,既然您已經 通過十字路口 了,那麼紅燈和您沒有關係了。您的停車讓行行為,是合法的行為。在讓行完成後,可以直接通行。TF說交規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交叉路口區域的辨析 直觀來說,如果左轉並位於下圖中計程車所處區域,按照某個標準,您可以主張已經駛出路口。此時訊號燈相位 顏色 和您沒有直...

十字路口,我騎自行車與電動車發生碰撞,對方骨折,應該如何處理?

窮開心 出了車禍,第一時間報警,走程式,該賠多少賠多少,至少有法律依據。否則,可能三年後人家還會找你說有後遺症。私了一時爽,隱患太多。 telecomengineer 交警有沒有調監控?你確定對方沒有也闖紅燈?據說這邊變紅燈時另一方向還要等三秒鐘才變綠燈,你提前了兩秒起步,但起步到被撞處估計也要兩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