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訂婚結婚,女方提出婚後有乙個孩子必須跟女方姓,男方不同意,一直在僵持,有什麼好的解決辦法嗎?

時間 2021-05-12 02:05:36

1樓:來生回首望今世

有。。。

車房雙方一人一半。。哪怕另一方吃虧,也是小虧。。

總不能一方拿著錢,住著房,坐著車,最後說孩子是我生的,我什麼都要。

這不合適。

2樓:

人家懷胎十月生的孩子,也不說「全跟女方姓」,只是「有乙個孩子必須跟女方姓」,這都不同意,還有人在網上說「冠姓權不重要」。

重不重要沒數嗎?

人家把條件擺出來了,題主要是不想的話找個都跟你姓的女方結婚唄。

3樓:

這個是原則問題,不能接受只能分。

還好女方婚前提出來,要是婚後生了小孩再提,那對雙方來說損失就太大了。

無論是否支援女方爭取冠姓權,女方這種在婚前就把所有問題提出來,不解決就不結婚的做法都是很值得讚賞的,比起「前男友不想生可我堅持要生小孩」、「婚前把女友肚子搞大就可以省彩禮錢」這些想盡辦法給社會製造問題的巨嬰要好太多。

4樓:疏影我的小女孩

現在這個時代,婚姻法都規定可以姓母親的姓了,不知道你家在堅持什麼?如果非得要隨你家姓,那麼建議好好溝通,溝通不成,換別的方式彌補,比如錢之類的

不要說別人貪錢,也別道德批判,跟女方姓也是一種權益,任何權益的妥協,給予補償才是上策

如果你批判對方,那麼你也是在批判你自己。嫌棄女方非要跟自己姓,那你問下,你家為啥非要跟你姓?畢竟男方女方具有相同的權益

另外,需要給你好好說下,下面的話很重要,建議背誦

大部分地方,出生證明是母親去辦理的(這個不用槓,去看看你家所屬地的規定去吧),這個時候你要是說過的話不算數,該給的承諾沒到位,別說乙個娃,就是你生的全部的娃,你老婆都能給姓了她的姓

當然,你有你老婆委託書的情況下,也可以去辦出生證明的。可是如果你老婆鐵了心要姓自己的姓,你拿不到委託書的吧?

然後,你上戶口得拿著出生證明去上。這時候你想改姓,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必須你老婆同意才行。你想下,如果她就是不同意呢?這個姓,你永遠改不了的,兄弟

這個規定,也別說對男的不公平的話了。十月懷胎難受的人是她吧?生孩子時候辦理住院的人是她吧?

承受死亡風險的也是她吧?承受後遺症一輩子的人也是她吧?你就一哆嗦而已。

所以這規定很靠譜,很好很公平

假如因為這個姓老婆的姓離婚了,孩子跟你,他不跟你的姓,別人天天叫著你前妻的姓,你家人聽著舒服不?孩子跟女方,本來就人家姓,沒半點不適

基於以上種種情況,我建議,直接同意女方要求!姓你家姓真有那麼重要嗎?

要麼,考慮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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