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要彩禮,但是要房子,怎麼辦?

時間 2021-05-31 04:07:03

1樓:

想問一下後續如何了,異地戀真的是坑多多,一開始異地女朋友也是這麼說的,買房就能結婚,不要彩禮,我家拿出全部積蓄,甚至投資未來一年收入付了首付,然後開始談要彩禮了,覺得換工作機會成本太高了,阻力大的情侶感覺沒什麼堅持的必要,不如早點散夥

2樓:

你的問題總結下來就是

女朋友說了,不在寧波拿出來一百萬,就不用再談了;

你父母說,溫州是根,操勞了一輩子,想給自己乙個舒服的晚年生活環境,而且在溫州結婚生子,他們放心,也有面子!!

你的想法,早晚是要去寧波的,但是現在,父母想裝修房子住進去,女朋友想要一百萬首付,你不知道該支援哪邊!!

我只想說三句話:

第一,錢能解決的事情,都不是事情;

第二,兩個人的感情,如果最後矛盾點落到錢上,那麼一方面,他們倆也就那麼回事,另一方面,分開只是時間問題了;

第三,父母這輩子只有乙個,孝順,走到哪兒,都沒錯!但是反過來,女朋友可不一定是誰了!

所以我的結論很簡單:

一百萬,作為女方自己,很合理,沒毛病。

但是作為女朋友,沒心思和你好好溝通,搞一刀切,那就很有問題了!

3樓:十一郎

不地道的生活觀,不地道的婚姻觀,不厚道的男女。

1.父母的錢是父母的,愛咋花咋花。為人子女,父母把你好好養大成年,就是值得感恩一輩子的了,現在想的應該是自立,是適當回饋,而不是惦記甚至逼迫父母的養老房和養老錢,還認為父母應該為自己的生活負責,這樣活著很不地道。

2.有愛情不一定必須結婚,愛情只是婚姻的基礎,基礎上面有很多東西。要多少彩禮,要哪的房子,不存在合不合理,而是你出不出的起,以及你們彼此是否有更好的選擇。

你出不起你家也出不起,還使勁要咬死沒有不結婚,那就是逼你跳河呢並且人家有更好的選擇;你出不起但你你家出的起,那是逼你父母多吐點錢出來,她不一定有更好的選擇,你也不一定,這種才是博弈,看誰挺得住;你出的起,而且你有更好的選擇,那事兒就好辦了,看她順眼就掏了這個錢覺得她蹬鼻子上臉就不掏。

關鍵在於,這個關係裡,你倆誰更弱勢,誰更沒有選擇。你更有選擇,她就是不合理的;你沒選擇,她就是合理的。

話說回來,兩個人還沒過日子呢,就盯住於眼前這一百萬首付鬧得兩下都不開心,說實話即使成了我真的不看好這樣不地道的婚姻。

3.父母不易吧,逼迫自己的父母或者愛人的父母放棄自己的舒適生活成全有手有腳的自己的生活,為人很不厚道。

4樓:一然

我建議別出,別結婚了。別耽誤人家了

去市裡住有什麼不好?市裡的小學和鎮上的小學能一樣嗎?為後代考慮一下?女方父母住市裡就不能在市裡買房了?這是什麼邏輯?

第一,人家家裡無負債,收入很好比你y要高。第二,人家不要彩禮,還和你一起還貸。第三,人家是市區的,父親是教師,而你的父母做生意,從思想上就不一樣。

綜上所述,人家如果不是年紀到了,和你成的機率很小。而且,憑什麼要求人家乙個收入比你高的姑娘跟你住在離市區那麼遠的鎮里,而且聽你父母的意思,那套房不僅是婚房,你父母也要住。也就是說,你父母打算讓人家,一結婚就從寧波市到溫州小鎮上,還要和你的父母一起住。

房子是你父母全款買的,估計也不會有什麼加名的事吧?工作怎麼辦?你們都不要了?

等於說,人乙個居住地和收入都比你好的姑娘,不要彩禮,陪嫁現在還不明確,要嫁給收入不如自己的人,想一起還貸買套房都不行,還得跟公婆住在離上班地點那麼遠的鎮上。真愛呀,絕對的真愛呀。

你父母沒錯,你也沒錯,女朋友也沒錯,你們不合適。

5樓:霍真普洛滋姥爺

寧波買房。

不合理。是你要跟女朋友過一輩子,不是我們這些網友。你連出錢這種事情都不知道怎麼溝通,以後生孩子上學生病住院父母養老這些大事你們怎麼辦?溝通不了建議分手。

6樓:學生爸爸

女方要求非常合理,還給你降低了標準,彩禮都省去了,這個女的還算通情達理之人了,只是你承擔不起,而且你在感情方面也沒有征服她,女人嗎,感性大於理性,她真正愛上這個男人會不管不顧,倒貼也要和心愛的人在一起的。

當女人在情感上沒有滿足感,只好從經濟方面補償自己了,所以對你提出超標準要求。

反正你倆不是一路人,既便結婚最後也是離婚收場。

7樓:

說實話,你父母太過分了。

溫州是你們家的根,那和你女朋友有半毛錢關係?而且不是在市區,是在外面鎮上,你以為有公升值空間?這個房子你們也有臉說是婚房,簡直扯淡啊,說是你父母不想給你錢結婚才對。

他們太不要臉的地方就是,說什麼活大半輩子也想要乙個好一點的生活環境,說白了就是你結婚他們才不想出錢啊,什麼男方在女方那邊定居不舒服,有本事你給人家女方找好工作讓女方過來被你養著啊,沒本事的話結什麼婚啊,兩地分居從來都是分手離婚的最主要原因之一。真要說傳統,傳統就是女人一分錢不用賺,嫁到男方家裡就男方養她一輩子,沒犯「七出」裡的問題就一輩子不准休妻,相對女方也必須伺候男方一家,你問問你父母做得到嗎。

說白了,就是你父母貪心,不想出錢,想要空手套白狼。要真有心結婚,女方都已經願意一起還貸款了,對方如果真要懷孕生子,事業必然受到影響,你連個首付都不肯,說得好像房子買了你不住一樣的,太讓人寒心啊。你就算以後會離婚,付的首付佔總房款的比例是逃不掉的,怎麼算你都不可能吃虧,而女方事業上和身體上受到的傷害是無法用金錢計算的,法律是不會按照哪乙個標準來保護她的,連這一點都不考慮,你父母真的太無理了。

如果真覺得100W太多,這個數可以商量,寫欠條或者找人借錢都可以,方法很多,但是說不在女方家買房子、非要在男方家買乙個女方一輩子可能都不會去住的房子給你父母住,還有臉說是婚房,這真屬於不要臉。

如果要在你老家繼續折騰房子,可以啊,如果你真結了婚,以後他們養老方面的東西你老婆一律不管,連你們小家最需要錢的時候他們都那麼自私,以後自己看著辦咯。本來她和你父母就是陌生人,你的面子都無法讓你父母對她好,她當然也不用看你的面子對你父母好。而且你們自己小家的錢,你不管賺多少錢都有你老婆的一半,畢竟結了婚的話,你和你老婆才是一家人,不然你結婚幹什麼,找個保姆算了。

8樓:東方慧

首先這並不在彩禮範疇內,如果說算是彩禮的部分,可能就是首付的房子,要不要寫她的名字,如果寫她的名字,那麼,未來自然她有一半的權益,但這也是合情合理的事情,畢竟她需要跟你共同承擔後續的費用。裝修老房子完全可以延後,因為即便現在裝修,如果你們意見不統一,也沒有太大實用價值,還是擱置不住,不如考慮購買一套新的房子,以後再考慮裝修老的房子更為合適。

這樣的事不只是因為錢,還要考驗你們之間的感情,如果你們缺乏信任和了解,這將會成為你們的阻礙,可能因此走不下去,各種猜測不放心。如果你們的感情基礎很好,彼此信任,這不是什麼問題。

9樓:

這個,我覺得有一定社會經驗的人,應該都知道這個事是否合理,問出這個問題,我隱隱約約覺得你有點……

好吧,言歸正傳。你一說溫州,我就害怕,因為我是北方人。網上說的溫州的那邊習俗感覺很誇張,不知道真假。

是否合理,你要根據你們那的習俗來定的。你最起碼也25了吧?這麼多年,這點習俗應該了解的。不了解的。請多問一些有社會閱歷,不和你們兩家有利益關係的當地人。

按照現實來說,你父母說的在老家的房子當婚房,簡直了,你們不在那生活工作,那個當婚房,糊弄人呢。如果父母想要自己住好一點說想裝修這個可以理解,幹嘛說當婚房呢。讓人覺得特別不尊重女方。

父母非要裝修,可以啊。首付付不出來,沒事啊,這不怨你父母,因為婚房以後寫你倆名字,按理來說你倆買正常,父母願意資助那是父母的恩情,不願意也沒啥。當然了,按照現在這個社會。

這種現實情況,你女朋友不需要嫁給你,也沒辦法,也不能怨人家。好了,就這麼多。

不過說真的,你掙一萬,你女朋友掙一萬五,這個有可能是真愛。

10樓:利頓紅茶

合理不合理,不是得看你家的能力嗎?

能力範圍之內,就是合理的;超出你家能力的事情,那就算不上合理。

對你家來說,現在拿了這100萬,以後你父母在哪生活?養老問題如何解決?總不能為了你結婚,父母後半生就一無所有了吧。

11樓:大飛

第一、結婚是你們兩個年輕人的事,雙方如果抱著結婚的目的一切都可以商量,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第二、雙方家庭的情況都是獨生子女的話哪有那麼多的顧慮呢?若是有兄弟姐妹那又另說,對吧。

第三、100萬對於乙個普通家庭來說那已經是天文數字了吧!這個可以雙方一起出嘛,房產證兩個人一起上名字,有何不可呢?

第四、就是傳統思想的問題。其實父母都一樣的希望子女能夠幸福快樂並且有發展空間。這一點我相信所有父母都是一樣的心情,和父母好好溝通一下可以解決。

12樓:「已登出」

你父母想裝修你老家房子,是他們想住,好養老對嘛?所以這個房子不是婚房,如果你女朋友和你結婚了,還要在寧波租房住是嘛?

結婚房子是必須的,你們在寧波發展,有必要裝修老家房子?即使裝修了,也和女方無關,對吧,因為是替你父母裝修,給你父母住的。你父母說,給你準備房子和裝修不錯了,可是這房子和女方有半毛錢關係?

她住的到?是她的名字?

不過我覺得100萬首付的確多了些,你可以和女方商量,首付各出一半,兩人名,這個房子就是你和你女朋友的,你父母或者她父母,都不可長住。

我說句不好聽的話,老家房子你們家的,裝修了也是你父母住的,美其名曰,給你買了房子,給你裝修了,有婚房了……這個套路……深吶

13樓:笨笨

現在買不起,兩三年後你更買不起,哪邊發展的比較好就去哪邊,男兒志在四方,除非你家裡有礦讓你繼承,既然選擇了,就要做出男人的樣子,男人不累,難不成讓女人累

14樓:

女方也是蠢,反正是婚後要還貸,為什麼不自己付個首付,自己買房呢?然後婚後兩個人一起還貸,當然房子不寫男方名字。然後結婚要男方出輛車,房子會公升值車會貶值,這樣漲的是自己的,跌的是別人的。

好多「男買房女買車」不就是這樣的麼?反過來一下而已。

15樓:等你下課

第一,你老家溫州的房子,名字不是寫的女方的,女方在寧波工作也住不到,你說是婚房?跟女方有半毛錢的關係?這就像女方好像欠了你家,其實半點好處沒拿到。

第二,以後你們生了小孩,你們在寧波,孩子肯定女方父母帶,而孩子跟你姓。你家又得便宜了。第三,如果你家有100萬,其實也不一定是100萬,你們可以先買個小一點的,寧波房價是均價2萬。

如果你家有這個錢,可以問你家借,然後以後再還給你父母也可以的,女方的工資也還可以,還比你高。第四,其實我也不同意先結婚再買房,結婚了,到底什麼時候買房。你說2年,就2年麼?

到時就由不得她了。當然也可以你們怎麼都溝通不了,然後分手這都是可以的。第五,其實這個事情沒有誰對誰錯。

沒有合理不合理,就是大家站的立場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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